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觀點》中國發表嚴懲意見 台灣慶幸互不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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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2024.06.23 11:46
中國中國多個部會聯合發布懲治「台獨」意見,最重可判死刑。民進黨立院黨團批評,時間點正好在否決覆議案後,藍白根本是中國附隨組織。   圖 : 翻攝自新華網多個部會聯合發布懲治「台獨」意見,最重可判死刑。民進黨立院黨團批評,時間點正好在否決覆議案後,藍白根本是中國附隨組織。   圖 : 翻攝自新華網

中國多個部會聯合發布懲治「台獨」意見,最重可判死刑。民進黨立院黨團批評,時間點正好在否決覆議案後,藍白根本是中國附隨組織。   圖 : 翻攝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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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6月21日在國台辦召開記者會,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即日起實施。

2005年,中共頒布過《反分裂國家法》,已經有懲治台獨的條例,以後不斷重申多次,也制裁過多次,現在突然由最高司法機關發表「意見」,是對原先《反分裂國家法》表示不滿意見,或有其他用意,而且6月21日就生效?例如選擇在6月21日匆匆發表,配合台灣的「刑滿釋放分子」傅崐萁來反對台灣行政院的覆議擴權法,擺出一副崑崙山壓頂的姿態來恐嚇台灣人,誰贊成覆議就是「台獨頑固分子」,尤其是身為立法委員者。

然而由兩個「最高」,再加三個安全司法部門來發表意見,還是非常罕見,為何又不是詳細制定「嚴懲」的嚴謹法律,而只是發表「意見」?這意見算什麼?但是如果熟悉中共的操作規程,就可以知道,這是中國的「政策」,最高的意見,就是黨的最高政策。政策與法律哪個重要?只要翻翻毛語錄就可以知道,這是文革期間我這一代人加上紅衛兵人人都會背,一直背到現在:「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既然是黨的生命,當然比法律重要。然而因為它又是救急用的,所以有效期往往很短,例如從打擊某一個人到拉攏某一個人,或者相反,都可以根據需要隨時翻轉。2020年中國制裁澳洲,現在改為拉攏,就是政策變化,毫無法律依據,連理由都不便說明,因為太骯髒了。

中國統戰台灣(欺騙滲透)是長期的需要,由國台辦主其事,直接領導人是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然而不斷有政策出籠干擾破壞收買政策。例如取消ECFA,那是有個上級部門與商務部主導;機艦騷擾,背後是習近平的中央軍委;突然捉了李明哲、李孟居等又是根據安全部門的某種需要來做的,有時根本不來知會國台辦,但是國台辦必須為此背書。諸如此類,太多了。

這次中國發表「意見」後,陸委會撿到槍了。立即回覆中國對台灣沒有管轄權。這種意見基本上就等於放屁。如果台灣人還在吵鬧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互不隸屬,還是相互隸屬,大多數人都會慶幸因為「互不隸屬」而沒有管轄權。連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被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沒有管轄權,所以台灣人基本上對中共的歇斯底里行為不用害怕。然而朱立倫的夥伴翁曉玲日前還搬出秋海棠葉的地圖,現在是否再搬出來呼應中國的「意見」?凡事都要表示意見的馬英九,為何不出來說話:一個中國,中共就可以來台灣抓走頑固台獨分子。

一些國民黨的支持者也不要以為自己支持統一就萬事大吉。你們在中國投資賺錢,一旦被中共看中,引發糾紛而不聽從意見,你們也會成為頑固台獨分子。如今還有親共的台灣學者仍然在中國被拘禁。

然而中共的「政策」伸縮性很大,因此台灣人不是說,我不去中國與香港、澳門就安全了。因為中國有「獵狐行動」,有從泰國綁架中國人拉回中國的記錄,所以親中的國家,台灣的敏感人物還是不要去為妙,以免中國的海外警察介入,又是是得到當局的准許,有些是背著當地政府進行,但是你要投訴也沒用。

王滬寧在政治局常委中排名第四,但是在國家安全口號下,排名第五的蔡奇權勢是在第二,在習近平惶惶不可終日下,這又是「政策」的需要,所以不必按照規矩來辦,「朕即法律」是也。
原文網址: 林保華觀點》中國發表嚴懲意見 台灣慶幸互不隸屬 | 政治 | Newtalk新聞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4-06-23/92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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