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架構」成為共諜溫床?
[林保華]

        張顯耀被辭職案爆出曲折情節與真假案情,從交換國營事業董事長到國安問題,再從國安的共諜變回洩密嫌疑,真相值得玩味。一封檢舉信可以在台灣翻起掀天大浪,連總統大人也被波及,除了老美,恐怕誰也沒有這個能耐。(排除中方是因為此案對中國絕對不利。)        在當局息事寧人的胡蘿蔔遇到張顯耀失效後,只能轉為大棒要張顯耀閉嘴,哪知大棒也無效,搞得馬政府亂成一團,陸委會只好將張顯耀移送調查局。調查局長汪忠以跳級新上任才3個月,正是立功回報層峰關愛的時候,所以積極任事,也不想其中所含的詭秘政治情節,非常快的初步偵辦後以「外患罪」交給高檢署。

        聯合報8月21日就導說:「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長陳榮富今天將前往高檢署報請指揮偵辦,同時與檢察長王添盛開會討論後續偵辦事宜;辦案人員說,『張顯耀如果被指控是共諜,恐將是歷年來層級最高的政府官員』。」

        才20幾年前,台灣還可以隨處見到「匪諜就在你身邊」的警語,如今又回到當年的境況了。可見馬總統投共政策對台灣政治環境影響之大。有專家說,除非檢調承認「兩國論」否則無法用外患罪給張顯耀定罪。於是高檢署「從善如流」,將案件退回調查局;調查局也「從善如流」,改以「洩密罪」轉給北檢。這可是公文流傳啊,這樣只以「小時」計算的「從善」速度極為罕見,真是如同流水行雲,輕鬆愉快,哪像偵辦一個嚴重複雜的案情?倒像是服從命令那樣簡單。

        「外患罪」與「洩密罪」有何不同呢?根據刑法的規定,外患罪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洩密罪只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個「兩個中國」的政治帽子壓下來,此後台灣大概就沒有「外患罪」了。因為以如今的世界,除了中國時時刻刻要吞併台灣,台灣幾乎就沒有外患了。這樣,中國大可在台灣吸收大批共諜,或派來大批共諜,台灣將成為共諜的溫床。而這些,是有《中華民國憲法》作為保障,因為憲法只承認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外患,如何定罪?那時,才是台灣有史以來真正的「匪諜就在你身邊」了。

        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馬英九在執政任期內積極推行「一中」政策,承認「一中架構」,那也是為自己解套,未來人民掌權,就不可以用外患罪來偵辦馬英九勾結中國的罪行了。馬英九一上任就決定只許稱呼中國為「大陸」,就埋下為自己解脫「外患罪」的釘子了。

        隨手翻到2013年10月25日媒體報導:「中國情報機關透過退伍中尉陳文仁收買還在空軍服役的中校袁曉風,袁共十二度將蒐集到的空軍作戰、佈建等敏感軍事機密,由陳交到中國,高等法院更審昨依‘陸海空軍刑法’洩漏軍事機密給敵人罪、收賄罪,重判袁曉風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追繳袁收受的七百八十萬元賄款;陳文仁則被判刑廿年。」

        請專家指教我兩個問題:這個軍法在改革移送民法以後還是否適用?如果軍人中的共諜必須嚴辦,非軍人就可以輕縱嗎?馬英九這個哈佛法學博士可不許為自己將來不被重判為匪諜而讓台灣的法律亂七八糟。

        再者,按照中華民國憲法,現在中共統治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那麼共諜在中華民國內部造反,還可以以「內亂罪」起訴,那是7年以上刑期,首犯可以無期徒刑。那馬總統就等著吧。

(作者為資深媒體評論員)
極光電子報  20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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