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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9,2016 16:40

No.501 肯亞綁架案刺激台灣主權、人權、法治、外交 [林保華]



圖片來源:flickr@ Vitor Pina ,CC BY 2.0

中國在非洲肯亞綁架台灣的詐騙嫌犯,在台灣引發強烈反應,刺激了台灣人對主權、人權、外交的重視。本來,這些是政治人物與關心政治民眾的議題,這次因為牽涉到普通百姓家(既令他們是嫌犯家屬),得以引發全民關注,等於上了一堂政治法治課。
 
馬英九多次針對對他出賣主權的指責,大發無賴的說:你們說我出賣主權,主權不還在這裡嗎?甚至發出冷笑話說,他是賣果,不是賣國。

出賣主權,這個「主權」是相對抽象的東西,摸不到、也看不到具體的東西。馬英九掛幾面國旗,就可以掩蓋他出賣的主權。不關心時事的民眾,看不到台灣在外面受打壓與侮辱的情況,就是看到也似乎與自己無關。看到台北街頭的幾面國旗,就相信馬英九的「一中各表」了。
 
現 在台灣的嫌犯被從肯亞強行綁架到中國,理由就是「一個中國」,不關心政治的台灣人才明白主權對保護自己人民的重要,與周子瑜事件一樣,揭穿了九二共識的騙 局。如果說周子瑜事件僅僅是藝人能否在中國賺錢的問題,那麼肯亞綁架事件涉及到的是每個台灣人在國外的人身安全問題。這才引起社會的強烈反應。
 
對詐騙犯,台灣社會無疑是非常深惡痛絕的,也希望要加重對他們的懲罰。但是處置詐騙犯的程序,卻事關人權與法治問題,是程序正義的問題。中華民國法務部長羅瑩雪在這方面做出最壞的示範。
 
羅 瑩雪把要求引渡台灣嫌犯回到台灣,說成是「保護罪犯」,「人權不包括犯罪及傷害別人的權利」。依照羅的說法,罪犯就沒有人權了?在人權已經成為普世價值的 今天,民主國家的法務部長還說這種話!如果在西方民主國家,這種部長必然立即辭職下台。但是她在「哈佛法學博士」馬英九總統的包庇下,還是好官我自為之, 而且態度囂張。
 
因 為羅瑩雪認為罪犯不應該有人權,所以她無視中國對人權的踐踏,至少沒有理會中國對嫌犯的「逼供信」是常態,而官媒對嫌犯的未審先判也是常態。年前央視對資 深記者高瑜的未審先判,被逼在央視認罪,因為她的兒子也被誅連;近期將香港銅鑼灣書店大股東桂敏海從泰國綁架回中國,然後在央視認罪;現在輪到在肯亞被綁 架的台灣嫌犯在央視未審先判的認罪了。這真的是體現了「中港台一家」的政治操作。這種違背法治的行徑,羅瑩雪有抗議嗎?這就是這位賣國部長交出司法管轄權 的結果。可以說,台灣如果沒有主權,何來人權?
 
可 見對台灣嫌犯的處理已經違背「無罪推定」的法治原則。但是羅瑩雪連中國司法並不獨立這話也不敢說。中國的「公檢法」歸中共中央政法委領導,也就是「黨大於 法」,中國自己都不否認,羅雀不敢說,馬屁心態盡現。這個原則在台灣也因為「黨國司法」的餘緒而存在很大問題,處理陳水扁案就違背無罪推定原則。
 
再看看台灣嫌犯從中國飛機走下來的圖片,每個人已經穿上統一的「囚服」,而且特製綠色的囚服,是要中國民眾認定他們是台灣綠營的人馬嗎?這種政治操作難道不險惡嗎?
 
從 馬來西亞回到台灣的20名詐騙嫌犯,因為沒有罪證被釋放了。這的確是貫徹了「無罪推定」的原則。然而既然有了兩岸司法互助協定,是台灣沒有去要「罪證」, 還是中國拒絕提供「罪證」,為何法務部不說清楚?難道是羅瑩雪「積極投共」不成,就來個「消極怠工」?別忘記,羅瑩雪4月初剛剛從中國「交流」回來,對這 樣大的事件完全沒有談及?否則怎麼可能有後來的積極配合中國?
 
經 過外交部的努力,在馬來西亞的台灣嫌犯已有20人在最後關頭避免被綁架到中國的命運,回到了台灣。還有32個也將回到台灣。如果台灣還是「外交休兵」,不 去理這件事,或者沒有傾全力去努力(例如肯亞沒有提供足夠的人力),那麼這些台灣嫌犯還無法回到台灣而被送到中國。馬英九也因為即將下台,不敢阻止外交部 同仁的努力。
 
中 國肯定對馬來西亞施加「一個中國」的壓力,但是為何馬來西亞能夠頂住而尊重台灣這方面的意見,那當然是與目前的亞洲與南海局勢有關,中國的擴張行為已經引 發東南亞諸國的反彈,所以他們也要配合美國的「亞洲再平衡」戰略,與未來台灣一起組織反侵略陣營。這一點上,東南亞諸國放眼即將出任總統的蔡英文,而不是 一直拿太平島做文章來配合中國的馬英九。相信印尼方面也會將台灣詐騙嫌犯送回台灣。東南亞諸國對台灣的善意,是蔡英文執政後推動「新南進政策」的良好信 息。
 
(作者為資深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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