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趙紫陽覆信質疑    1984.6.6(2010.2.24上部落格)

    香港大學學生會日前曾有一函給趙紫陽,提及“民主治港”之事。趙紫
陽於五月二十二日寫了覆信,肯定“民主治港”“理所當然”,港大學生會
對此表示欣慰。

    趙紫陽白底黑字承認“民主治港”,確實是值得欣慰,但是在感到欣慰
的同時,不能不提出若干問題質疑。

    其一,類似的趙紫陽覆信這是第二封,第一封是給中文大學的。收到中
國總理的覆信,有受寵若驚的感覺也是當然的。因為一般的中國同胞沒有這
種殊榮,甚至被迫害者的投訴,亦難為中國領導人所親自審閱,而且好些又
轉往被迫害者的單位,使投訴人遭到更大迫害。趙紫陽的回信,說明中國對
相關問題的重視,特別是對青年學生的重視,在某種程度上,香港同胞,特
別是學生也享有受重視和照顧的特權了。比起不久前為王希哲案到北京去,
連打電話到哪裡去都無門,說明中國的態度有轉變。但是轉變的動機為何?

    其二,趙紫陽說“民主治港”“理所當然”,似乎中國一向主張“民主
治港”,可是就在不久前不還是甚麼“協商”、“三三制”,反對普選嗎?
最近剛剛轉變態度,立刻變成“理所當然”,人們是否需要思索一下,為甚
麼有這種突然轉變,是真正同意,還是權宜之計?

    其三,趙紫陽所肯定的“民主治港”,其中的“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
,還是資本主義民主?不要忘了,“協商”、“三三制”,甚至是上級指定
,也是“民主”,但那是“社會主義民主”。

    其四,趙紫陽覆信裡說:“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是我國政治生活的根
本原則。”不知道港大學生會是否同意這點?既然中國已是民主了,答應香
港的民主,也同現在中國一樣了,那麼我們是否有理由感到欣慰,去接納中
國式民主?幾年來,香港學生為魏京生、王希哲、何求等民運分子奔走呼號
,是否就此停止?因為已經認同了趙紫陽說的,“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是
我國政治生活的根本原則”。中國逮捕了那樣多的民運分子,就是在“保障
人民的民主權利”,那香港學生以往所做的,就要公開認錯了。

凌鋒:《信報》 《人在香港》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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