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犯罪,就該嚴打共產黨!

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6月13日表示,針對當前複雜的社會治安形勢,公
安部將展開七個月的嚴打犯罪整治行動。“嚴打”的內容是:個人極端暴力
犯罪、涉槍涉爆犯罪、黑惡勢力犯罪,電信詐騙犯罪、拐賣兒童婦女犯罪、
“兩搶一盜”犯罪以及“黃賭毒”等犯罪。

“嚴打”是中國改革開放後鄧小平發明的玩意兒,開始於1983年,那年8月6
日,北京舉行大逮捕,23日在北京工人體育館舉行10萬人公審大會,對30名
刑事犯判處死刑,並且立即執行。全國殺了多少人是黨和國家的機密,據說
槍斃了幾十萬人。這種殺人模式以後還多次推行,可謂“亂世用重典”。

所謂“嚴打”就是“從重從快從嚴”打擊犯罪分子。共產黨把群眾運動與政
治運動的形式介入司法,是繼承文革傳統,根本違背了當時剛剛開展的“改
革開放”的觀念。它不但違反司法獨立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更與人
權觀念背道而馳;共產黨在平反冤假錯案的同時,又製造大批冤假錯案。只
是因為受害者似乎不是政治案件而更多的表現在社會治安事件而為人們所忽
視,甚至為某些眼光短淺與不明真相的國人所擁護。問題是如果允許這種草
菅人命的事情蔓延,這種災難也可能會落到任何一個人身上。

今年提出嚴打的7個目標中,頭兩項是“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涉槍涉爆犯罪
”,其他5項是陪襯,因為長期一直存在著,就以第3項的打擊“黑惡勢力犯
罪”來說,薄熙來在重慶早已如火如荼開展,汪洋在廣東也響應,為何就沒
有在全國開展?而3月到5月的一連串校園血案,中國政府也是麻木不仁沒有
反應而要進行打擊。因此我們在觀察這個主要目標時,就不難發現引發這次
共產黨“嚴打”的,是6月1日發生在湖南永州,1名郵局的保安隊長手持1支
衝鋒槍及2支手槍闖入一家區級法院辦公室,輪番掃射,當場殺死3名法官,
另有3人受傷,該保安隊長最後吞槍自盡。這既符合“極端暴力”,也符合
“涉槍涉爆”。也就是說,即使再多的校園血案,死去成千上萬的兒童,也
不如幾名法官被民眾殺死使共產黨那樣害怕而立刻要開展嚴打。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花朵被摧殘沒有關係,因為共產黨政權還存在,毛澤東
當年還把種花養草當作“資本主義”呢。但是法官是共產黨國家機器的重要
部分,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支柱,居然成為民眾的槍下鬼,是可忍,孰不
可忍?如果民眾都學這位保安隊長那樣舉起刀、拿起槍,目標就是中國的執
法人員,共產黨政權還能維持下去嗎?

而這次“嚴打”要長達7個月,顯然也是因為上海世博會要舉辦到10月底,
接下來是廣州的亞運會,再下來就要以殺人的威懾手段來保新年與春節的治
安了。北京奧運,國慶60週年都不必“嚴打”,現在卻要“嚴打”,可見共
產黨的控制力到了強弩之末了。

不過這次“嚴打”的負面影響也不可忽視。我們知道,胡錦濤在中共十六大
上台,到2004年接管軍權後,才提出建構“和諧社會”的主張,以與江澤民
的“三個代表”相區隔。然而5、6年下來,中國社會未見和諧,而是充滿血
腥,到現在提出“嚴打”,不是說明胡錦濤“和諧社會”路線的失敗與破產
嗎?這對胡錦濤的聲譽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

然而比較怪異的也是,從這次“嚴打”的各種資訊來看,還看不到有胡錦濤
的最高指示。因此也不排斥,這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搞的把戲,周
是江澤民的人,借搞“嚴打”,來否定胡錦濤的“和諧社會”。如果這樣,
這次“嚴打”就將無疾而終。

然而,不管有沒有“嚴打”,中國社會的確是處在高壓鍋裡,隨時都會爆炸
,這種狀況決不是用“嚴打”可以解決的,除非“嚴打”的對象就是共產黨
自己。因為造成中國社會如今的亂局,就是因為共產黨擴大貧富差距的錯誤
政策造成的,是共產黨特權官僚集團的貪污腐敗造成的,是共產黨只知用暴
力來對付民眾、維護統治的必然結果。黨領導一切,因此目前中國一切罪惡
的淵藪,就是共產黨領導的成績。因此必須“嚴打”共產黨,逼它政治改革
,否則就把它打下統治寶座,不這樣,中國不會有出路。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林保華所做的評論 20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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