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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華按:
這裡所說的“小憲法”,就是後來制定的《基本法》。30年前我就說“要
找到一個不會被中共以任何藉口來廢除或踐踏‘小憲法’的保證。”對共
產黨來說,這種保證永遠不會找到。最近一國兩制白皮書的出籠,證明了
這點。

也談先小人後君子      凌鋒  1983.12.7

讀了艾凡兄的“先小人後君子”,不禁想到商業合作上是如此,政治合作
上何嘗又不是如此?

中共要收回香港主權,從表面上看來,中國是“家長”,香港除了“聽話
”以外,別無其他選擇,在這裡奢談“合作”,似乎是太不自量了。但是
如果中共純粹用強迫命令的辦法,說收就收,沒有商量和協商的餘地,那
就談不上“合作”,香港收回後,香港人再也不會有以前建設繁榮香港的
積極性,大家跟著喊政治口號就可以了。那麼中共收回香港後,香港繁榮
不保,中共收回去除了面子上好看,得不到其他益處。

中共領導人近來也意識到這一點,所以極盡安撫之能事,加強與個人聯繫
和商討,最近港澳辦公室主任姬鵬飛和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也都說中共
正擬訂“小憲法”,希望香港人多提提意見。這和以往此地某些人不願聽
意見,大搞一言堂,已經有所不同。

既然“小憲法”是將來香港的指導法,中共也表示會尊重小憲法,但是中
共以往“無法無天”(又何嘗以往,就如現今的“精神污染”又有何法?
)的記錄,所以香港人和中共談“小憲法”,也必須“先小人後君子”。

香港人不妨把所有疑慮都彈出來,希望中共能夠先解決這些“思想問題”
。香港人也不妨把要求提出來,然後雙方協商,達致雙方基本上都能夠接
受的協議。

針對香港人的信心問題,最要緊的不是“小憲法”的具體條文,而是中共
將來以什麼保證“小憲法”的執行。以香港小人度君子之腹,認為中共將
來是會撕毀“小憲法”的,那麼中共如何來安定香港人的信心呢?口頭保
證是不行的,因為口說無憑,何況“口說”的人將來隨時都可能成為“走
資派”或“異化分子”;至於訂在法律條文上,又如何保證它將來不會被
中共說成是“錯誤路線”的產物?總之,要找到一個不會被中共以任何藉
口來廢除或踐踏“小憲法”的保證。

為了香港的利益,為了自己的利益,也為了中華民族真正的利益,我們情
願做小人先把話說清楚,以後再充君子不遲。

香港信報《人在香港》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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