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鈞年的“社會關係”    1985.7.26

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七月十五日在接見臺灣來港的一批民間團體談基本法
諮詢委員會問題時,談到該社副秘書長毛鈞年的堂兄是臺灣前僑委會委員長
、現亞東協會駐日本代表毛松年。

許家屯在這次談話中表示與臺灣有關係的人也應參加諮委會。相信因為牽涉
到臺灣,所以才帶出毛鈞年和毛松年的關係。表面上這是開玩笑性質;實質
上,仍然是一個統戰;表示毛鈞年雖與臺灣有關,中共仍然重用。

毛鈞年與毛松年有關係而中共仍然重用,而且許家屯把它“公開”確顯示中
共比以往開放。因為以前這種關係是組織內部掌握,屬於“黨和國家機密”
,而毛鈞年也可能因此成為中共“內控”的人物。

但是毛鈞年可能“心有餘悸”,所以在許家屯提出這個問題後,他立即表示
他們兩人已經很久沒有見面了,免得將來有甚麼問題,例如有些機密外泄,
會懷疑他“泄密”而受審查。

現在問題是毛鈞年和毛松年的堂兄弟關係許家屯何以會知道?

按中共的一般做法,當他們吸收毛鈞年參加革命隊伍時,特別是擔任要職,
必然早就對他的家庭情況和“社會關係”調查清楚。而毛鈞年在參加革命工
作時,也必然要填表格交代清楚他的家庭和“社會關係”,以示對組織忠誠
老實。所謂“社會關係”就是親友中的重要人物。“重要”是相對而言,但
主要指和政治有關的人物,即指和革命隊伍有關係的人物,亦指和反革命陣
營有關係的人物,這些人物,即使從未謀面,也須填上,便於“組織”進一
步了解彼此的關係,如有否影響、可否利用等。如毛鈞年和毛松年的關係,
即使雙方從未見過面,亦須填上;如若有過交往,亦應講清楚交往的程度,
自己的交代和組織的調查相符合,本人才算“歷史清楚”。但“歷史清楚”
沒有“歷史清白”好,“清白”意味著一塵不染,沒有“污點”,社會關係
中也沒有問題。

至於毛鈞年和毛松年的關係是黨組織老早掌握,還是毛鈞年參加革命時自己
填報的,我們局外人自然不知道,但對每一個有意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卻需
要明白上述事項,填表時才不會出差錯而影響前程。而且填表時每次都要一
致,否則就有欺騙組織之嫌。

信報  人在香港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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