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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華專論》制度改革比個人清白重要

    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與陳瑩﹐訪問美國﹐會見政府官員與國會議員﹐向他
們報告台灣司法﹑人權倒退的情況﹐他們舉出的例子﹐是陳雲林來台灣期間
台灣警察對民眾施加暴力的情景﹐有許多畫面為證﹐引起美國方面的震驚。
近來﹐也的確有一些美國非官方組織表示對台灣這方面情況的關心﹐包括對
野草莓學運的聲援。

    台灣在尋求國外人權組織的聲援時﹐顯然﹐用陳雲林來台期間警察的表
現﹐比用特偵組對阿扁的司法迫害﹐更能引起人權組織的關心與聲援。因為
前者是比較黑白分明的民主與獨裁﹑自由與專制的對抗﹔如果用阿扁的司法
問題去訴求﹐會陷入“阿扁是否有罪”的無窮無盡的爭議中﹐沒有多少海外
機構會那樣明確的肯定台灣司法﹑人權的倒退。當然﹐在阿扁被扣手銬時﹐
美國也有輿論認為這個做法“反常”﹐但是沒有人願意肯定阿扁沒有罪錯。

    這是我們對抗國民黨執政後如何反擊他們恢復威權體制的策略問題。不
但對國外﹐對國內也應如此。原因是阿扁早被統媒妖魔化為十惡不赦的樣板
﹐而他自己也承認做過違反法律的事情﹐因此即使馬英九的威望再低﹐即使
特偵組手段卑劣﹐也不等於大部分民眾可以接受阿扁清白或無罪的說法。在
陳雲林來台期間﹐政府的暴力﹐被統媒歪曲為民眾的暴力﹐我們要“翻盤”
已經非常艱難﹐要做許多工作﹐那麼現在就要為阿扁翻盤﹐還他清白﹐豈非
難上加難﹖勉強為之﹐不但要消耗大量資源﹐也轉移了更重要的制度改革與
更合理的制度訴求﹐還會加深台灣內部的分裂﹐這正是“國共合作”巴不得
的要求。

    在這以前﹐原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的“圖利他人”案﹐被求刑十年﹔經
過司法努力獲得清白﹐因為他的帳戶裡就是沒有那些錢。但是還個人清白不
等於台灣的司法獲得教訓﹐嘉義縣長陳明文案與雲林縣長蘇治芬案﹐檢調運
用的也是這個“圖利他人”模式﹐但是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查出他們的帳戶
有問題﹔這充份說明﹐沒有制度上的改革﹐類似的冤案還會反覆出現﹑層出
不窮﹐何況還有政治力的介入。我想﹐這也是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對陳﹑蘇案
與扁案認知上有所不同的原因。但這不等於不應該關心阿扁的案子﹐民進黨
對執法中存在違反人權與司法不公的地方提出過抗議﹐蔡英文主席也去探望
過(但無法見面)﹐表達人道的關懷﹐但是對是否“挺扁”有保留﹐因為是
否“挺”﹐一定要搞清扁的海外存款到底是怎麼回事﹖現在有誰能講清楚這
件事情﹖只能爭取司法在比較公正情況下的釐清。目前對檢調與法務部的嚴
詞批評﹐就是敦促他們必須這樣做。

    如果能夠改革不合理的司法制度﹐改變司法人員違背司法獨立的觀念﹐
阿扁的案子也會得到比較公正的釐清或判決﹔反之﹐不但解決不了阿扁的
司法問題﹐“打綠”的問題還會接二連三的出來。所以不論是司改會的主張
﹐還是野草莓的靜坐﹐綠營對警察暴力的訴訟,以及國外人權組織的關懷﹐
都比較集中在制度改革上而不是個人的是否清白。但是﹐我們也應該承認﹐
由於國民黨在台灣半個多世紀的統治﹐很多人對司法獨立還很無知﹐這從頂
著哈佛法學博士光環的馬英九總統﹐做出馬列培養出來的胡錦濤式的事情就
可見一斑;這也是阿扁執政期間沒有努力去做司法改革的教訓;也說明這條
轉型正義的道路要走多遠!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條道路非走不可。這條道
路沒有走好﹐台灣就還不是貨真價實的民主國家。我們所期待的是,民進黨
在這方面必須做更多的事情。

    上述說法﹐是不是對阿扁太過冷漠了﹖也許是這樣。但是在政治道路上
﹐必須面對現實﹐也就是必須理性。因為一旦法院對阿扁做出不公正的判決
﹐在目前情況下﹐抗議歸抗議﹐我們也只能遵守﹐難道可以上演包青天時代
的劫法場﹖至於阿扁受的冤屈﹐只能認為這是他從政的代價。每個人在決心
從政時﹐應該都要算好他們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包括生命的代價。也許﹐這
是沒有親歷其境的風涼話﹐但的確是我們都必須做的最壞打算。面對全世界
最強大的專制黨與最有錢的兩大黨的合作﹐我們要參與政治﹐難道不應該做
最壞的打算﹖目前阿扁以他的生命來做抗爭﹐就是他所聲言要背起的這個十
字架,因此人們應該加倍關注他的健康情況。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臺灣時報 200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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