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佔中的“退場機制”
2014-10-18 14:11
林保華《民報專欄》
香港雨傘運動如何收場,大家都關心。但所謂“退場機制”不是單方面可以決定的。即使有退場機制,可是對方照舊追殺不誤,這個機制就根本是廢物一個。因此也就無所謂是否“必須”了。(網路資料翻攝)香港雨傘運動如何收場,大家都關心。其實就在9月28日警察噴施胡椒水與催淚彈時,就有人提出要有“退場機制”的問題。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在六四屠殺之後,有人批評當時學生沒有見好就收,導致屠殺。因此任何一個運動,必須有一個退場機制,避免出現重大傷亡。

什麼叫做“機制”?詞典上的解釋是“一個工作系統的組織或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過程和方式。”依照我的粗淺理解,其實與制度也差不多,只是比較小型的、戰術性的制度。

所謂退場機制,就是運動發展過程中,要有退場的制度,亦即不可一直向前,進攻再進攻,永不言退。而是在適當時候,要考慮退場。這個意思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不能因此將六四屠殺歸咎於學生沒有退場機制。無論如何,中共用坦克對付學生,就是千錯萬錯,即使學生沒有退場,也可以用其他辦法而不是坦克要他們退場。

從“退場機制”衍生出來的就是“見好就收”;也就是得到好處後就收場。問題就在於什麼叫做“好處”,如果沒有好處又該怎麼辦?1989年的學生運動,學生沒有得到任何好處,人民日報4.26社論還認定他們是“反革命動亂”,學生如果就此退場,接下來的還是秋後算帳,所以只能堅持,

希望可以出現“好”的情況,沒有想到情況越來越糟,結果竟是被屠夫所殺。

可見,所謂“退場機制”不是單方面可以決定的。即使有退場機制,可是對方照舊追殺不誤,這個機制就根本是廢物一個。因此也就無所謂是否“必須”了。

其實所謂“退場機制”,就是要懂得妥協,雙方都有個下台階,讓事件和平落幕,取得所謂“雙贏”。但是北京六四與香港雨傘運動,面對的都是專制獨裁的共產黨政權,他們基本上是不會在壓力面前讓步的,他們的理由是“退無死所”,因此除了鎮壓,還是鎮壓。即使真正要讓步,也是在若干時候以後,而且死也不會承認是讓步而長人民的志氣。因此與中共鬥爭,首先考慮的不是退場機制,而是要有犧牲的準備。

台灣的太陽花運動,因為立法院長王金平的介入而讓學生有下台階,但是馬政府至今還在追殺,而且運動所阻擋的馬政府的親中路線與服貿協議,馬英九仍然叫囂要繼續,甚至還努力爭取馬習會,只是客觀條件不允許,才暫時破局。由選票選出來的,一直說是“聽進去了”的馬英九尚且如此,專制獨裁的中共,會比馬英九尊重民意嗎?馬英九的“聽到了”是虛偽的欺騙;中共的“聽到了”則是聽到“外國敵對勢力”的顛覆活動,從而更加瘋狂踐踏民意。總之,一個是偽君子,一個則是真小人。

928以後,香港學生有兩次與特區政府的對話可能,但是都被梁振英破壞了,一次是10月3日用黑道衝擊學生,以激怒學生來破壞對話;一次是10月9日,以學生升高不合作運動為由,取消原訂10日晚與學聯的會談。

可見學生有退場機制,想通過對話緩和情勢,尋找大家都可能的下台階,但是在梁振英一再破壞下,有退場機制又有什麼用?如果面對對手的強橫,不去揭露對手而一再指責學生沒有退場機制,那是在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就連前信報老闆林行止也忍不住用了這樣斗大的標題:“政府沒讓步就撤退等於無條件投降”。

如今梁振英在逐步局部清場時,又聲言要與學生對話,我們只能說他又在算計,企圖麻痺人心,並且修補他的惡狼形象。學生不會放棄對話,但是也不可能投降。即使被暴力清場,乃至流血或被拘捕,也比阿Q式的“見好就收”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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