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專欄》ECFA應該“倒簽”
雖然社會上對簽署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有許多歧見,而且社
會上對其內容也不甚了了,但是馬英九總統把它當作是自己的救命丹,不但是非
簽不可,而且是越早簽越好,尤其是經過秘密談判,按照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的
說法,很快就會簽署;最近去北京密商的經濟部國貿局局長黃志鵬也表示,未來
應不會再有第五次非正式諮商。這是否意味著隨時可以簽署了?民進黨在忙著選
舉的時候,不應該忽視這個問題。很可能,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十二月來台,
找一個黑道猖獗的地方來簽署。江丙坤在完成賣台任務後,也可退休,享受中國
給他的榮譽。而台灣人民則被迫吞下這些苦果。
苦行會感動部分台灣人,但不會感動馬英九;公投,馬英九也不會贊成,因
為馬英九只代表外省權貴與部分財團的利益,更代表共產黨的利益,所以反對者
多。如果馬英九一意孤行,台灣社會勢將爆發激烈衝突。為避免衝突而釀成不幸
後果,我提出對ECFA進行“倒簽”的建議。所謂“倒簽”,就是先簽署具體
協議,最後才簽署整個架構。這樣,可以讓民眾先了解會有些甚麼具體內容,并
且知道有何利弊,才決定是否接受整個架構。
之所以這樣想法,有幾個原因:
其一,香港是在二零零三年簽署CEPA,但是以後每年簽署一次補充協議
。既然如此,何不把協議“補充”完了,再正式簽個完整的“架構”,以保障上
述的具體協議呢?
其二,目前台灣要與中國簽署的金融監理備忘錄MOU,也是列在ECFA
裡面的“早收”清單內,也就是在ECFA簽署前簽的。既然可以先簽,其他協
議也先簽又有何妨?例如台商所最關心的關稅問題,也可以先解決而“早收”,
看看免關稅,對哪些行業有利,對那些行業不利,有利的先簽,不利的不簽或緩
簽,不是更符合政府的文宣精神,也更容易說服台灣人嗎?
第三,馬政府聲稱,之所以必須簽署ECFA,是為了可以與東協等其他國
家簽署FTA(自由貿易協定),然而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還沒有一個願
意立刻以行動來證明這點。因此,如果與中國先簽署具體協議,例如免關稅協議
,就可以考驗其他國家是否會與台灣簽署FTA,或比照中國,也簽署類似協議
,而不被中國反對。
第四,台灣因為在國際上被中國長期孤立,所以缺少談判人才。連與友好國
家美國簽署的牛肉協定,都搞得一塌糊塗,那麼與一直企圖?吞台灣的中國進行
談判,其後果也可想而知了。先簽署具體協議,至少可以鍛煉談判隊伍,即使有
疏失,也局限在具體項目裡。
香港簽署協議後,使香港經濟發展嚴重依賴中國,失去往日的活力。台灣既
然還沒有簽,就應該先簽具體協議,積少成多,總結經驗,才建立其架構。哪裡
有無具體內容而先有架構的?也難怪許多台灣人懷疑這種架構是先關起台灣人的
籠子;關了以後,再決定餵甚麼東西給籠裡的台灣人吃。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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