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等同於顛覆中共

凌鋒


-----------------------------------------------------------------------

去年發起組織成立“中國腐敗行為觀察”的安均最近被河南省信陽市
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訊,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去年該組織
成立時,我心想,這又有一場好戲看了。因為,中國大陸的腐敗是中
共的禁臠,反腐敗當然就是它的專利:臥榻之側,豈容他人亂說亂
動?

安均的審訊也使我想起多年前在深圳聽到的一句順口溜,那就是“小
貪戴手銬、中貪聽報告、大貪作報告”。從藝術水準來看,兩個“報
告”擺在一起並不好,但的確反映了當時反腐敗、開大會的情形。記
得92年深圳審訊榮毅仁、王軍的中信實業銀行深圳分行行長高森祥的
貪污罪,將他判死刑槍斃。深圳和香港的朋友都告訴我,這位廈門大
學畢業的行長太坦白了,以為真是“坦白從寬”,把上頭沒有掌握到
的事情也坦白了,結果成了大貪污犯。更糟糕的是他把所知道的其他
人的貪污情況也供出來,包括地位比他高的官員,據說包括當時的國
家副主席王震家族在內。這就犯了大忌,當然要被滅口了。

開公審大會時,深圳的黨政幹部都要參加受教育。大會好像是在體育
館開的,車水馬龍,好不熱鬧。也不知道以此為鑒是要教育這些官員
聽眾不可貪污,還是教育他們不許供出同僚和上級。公審大會後高森
祥被拉去槍斃。香港媒體的記者跟到刑場,屍體拖走後才進入刑場拍
到此人倒地後流在地上的血跡。似乎地上還挖了個洞,使流出來的血
可以流到洞裏面。

從中共的腐敗情況和目前的體制來看,我完全不信中共可以反腐敗。
只要存在一黨專政,就沒有真正的反腐敗。表面上的反腐敗,只是派
系之間的權力鬥爭而已。若有真正想反腐敗的“清官”,就必然沒有
好下場。86年的“打虎運動”,是胡耀邦下臺的原因之一;89年反官
倒,涉及鄧小平家族而受到殘酷鎮壓,一些官員下臺;95年對陳希同
的清算,只是上海幫打垮北京幫之舉,而且留有餘地,對鄧小平家族
和李鵬家族網開一面。如今反腐敗,且看朱鎔基的一百口棺材是否能
真動用。目前正在揭發的廈門走私案涉及到前軍委副主席、鄧小平的
愛將和江澤民的“監護人”劉華清,能真搞得徹底嗎?當然不能。

如果連總書記、總理之類的大員都不能真正反腐敗,安均之類的小民
來反腐敗,不但是以卵墼石,而且勢必成為那些腐敗集團的眼中釘、
肉中刺;被拉上法庭也是遲早的事。“中國腐敗行為觀察”成立一年
左右就揭露了一百多件腐敗行為。中共到此時才動手捉人,應該說也
是中共人權“改善”的象徵。如果在以前,剛有活動就會立刻被拉進
大牢了。那些“愛國人士”應以此為中共踐踏人權和腐敗行為辯護。
那麼,中共或者還可從民脂民膏中分一杯殘羹剩飯給他們,免得搭不
上腐敗班車而遺憾終身。

不過,也只有像安均這樣的人,敢於不畏權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
山行,直搗中共的黃龍,從而帶給中國以希望。之所以說腐敗是中共
的“黃龍”,乃因中共的“凝聚力”已不是什麼共產主義的信念,而
是借黨之權勢謀貪污腐敗的利益。如果反腐敗成功,中共也就失去生
存下去的條件。因此,中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起訴安均
表面上很可笑,但表明中共的公、檢、法卻是對此有深刻的認識也。
所以安均要像中共大貪官、大黑傘那樣逍遙中共之“法”外當然絕非
易事。(1999.11.26)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