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共和國》林保華/何謂中共的「民主協商」?
2019-03-18 06:00
自由時報

林保華/時事評論家

今年年初北京炮製的「習五條」加強對台灣的欺騙統戰力度,以「民主協商」來分化台灣各界到中國談判「和平協議」等問題。一些台灣人聽到「民主協商」這四個字,頭腦難免暈陀陀,以為中共真的對台灣釋出善意而熱炒,聲言台灣不應拒絕,有人甚至不惜裡應外合充當幫兇。

那麼到底什麼叫做「民主協商」?

先看「協商」兩字。不論是協商還是商量,這個「商」字是商人的「商」,說明其字源出自商人進行交易的用語,與民主政治並無多大關係。中共把它用到政治交易,更設立「全國政治協商會議」,將之完全政治化。然而,商業交易有買方市場及賣方市場之分,也就是誰可以掌握主動權?台灣要與中國進行政治交易,顯然主動權全在中國手裡,台灣能從「協商」中獲取的利益只能是蠅頭小利,失去的將是整個台灣的利益,包括主權、人民與資源。

再說中國的「民主」是什麼意思?共產黨的民主就是「民主集中制」,由列寧創造,毛澤東多次進行口語化的闡述,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甚至具體化為「群眾中來,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用民主集中制來解釋「民主協商」,就是找你們來協商,給你們發表意見就是民主。協商結果是什麼,就由我來「集中」。也就是最關鍵的決定權在中共手裡。民主並非數人頭,而是給你大鳴大放,但是是否接受你的鳴放,決定權不在你手裡,如果鳴放傷害到中共的利益,中共還可以秋後算帳,貫徹到群眾中去。一九五七年整風後的反右,六十萬人戴上右派份子帽子就是民主集中制的典範。

一九八○年代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本來一九九七年只是新界租約到期,與香港及九龍半島的永久割讓無關,但是中國硬扯在一起要收回。英國因為無力抵抗中國的入侵,只能坐上談判桌,結果是「英談中判」。坐下談判才一年多,中國恐嚇如果英國不簽署的話,中國就要用自己的方式來收回香港。英國衡量利弊,簽署不太滿意的協定,記下中國「五十年不變」的「一國兩制」承諾,好過中國直接入侵收回香港,於是乖乖簽署,然後雙方把中英聯合聲明這份文件送交聯合國。

為了把國際文件在地化,北京組織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協商起草相關基本法,人選由北京決定。當時的新華社香港分社(中聯辦前身)社長許家屯說,「協商就是民主」,香港人大惑不解,然而這就是中國的民主觀。

草委會由五十九人組成,中國人三十六位,香港人二十三位,已經居於少數,其中民主派更是只有李柱銘與司徒華兩位。這樣起草的結果可想而知。為了裝模作樣諮詢民意,還組織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由中共地下黨員、上一任香港特首梁振英任秘書長。所謂「民主基礎」與「群眾中來」的意見,就由中共與梁振英決定了。李柱銘與司徒華不願做政治花瓶,加上六四屠殺,後來他們退出草委會。

即使這樣的「指導」與「集中」,再推到群眾中去貫徹。然而帶頭扭曲基本法的竟是中共自己;中國外交部還宣佈中英聯合聲明已經過時。這樣一個毫無誠信的政府,台灣人可以相信他們的「民主協商」及其結果嗎?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三日,毛澤東在延安幹部會議上作了《抗日戰爭勝利後的時局和我們的方針》報告,其中的一句經典名言是:「國民黨怎麼樣?看它的過去,就可以知道它的現在;看它的過去和現在,就可以知道它的將來。」把國民黨換成共產黨,恐怕更能說明一切。那年的十月十日國共簽署了和平協定,四年後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宣佈成立,然後蔣介石來台灣宣佈中華民國已經滅亡,其後的中華民國則是另外一個軀體,現在又面臨另一個和平協議的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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