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專欄》中華民國三個階段(修訂版)

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統派媒體對此大作文章。其實,一九九九年民

進黨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早已寫下台灣“依目前憲法稱為
中華民國”。現在翻炒,無非想挑撥綠營內部的團結,也暗示台灣
就是中國。

對此,我們也要看蔡英文的原話。蔡英文說:“今天的中華民國的

政府,其實就是台灣的政府。”這個“今天”很重要;而既然是今
天,當然也有昨天、乃至前天的中華民國政府。

我認為,一百年來的“中華民國”有三個階段,釐清這三個階段,

有助解決台灣的國家認同問題。

第一階段,是一九一一年到一九四九年。那是傳統的中華民國,也

就是所謂“秋海棠”的中華民國。自然,它也經過了聯省自治、北
伐戰爭、抗日戰爭,以及國共內戰的不同小階段;憲法也從臨時約
法到後來的中華民國憲法,是威權國家。

第二階段是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九六年台灣普選總統。蔣介石一九五

零年三月在革命實踐研究院演講中說:“我自去年一月下野以後,
到年底止,為時不滿一年,大陸各省已經全部淪陷。今天我們實已
到了亡國的境地了!”這個“亡國”指的就是第一階段的中華民國
已經亡國,來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個流亡政權,開始了“中華民國
在台灣”的階段。

這年六月韓戰爆發,美國再度支持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因此第二階

段的中華民國在國際上還有相當影響力,似乎還未亡國。到一九七
一年,“蔣介石代表”被趕出聯合國,接著中美互設聯絡處,美國
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民國才真正感到“亡國”之痛。

第三階段是一九九六年至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歷經解除黨禁報禁

、改造萬年國會、廢除戡亂臨時條款、修憲等等,這些改革,使“
中華民國在台灣”逐漸變成“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
國”;這個改革到一九九六年的總統普選基本完成。從此台灣進入
“主權在民”的民主國家階段。這時的中華民國已經不是“外來政
權”,但還是“外來名稱”。由於是寧靜革命,因此還保留許多威
權遺跡,包括其中的憲法。

蔡英文重申台灣等於中華民國,是面對國內對國家認同的分歧,展

示台灣這個民主社會的包容心,以解除某些民眾的疑慮,也破解國
民黨對統獨與族群問題的操弄。至於以後要不要修憲或制憲,作為
一個民主國家,當然由台灣人民來決定。

小英正視今天,老英緬懷故國,這是兩人的根本區別,誰當總統將

給台灣帶來不同的未來。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自由時報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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