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朔迷離的“臺灣間諜”案                            凌鋒

    北京在申辦奧運成功後﹐就開足馬力對因為申辦奧運所押後涉及敏感人
權問題的重大事件進行“補課”。

    七月十四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早在今年二月被逮捕的
美籍華裔學者李少民﹐判他間諜罪成並驅逐出境。

    七月十七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胡
錦濤率領的中央代表團蒞臨拉薩參加西藏“和平解放”五十周年的慶祝活動
﹔中共決定在西藏聖地布達拉宮前面的廣場上樹立“西藏和平解放紀念碑”
﹐由胡錦濤奠基﹐在西藏同中共關係未癒合的傷口上再撒一把鹽。而中共同
當年西藏政府所簽訂的十七條協議是在五月二十三日﹐也就是說慶祝活動因
為避開申辦奧運而被整整推遲了近兩個月。

    七月二十四日﹐涉臺灣間諜罪﹑並在差不多同一時間被捕的高瞻﹑覃光
廣﹑曲煒也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間諜罪判刑﹔其中高﹑覃擁有
美國綠卡﹐曲煒是大陸居民。接著被判十年徒刑的高瞻也被驅逐到美國。

    除西藏問題之外﹐根據中共官方所發佈的簡短消息﹐其他兩個間諜案分
兩次判決﹐判決方式和結果也不同﹐令人難以理解。

    由於審判是秘密進行﹐具體的“間諜”情節和犯罪內容付諸缺如﹐所以
外界根本無法就他們的“間諜”罪行做出判斷。由於中共的“國家機密”範
圍太廣﹐含義也不規範﹐因此在媒體採訪的獨家新聞或學術研究中的資料搜
集往往被中共作為“竊取情報”而踩上地雷。因此這些案件的真相在材料進
一步披露之前很難斷定。而由於中共以往太多“冤假錯案”的紀錄﹐以及為
政治目的而不擇手段﹐因此對中共的任何指控
都不能過於輕信。

    現在的“臺灣間諜”當年中共稱之為“國民黨特務”﹑“美蔣特務”﹑
“臺灣特務”等﹐不知什麼原因近年來“特務”改成“間諜”。而據中國大
陸出版的<辭海>對<間諜>條目的解釋是﹕“今指由異國情報機關派遣或指使
﹐竊取﹑刺探﹑傳送機密情報﹐或進行顛覆﹑破壞等活動的人員。包括外國
人﹐也包括本國人。”因此“臺灣間諜”的臺灣成了“異國”。這種名稱上
的改變是不是也中了間諜的反間計﹖

    拋開這些罪名的稱號﹐一次審判就可以給人定重大罪名﹐是不是太輕率
了﹖特別
是對高瞻﹑覃光廣和曲煒的審訊﹐從檢察官起訴﹑律師辯護到法官研究定罪
﹐四個小時內完成三個案件﹐而且各判十年﹑十年和十三年的重刑﹐是更加
如同“大躍進”的兒戲﹐如果不是審訊前已經由“黨”做出決定﹐誰也不會
相信。可是中共還不時將“法治”高唱入雲﹐真不知羞恥為何物。

    根據中共所發佈的新聞﹐曲煒是為李少民和高瞻提供情報﹐而李少民同
他們分開審訊﹐也許是因為李少民是美籍﹐有美國官員旁聽之故。但是李少
民只判罪而不判刑﹐就不知道是根據什麼法律了。如果因為李少民是美國籍
而不必判刑﹐至少是象徵性的判刑再驅逐﹐也是令人難以理解。因為同樣是
美國籍的吳宏達於一九九五年六月被捕﹑八月判決時﹐以“為境外機構﹑組
織竊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和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判處
十五年徒刑後驅逐出境。在高瞻被“保外就醫”到美國後﹐覃光廣是否會接
踵而來﹐目前還不知道。

    在中共早先指控這些“臺灣間諜”時﹐被中共認定是這些間諜“僱主”
的中華民國政府“沉默是金”﹐倒是美國政府因為涉及它的公民和永久居民
而“越俎代庖”﹐使“兩岸關係”變成“國與國關係”﹐中共也默認了這個
變化。這種玄之又玄的關係怎不使人撲朔迷離﹖

    而在審訊他們之前﹐美國媒體基本上已經知道會有什麼結果﹐可能是中
共同美國已經有檯底交易﹐也可能美國媒體對中共本質的了解。但是至少在
高瞻等被判重刑而人們嘩然的時候﹐正在越南準備去北京訪問的美國國務卿
鮑威爾和中共外長唐家璇會晤後就胸有成竹說會很快解決﹐果然高瞻立刻到
達了美國。雖然事件似乎按照美國方面的願望發展﹐美國也表示高興﹐鮑威
爾甚至聲稱“中”美之間的間隙已經拋諸腦後﹐然而美國媒體還是對中共的
“人質外交”進行猛烈批評﹐提醒美國政府不能當沒有這些事一樣。的確﹐
中共的“人質外交”在某種程度上是被美國縱容出來的﹐以致在“中”美關
係的關鍵時刻中共必須抓一些異議人士作為同美國進行交易的籌碼。這次事
關奧運同布希訪問北京﹐這些籌碼就更加重要了。因此可以預料﹐雖然中共
申辦奧運成功﹐“人質外交”還不會結束。對炎黃子孫來說﹐哪怕入了外國
籍﹐還請自求多福。
《中央日報》
2001-7-27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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