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謝清志冤案想到的            林保華

    二○○六年我回台灣定居時﹐正好遇上當時身為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的
所謂南科高鐵減振弊案。請教了幾個認識謝清志的朋友﹐他們都對謝清志投
下信任的一票。而我從這裡﹐對台灣法律中“圖利他人”這一條有新認識。
但是想的更多的是﹐這會不會重演當年印尼回中國的華僑學者所碰上的“我
愛祖國﹐祖國不愛我”的戲碼﹖面對這種無奈﹐只能默默希望出現一個“青
天大法官”來審理此案。但是有時想想也很滑稽﹐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國家
了﹐怎麼還會有這種情況出現﹖從後來看到台灣司法人員的表現﹐我這個希
望也似乎越來越渺茫。

    所以今年七月底看到法官宣判謝清志等九位官員無罪時﹐心裡不免喊出
“謝謝老天”。因此當我收到“謝清志的生命振動”新書發佈會的通知時﹐
立刻決定去參加。

    那天的新書發佈會﹐場面爆滿﹐說明人們對此案的關注。當然﹐也與國
民黨執政後通過司法層面繼續追殺綠營的現實環境有關。會場上﹐涉案有關
人員的講話﹐都給與會者帶來揪心之痛﹐雖然這些講話恐怕還不能反映他們
受到劫難時萬分之一的痛﹐因為有許多是無法用語言表達出來的。但是就是
這樣荒謬的司法劫難﹐也摧毀了受難者的信心﹐正如謝清志在本書的序言中
所說的﹕“剛開始﹐鬥志昂揚﹐但度日如年﹐信心也逐漸動搖﹔本來從未發
生的﹐竟然經不起檢方多次詢問﹐我也懷疑起是否真的發生過。漸漸地﹐我
開始相信那是曾發生過的﹐繼之﹐我竟會在詢問者的刻意操作下﹐深信不疑
地認為我確實做了那些不法的事。要說這就是『催眠』﹑『洗腦』﹐都十分
貼切。”

    這種感受﹐與我五十年前回到中國後第一次在反右運動中被輪番批判﹑
“幫助”那樣﹐一定要承認自己“反黨反社會主義”﹐自己最後也承認了﹐
才得到“寬大處理”。這也讓我想到許多我所見到﹑聽到的許多冤案。其中
例如涉及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的“冤案”﹐他的專案組組長是周恩來﹐對劉
的結論是“叛徒﹑內奸﹑工賊”﹐永遠開除黨籍。文革結束後﹐劉少奇完全
平反﹐成為卓越國家領導人﹐而周恩來則是最“光輝形象”的中共領導人。
如果不是政治作怪﹐有這樣荒唐的事情﹖

    會議結束後去找涉案的香港人鍾立來。對台灣來說﹐他也是“愛國華僑
”﹐但也還是招到無妄之災的政治迫害。

    台灣白色恐怖期間這種冤案也很多。但是到民主台灣了﹐還逃不出這種
政治陰影﹐實在使人寒心。藍綠惡鬥的政治介入司法﹐不但會造成冤案﹐也
給觸犯法律的人操弄政治的機會。所幸台灣還有能夠擺脫政治陰影與干預的
專業司法人員﹐給民眾對“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予一點點的信心。台灣
要延續自己的命脈而不導致民眾的信心崩潰﹐還期望司法界的有識之士與良
心之士做出重大努力。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Taiwan News財經文化周刊 第3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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