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專論》怎樣看待賄選?如何對待賄選?

    為了賄選問題,藍綠雙方掀起一番口水戰。其實,如果不是硬拗,是非
是很容易搞清楚的。

    首先,民進黨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民進黨員及其支持者,不是個個道
德非常高尚,執政八年,不是沒有人貪腐,因此這次選舉,不大可能“賄選
歸零”,如果的確是“零”,可能是一時的,不要以為永遠會這樣,稍不小
心可能會出新問題。這點,必須時刻警覺,大意不得。只有這樣,才能挽回
清廉形象。固然過去有被刻意渲染的成分,然而自己缺乏警覺,有人的確做
了一些不該做的事,因此也受到了懲罰。

    然而國民黨就賄選問題所做的辯解,更是令人感到可笑。

    其一,一位國民黨立委說,賄選問題不應該“量化”。也就是說,不應
該關注它的數量問題。然而如果不去計算它的數量問題,又如何能夠知道這
種賄選現象,是個別現象,還是比較普遍,或相當普遍?民主國家常常做的
民意調查,如果不是用量來表達民意,還有甚麼更好的辦法嗎?民主國家的
選舉,就是一人一票數人頭,難道菁英比一般人就應該擁有更多的投票張數
?如果的確應該擁有更多的張數,要多少張才合理,最後不還是要量化?當
然,能否量成是另外的問題。可見這是一種歪理。當然,這些立委知道自己
的黨很不爭氣,卻又不願意承認而強詞奪理。

    第二,同樣是賄選,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候選人直接指揮或參與賄選,
一種是樁腳出面的賄選,前者問題當然比後者嚴重;即使後者,也有兩種情
況,一種是候選人不知道的賄選,一種根本就是候選人在幕後主使的,後者
當然也比前者嚴重。而目前到執筆時為止,候選人賄選的,民進黨的確還沒
有人被抓到,因此是“零”;而國民黨的數字,比其他多也是事實。至於樁
腳出面,會不會查到幕後的主使者,那是以後的問題。因此國民黨用烏賊戰
術,似乎賄選黨黨有份,黨黨一樣,迴避本黨問題的嚴重,對自身的改革毫
無幫助。

    對賄選問題,民進黨嘉義縣長候選人張花冠提出一個很好的主意,就是
選民收到賄款或拒收賄款後,就應該把票投給該候選人的對手。可惜,她的
這個主張,她的對手竟然不敢接招,難道他們有說不出的苦衷?如果是民進
黨賄選而他們不賄選,那就應該舉手舉腳贊成啊。

    如何對待賄選,最好當然是檢舉。然而有些台灣人講究的是人情而不是
法治,這是中國人治文化的餘毒。人情不是絕對不好,然而關鍵時候,還是
要有是非觀念與法治觀念。例如嘉義市選委會監察小組委員黃作鏞因涉入國
民黨籍前嘉義市議員鄭秀英為其子買票賄選案,在被檢方傳訊時坦承以一票
一千元,共買了十七票,他坦承過去多次受鄭秀英的幫忙,因此鄭秀英來拜
託他時,他實在難以推辭,在人情的壓力下,做出違法行為,很不恰當,所
以主動請辭監委職務。這就是因為人情而觸法網,不但損害自己在社會上的
形象,甚至會受到懲罰,何苦來哉。

    如果因為迫於人情,或怕受到報復而接受賄款,就應該按照張花冠的說
法投給對手。因為這個賄款肯定是來自民脂民膏,就如同國民黨的黨產本來
應該是人民的財產那樣,這是拿回來自己的財產,然而必須投給對手,爭回
正義,心理才可以得到平安,并且給對手懲罰。

    人們還必須認識到,賄選本身就是一種“吃小虧,佔大便宜”思想。付
出的小小的賄款,如果當選了,就可以在上任以後,利用職權拿回數倍選舉
時付出的利益,這些被拿回的,不是人民的血汗錢嗎?例如,假設馬英九選
總統時,有人因為拿到賄款,或輕信他的承諾,以為有“便宜”可拿,結果
卻是股票損手,或失業或收入減少,那就是吃大虧了。所以不能輕信那些好
處,包括政策綁樁在內。而馬英九對違背他的意志參選的國民黨同志下重手
開除,對那樣多被起訴的候選人卻溫情脈脈,他的清廉形象亦可休矣。

    共產黨對台灣的統戰,也是一種賄賂,對政客或台商,甚至鎖定中南部
農民給一些便宜,在吞?台灣以後,台灣的所有資源,不就落到共產黨手裡
,聽任共產黨予取予求?

    不論如何,大家應該往清廉方面努力,重視制度改革,而不是比爛,這
對台灣的民主發展有好處。如果台灣的黑金問題不能得到比較好的解決,台
灣的民主就是有相當缺陷的民主。
(穿越30多年時空的重要評論,以及人生的酸甜苦辣,請看
林保華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臺灣時報  20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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