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對魏京生的判決    林念  1979.11.1


    「北京之春」的著名人物魏京生被判了十五年徒刑。主要罪名有兩條:  「」

    第一條:「今年二月我國對越南進行自衛還擊保衛邊疆的戰鬥剛剛開始
,他向外國人提供了我國參戰部隊的指揮員姓名、出兵數目、戰鬥進展和傷
亡人數等軍事情報。」

    第二條:「寫了多篇反動文章,煽動推翻我國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和社
會主義制度。」認為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比江湖騙子的膏藥更高明一
些的膏藥,中共的國家制度是「偽裝社會主義的封建君主制度,要人們「不
要再相信獨裁者的『安定團結』」,要「把權力從這些老爺們手裏奪過來」

 
    以上引文見新華社電訊,應代表中共官方的觀點。

    對第一條所列「情報」,內地老百姓大都在戰爭結束後聽到傳達,談不
上是「情報」,此地報章也都公開評論這些內容,難道都是出賣中共情報的
反革命行為?時間性也很重要,據新華社報導魏京生是「戰鬥剛剛開始」就
向外國人提供情報,既然是剛開始,「出兵數目、戰鬥進展」也根本剛剛開
始,「傷亡人數」更加不全,除非是魏京生是在前線指揮部或北京的總參謀
部工作,否則怎麼會「剛剛開始」就掌握了這樣全面的「情報」?至少是有
內部的「主犯」通過這位普通的工人向外國人提供。在現在電子衛星的時代
,這種「情報」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價值。

    至於魏京生的言論,如「江湖騙子的膏藥」,是言之過甚,沒有「一分
為二」的觀點,但對「進行長達十年的反革命大破壞,使我國人民遭到一場
大災難,使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受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葉劍英語)的
任何主義和思想,人們都有權利去批判。至於「披著社會主義外衣的封建君
主制」,正是道中了問題要害,否則中共當局何必要去區別真假社會主義,
何必疾呼民主和法制,何必批判家長制?魏京生還譴責了「獨裁者」和「老
爺」,聲稱要奪他們的權,如果不是獨裁者和老爺,自不必心驚;如果確實
是獨裁者和老爺,再「大樹特樹」也沒有用,群眾自會唾棄他們;如果代表
群眾利益的好幹部被誣蔑為「獨裁者」和「老爺」,那麼魏京生的「煽動」
也必然無法得逞。

    審訊魏京生(包括「北京之春」另一著名人物傅月華)的時間安排亦值
得注意。本來魏京生定於十月十五日審訊的,正是華國鋒離開北京抵達巴黎
之日,這種「巧合」的用意自然是安排人的獨具匠心了。然而對魏京生的審
訊又推遲了一日,原因不詳,是否中共領導層內部對此有分歧意見?另外十
六日審訊魏京生後,緊接著十七日又審訊傅月華,但審訊結果是「對有些事
實、證據,需要進一步進行調查」而不作結論。

    魏京生是今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捕的,傅月華據說是在四月二日逮捕的,
本著中共一向所主張的「不打無準備的仗」的精神,特別是中共現在強調法
制,這些案子又是國內外人士非常關心的問題。因此經過半年多的準備,魏
、傅「罪證」必然是搜集得相當「確鑿」,然而現在對傅月華的案件居然「
需要進一步進行調查」,也確是使人驚異,不知內幕到底如何。

    據外電報導,法庭審訊魏京生需要「旁聽證」方能進去,「旁聽證」自
然是官方所發。北京電視台播放審訊魏京生的新閒片是「無聲影片」,只有
官方的旁白,法庭外群眾只能聽一面之詞了。希特勒上臺時的「國會縱火案
」,當時受稱的共產國際頒溥人季米特洛夫雄辯滔滔的辯詞都能在庭外廣為
傳播,社會主義的北京如果做不到這一點豈不是笑話?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魏京生的問題應該讓群眾參加決定,而不畏取決於「長官意志」。

    人們不能忘記,一九六六春天,以彭真為首的北京市就被「最高指示」
宣布為「一根針也插不進去。一滴水也滴不進去」的獨立王國,「北京市
委要解散」。市委領導人全部被打倒。以後換上謝富治、謝靜宜、周景芳等
一批文革份子和吳德等風派人物,自下而上都被奪了權。公檢法大權就操縱
在「四人幫」份子劉傳新手裡。「四人幫」下台後,還有人在捂蓋子,「凡
是派」活躍,不久前北京市委對不堅決貫徹三中全會精神作了自我批評。現
在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中級法院審訊,有否受「四人幫」和「凡是派
」的影響,值得研究。

    總之魏京生是否構成「反革命罪」可以探討,即使違背「四個堅持」而
有罪,也還不至於判十五年的重刑吧,因為他的「反動文章」僅是思想犯的
性質而已,同殺人放火大有區別。另外也欣聞北京當局要公審江青,如果魏
京生都要判十五年,那麼身犯滔天罪行,欠下人民無數血債的江青將判以何
刑?恐怕凌遲處死都還不夠。不能否認,我們身居香港,也許對這個案件的
看法有表面化和片面化的地方,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希望北京當局能詳細公
佈有關情況。使我們也能瞭解事情的真相。中國正在邁向現代化,邁向民主
和法治,希第對這些案件的審理真正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不要讓「長官意
志志」去干擾它。           十月十八日於燈下
《明報月刊》第167期(197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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