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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澤東主張把中國分成二十七塊

    李登輝的著作《台灣的主張》問世後,香港的親共媒體根據「因人廢言
」的傳統,紛紛口誅筆伐,特別是他的「七大塊」論。為此台北駐香港代表
鄭安國發表聲明,說全書涉此的只有165個字,講的是將中國分為7個區,「
享有充分的自主權」,根本和親共媒體所無限上綱的「獨立」及「分裂」無
關。
    鄭安國還提到毛澤東在1920年9月3日的長沙《大公報》上發表過一篇《
湖南建設問題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該文中有云﹕「既然全國的總
建設在一個時期內完全無望,那麼最好的辦法,是索性不謀總建設,索性分
裂,去謀各省的分建設,22個行省3特區兩藩地合共27個地方,最好分為27
個國。」毛的主張顯然比李登輝還激進。還需要注意的是毛澤東提到的「兩
藩地」,一個應該是西藏,另一個待查。也就是說,在毛的眼裡,西藏是中
國的「藩屬」,其地位和越南、朝鮮等一樣,都是可以獨立的。
    手頭有一本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澤東早期文獻》
編輯組合編在1990年出版的《毛澤東早期文稿1912.6~1920.11》,除上述
那篇文章之外,還有以下的賣國或分裂祖國的文章﹕

《打破沒有基礎的大中國 建設許多的中國從湖南做起》
(1920.9.5)
    文中說﹕「固有的四千年大中國,盡可以說沒有中國,因其沒有基礎。
」「無個中國」論比「兩個中國」論還反動。他再重申前一篇文章中要建設
27個中國的主張。

《絕對贊成「湖南們羅主義」》(1920.9.6)
    贊成「我們絕對不干涉別人的事」,也「絕對不許別人干涉我們的事」
。將北洋軍閥統治湖南稱之為「九年三被征服」。

《湖南受中國之累 以歷史及現狀證明之》(1920.9.6~7)
    文中詳列湖南如何受中國之累,然後說﹕「小組織受束於大組織,事事
要問過中央,事事要聽命別人,致造成今日之惡結果。假使湖南人早能自決
自治,遠且不言,丁、戊以方新之氣,居全國之先,使無所謂中央者為之宰
割,不早已成了一個新湖南嗎?」把湖南改成台灣,可圈可點。

《「湖南自治運動」應該發起了》(1920.9.26)
    毛澤東除了說這必須是「實際」的運動外,還說﹕「我又覺得湖南自治
運動是應該由『民』來發起的。假如這一回湖南自治真個辦成了,而成的原
因不在於『民』,乃在於『民』以外,我敢斷言這種自治是不能長久的。」
李登輝「主權在民」的思想如果不是從這裡學來的,就是毛、李「英雄所見
略同」了。這點毛在後面的文章中還有闡釋。

《釋疑》(1920.9.27)
    文章說,湖南自治「只是打斷從前一切被中央各省干涉束縛的葛藤,湖
南境內事,統歸湖南人自辦。」毛澤東還說﹕「我們但造我們湖南自治的事
實,不要自治法,也未嘗不可以(英國以前的憲法就是不成文)。我們為裝
飾門面起見或為抬出一部偶像嚇中央、嚇外省、並嚇本省的野心家起見,要
制定一部自治法」。看看香港現在那個可以被任意解釋和歪曲的基本法,毛
澤東可說是「英明預見」了。

《再說「促進的運動」》(1920.9.28)
    毛澤東說,湖南的自治決非聽其自然可以產生的。「不論那一國的政治
,若沒有在野黨與在位黨相對,或勞動的社會與政治的社會相對,或有了在
野黨和勞動社會而其力量不足與在位黨或政治社會對抗,那一國的政治十有
八九是辦不好的。」搞「分裂」,當然要有強有力的反對黨,但普通的政治
亦然。所以毛澤東掌權後搞一黨專政是自打嘴巴,而鄧小平、江澤民之流不
也背離了「毛澤東思想」嗎?

《「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1920.9.30)
    文章一開頭就說﹕「『湘人治湘』,是對『非湘人治湘』如鄂人治湘、
皖人治湘等而言,仍是一種官治。」「故『湘人治湘』一語,我們根本要反
對。因為這一句話,含了不少的惡意,把少數特殊人做治者,把一般平民做
被治者,把治者做主人,把被治者做奴隸。這樣的治者,就是禹、湯、文、
武,我們都給他在反對之列。」「我們主張組織完全的鄉自治、完全的縣自
治、和完全的省自治。鄉長民選、縣長民選、省長民選,自己選出同輩中靠
得住的人去執行公役,這才叫做『湘人自治』。」用這段毛語錄的照妖鏡來
看香港,不但「港人治港」是虛假的、惡意的『自治』,中共建政50年還停
留在鄉以下的「村民選舉」,根本就是毛澤東和共產黨的食言。中國老百姓
已被他們欺騙了79年。

《「全自治」與「半自治」》(1920.10.3)
    文中說﹕「我們主張『湖南國』的人,並不是一定要從字面上將湖南省
的『省』字改成一個『國』字,只是要得到一種『全自治』,而不以僅僅得
到『半自治』為滿足。『國』的要素為土地、人民、主權,主權尤為要素中
的主要素。湖南人沒有自己處理自己的事的完全主權,而長被侵奪於益我則
少、損我則多的中央或鄰省。湖南人不是麻木,總該有點感覺,奮起獨立,
正此其時。」毛澤東將「全自治」視為「主權獨立」的觀念非常清晰,「台
獨」、「藏獨」、「疆獨」等等不過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辦事」耳。

《反對統一》(1920.10.10)
    毛澤東明確地指出﹕「中國的事,不是統一能夠辦得好的。」「四千年
的中國只是一個空架子,多少政治家的經營,多少學者的論究,都只在一個
空架子上面描寫。每朝有幾十年或百多年的太平,全靠住一個條件得來,就
是殺人多,流血多。」「胡適之先生有20年不談政治的主張,我現在主張20
年不談中央政治,各省人用全力注意到自己的省,採省們羅主義,各省關上
各省的大門,大門以外,一概不理。國慶是慶中華民國,我實在老不高興他
。特為趁這國慶,表示我一點反對統一的意見。」毛澤東果然靠「殺人多,
流血多」來維持他的「中國」。鄧小平、江澤民有樣學樣,才有「6.4」屠
殺。當時他可以自由發表反對統一的意見。可見,當年中華民國的言論自由
遠遠超過今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79年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隨世界的
潮流進步,可見它是如何地黑暗啊!

《民主論壇》1999.6.15    (原題:毛主席的中國分裂論就是有道理)
收錄於  凌鋒:《中共風雨八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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