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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建國的兩個階段    林保華

由前副總統呂秀蓮“台灣心會”牽頭組成的“96共識推動聯盟”發表了“總
統民選,主權獨立”宣言,把1996年3月23日台灣第一次總統民選的日子,
作為“國家主權獨立紀念日”。因為這個日子後選出來的總統,同時具備了
“人民認同”、“土地認同”與“國家認同”三大要素。

我本人十分認同這個說法,也認為在台灣建立這個共識十分重要。雖然這場
重要的民主改革是國民黨執政時期做的事情,但是當時國民黨內部也有許多
不同意見,馬英九就是反對者之一。除了堅持威權觀念的人反對民主改革外
,主張與中國統一的人也反對,因為民主政權與專制政權如何統一?除了兩
制絕對的無法相容外,民主體制下的民眾,怎麼會願意再接受獨裁者的專制
統治?而中國當時使用飛彈進行文攻武嚇,也顯示他們對台灣民主化的萬分
恐懼。

因為過去國民黨威權統治在台灣造成的種種不幸事件,因為憲法所出現的荒
唐情況,以及國旗、國歌所包含的黨政不分內容,這些想法完全可以理解。
然而,建國不是上天或某個統治者賜予的禮物,必須我們努力去爭取,因此
要面對擺在台灣人民面前的國內現實與國際現實,尋找可行的途徑,去完成
這個偉大的歷史任務。

依照我的看法,台灣獨立建國應該分為兩個階段。1996年3月23日,是第一
階段任務的完成。雖然台灣仍然叫做中華民國,但是與原來的中華民國,本
質上完全不同。因為這時的中華民國,已經是“主權在民”的獨立國家。這
個認知非常重要,因為如此,未來國家的前途,就必須由2300萬的台灣人民
決定;美國與中國所簽署的三個新聞公報,都是在這以前簽署的,“兩岸”
認知的“一個中國”,是獨裁統治者的認知,不是人民的認知,所以台灣民
眾絕對可以拒絕承認。如果美國與中國不信,可以在台灣進行公投。

由於第一階段的建國歷程主要是在體制內進行,配以外界壓力,基本上是和
平進行的“寧靜革命”,革命的代價非常輕微,因而成為世界奇跡。這方面
,李登輝總統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短短的這幾年,也有許多問題來不及解
決,這也完全可以理解。因此遺留給第二階段的建國路程也就十分艱巨。那
就是要實現台灣的完全獨立:最主要要有一部完整、合身的憲法,也就是有
些人所說的“法理獨立”。可惜民進黨執政八年,由於舊勢力的反撲,加上
執政本身出現的種種問題,沒有能夠在這方面凝聚共識,甚至出現某些倒退
的情況。這是必須吸取的教訓。

這個任務相當漫長,更因為國共公開勾結而更加艱巨,以及充滿風險,這都
是在第一階段所難以想象的。因此綠營內部的團結,台灣內部的團結,就顯
得非常非常重要。因此即使建國過程中,有不同的路線與手段,也不妨大家
平心靜氣討論,甚至可以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大家分進合擊,而不要沉溺
在內部無休止的爭論,甚至放過真正的對手而自相殘殺。

由於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因此台灣未來的走向,得依據民主程序,由2300
萬台灣人民決定。因此主張台灣獨立建國,就必須把我們的主張和理念,用
各種手段,在平時注入到民眾的思想與生活裡,正如過去國民黨通過各種手
段,把大中國思想滲透到民眾的毛孔那樣。這需要長期的工作,急躁不得。
也需要採取柔性手段,不是喊口號可以解決問題的,尤其是提出太急進的口
號,或進行短線操作,只能引起反感,嚇跑中間群眾。這也是我們必須吸取
的教訓。因此我們要提出民眾容易接受的務實口號,逐步提升層次,慢慢來
接近我們的目標。這就需要有能夠貼近民情而又理性,并且能夠不斷反省,
掌握好政策與策略的領導集團來帶領我們向前走。

無論如何,我們是身在“中華民國”這個軀殼上來從事建國任務,如果連這
點也不承認,我們腳底下就是一片虛無縹緲的空氣,就不可能腳踏實地的去
做這些事情。這種“體制內”,我們必須承認,并且善加利用;適當輔以“
體制外”。如果連這點我們也拒絕承認,只能回到以前在美國與日本的“獨
立建國”,效果更差。

希望通過“總統民選,主權獨立”的共識,讓我們不要在國家認同上進行耗
時耗力的爭論,共同做一些維護台灣主權獨立與鞏固民主制度的事情,用揭
露馬政府出賣國家獨立與打壓民主制度的事實來爭取民眾的支持,包括馬政
府以“經濟”為名,引“共”入室,損害廣大民眾生計而有利共產黨蠶食台
灣的所有一切做法。為了便於民眾接受,并且避免被馬政府污名化為,有時
候降低一些我們的政治口號,也是必須的。

鑒於馬英九的急速投共,我們在參與體制內的運作時,也必須做最壞打算,
如果馬英九引共軍入關,我們怎麼辦?但是不論採取甚麼手段,大多數民眾
對我們的支持才是最重要的,沒有多數民眾的支持,任何手段都不可能完成
台灣建國的任務。
(穿越30多年時空的重要評論,以及人生的酸甜苦辣,請看
林保華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極光》電子報  2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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