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監聽,還是先有關說?   

林保華

 

“先有雞,還是先有蛋?”是眾所周知的詭辯命題,永遠得不出結論。但

是如果具體到某一隻雞,或某一個蛋,就不會有什麼辯論的餘地。現在台

灣九月政爭爆發以來所暴露出的關說與監聽問題,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檢評會)出面調查,並作出先調查“關說”,再調查“監聽”的決定。這

個決定,不但是顛倒因果,而且本末倒置、輕重不分。

 

因為這是具體的議題,所以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詭辯無法得逞,只能按照

九月政爭具體事件來進行調查。因此所謂關說事件的發生,就是因為監聽

得來的。因為監聽聽了多時,到今年6月底才釣到立法院長王金平、民進

黨議會黨團總召柯建銘、法務部長曾勇夫等“大魚”。這就是說,沒有監

聽,就沒有所謂關說案。而問題又出在這個監聽是否非法監聽,因此必須

先釐清監聽是否合法,才能確定關說案是否能夠成立,這就是程序正義的

問題。

 

前美式橄欖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在1994年犯下兩宗謀殺罪,受害人為其前

妻妮克爾·布朗·辛普森及其好友羅納德·高曼。該案被稱為是美國歷史上

最受公眾關注的刑事審判案件。在經歷了創加州審判史紀錄的長達9個月

的馬拉松式審判,雖然他的殺人證據非常充分,但是檢方在辦案過程中出

現瑕疵,也就是程序正義出現問題,最後辛普森被判無罪。

 

而台灣監聽關說案何止瑕疵,或者是烏龍事件,不但違背通訊保障法的規

定,例如刑期不足的案情不能監聽,也不可“養案”監聽,還甚至總統與

行政院長都插手,踐踏的司法獨立,踐踏三權分立的憲法精神。不但比辛

普森案嚴重,也比水門事件嚴重。只要這個問題搞清楚,關說問題就是細

微末節的事情了。

 

又何況,關說案是行政問題,已經提交監察院,可是監聽案是司法問題,

檢評會棄司法而就行政,根本就是不務正業!

 

此外,檢評會的調查對象是檢察官,然而卻先調查關說案的非檢察官人員

王金平、柯建銘與曾勇夫,這不也是“文不對題”、轉移焦點?何況更是

“緩兵之計”,借調查關說,尤其可以在時間上一延再延,然後對監聽案

進行串供,甚至毀滅證據。這方面的把戲,在洪仲丘及軍中其他冤案、林

益世案,乃至苗栗縣的若干命案等等,已經玩過多時而得心應手、駕輕就

熟了,而且上面有大黑傘保護,得以大膽的去做。

 

不論是法務部主持、還是檢評會主持,整個監聽與關說的案子,由球員來

兼裁判,會有客觀與公正的結果嗎?想想也知道,可是馬政府就是用這種

方式來讓案子了結。即使是監察院的調查,也難令人信任,因為都是馬英

九任命的人馬。說穿了,由體制內調查,已經無法取信於民。問題是台灣

人要容忍這些馬戲玩多久?

極光電子報  2013.10.21

http://www.taup.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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