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專論》怎樣看王清峰辭職事件?   

為是否執行死刑問題,台灣掀起軒然大波。最後導致法務部長王清峰辭職,
也是她,成為最大的輸家。不幸,她還帶累廢除死刑的議題。也因為如此,
還必須最後揭穿王清峰這個馬英九型的偽君子面目。

廢除死刑問題,是個相當有爭議性的問題,這關係到主客觀的許多因素。但
應該肯定的是,廢除死刑問題在地球上的提出,表明人權觀念的進步。那不
但是防止冤假錯案所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也是給受刑人再一次改惡從善的
機會。但是,這不意味著受害人的人權,普通老百姓的人權就不應該受到關
注與保護;為此,即使沒有死刑,也不能忽視其他刑罰的懲罰與阻嚇作用,
破除“好死不如歹活”的觀念。

因此,真要廢除死刑,人權落後的國家比民主國家更應該積極推行;也就是
只有像中國、北韓這種野蠻國家,冤獄遍於國中的國家最需要廢除死刑,不
幸的是,可也就是共產黨以為死刑可以阻嚇犯罪,阻嚇造反,尤其以此來對
付政治犯。其實,正如古時老子就說過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這個“民不畏死”,既包括造反不怕死,也包括犯其他罪也不怕死。因此即
使中國每年處死的死刑犯是全世界的一大半,也阻嚇不了每年應該已經達到
十萬宗上下的群體性騷亂事件。有的更以性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王清峰的問題,是他作為法務部長,不應該拒絕“依法行政”,早知如此,
她就不應當接受法務部長的職務;既接受了,又不依法行政,給人的感覺,
她是一個沽名釣譽的偽君子。尤其是她下台後還聲稱,“要我去殺人,我真
的做不到”,真是污名化推行與主張維持死刑的人士。難道別人都是劊子手
?她甚至說,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簡直是不知所謂的煽情,要這樣為死刑
犯做的罪大惡極壞事(政治犯除外)背書嗎?

王清峰把自己打扮成人權的先鋒,其實非常可笑,也非常可惡。她在處理扁
案中的不公不義立場,以及熱衷制定集遊惡法的種種表現,對人權與司法獨
立,到底認識多少?她早就應該下台,只是不應該為死刑問題下台而給她臉
上貼金,而是因為用政治力介入司法,導致台灣人權與司法的倒退而下台。
現在下台是太便宜她了。

王清峰下台,也不是自願辭職的,那晚開始她還堅持“不辭職,不執行死刑
”,卻在不到三小時後突然宣布辭職,有消息說,乃是因為她接到了一個神
秘電話,那就是馬英九必須滅火而犧牲他的愛將。這不是馬英九的法治觀念
,而是另一個馬英九所必須擁抱的支持者、藝人白冰冰出馬痛罵王清峰,并
且威脅要用選票懲罰馬政府。以白冰冰對選民的影響力,馬英九不能不拋棄
王清峰,以保證國民黨是一部“選舉機器”。白冰冰的女兒因為被撕票而有
這樣的強烈反應可以理解,但是她希望接任者是包青天式的人物,也未免還
停留在人治觀念,難道馬英九也是這個水平?

在整個事件中,還有令人遺憾的地方是,本來主張廢除死刑的政治人物,包
括藍綠,在輿論幾乎一邊倒的反對廢除死刑聲中,不知所措,只有司改會的
林峰正律師出來講話,這才是真正的人權律師,但媒體也沒有怎麼報導,相
對來說,王清峰只是一個政客或訟棍而已而已。在這點上,我還是讚賞黃世
銘的表現,前後一致,兼顧了理念與現實,公與私的分際。

據說馬總統廢除死刑的理念與王清峰一致,那麼經過這一役,他更不敢“改
革”了,因為選票比改革重要啊。

(穿越30多年時空的重要評論,以及人生的酸甜苦辣,請看
林保華部落格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臺灣時報  20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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