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滅人性的趙連海事件 林保華
2008年爆發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中國一位“結石寶寶”的家長趙連海因為聯合一些受害家屬向政府索償,去年11月10日被北京大興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監禁兩年半。
此事引起中國國內民眾的公憤,有內地網民在網上號召,對劊子手北京大
興法院審判長和陪審員進行人肉搜索。官方新華社和中國多個主要網站,
對趙連海一案隻字不提,即時部份網站有簡單報導,亦禁止網民跟帖。許
多維權人士和網民透過“推特”表達不滿。維權律師滕彪表示:“趙連海
被判兩年半徒刑,讓我們記住並搜索法官的名字。所有在這種判決書上簽
名字的,必將受到審判!”有的網民指責審訊趙案的法官“失去了基本的
良知和職業道德,助紂為虐”。香港市民多次到中國駐港機構中聯辦前示
威抗議;連香港體制內的“愛國人士”也出來大罵中國司法的“黑暗”與
“無恥”,有的還聯署向中國法院為趙連海陳情。
製造毒奶的三鹿,是國有企業,終極老闆是中國政府,政府卻要它倒閉來
規避賠償責任。即使不是國有企業,由於政府長期失察,甚至有慫恿的責
任,加上因為北京奧運而壓制醜聞的揭露,使更多寶寶受害,政府也有不
可推卸的責任。如今不但推卸得一乾二淨,還將受害者判刑,是可忍,孰
不可忍?所以平時乖乖的香港愛國人士也忍不住發難了,否則哪一天,香
港人也遭類似的苦難。
以共產黨的“偉光正”(偉大、光榮、正確),自然不會承認他們的錯誤
,於是大施詭計尋找下台階。根據香港媒體披露,判刑的決定在中國高層
曾有爭議,最後由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統治中國的中共最高層9
人政治局常委之一)拍板決定刑期。由於民情的強烈反彈,最後北京不得
不釋出兩手,一方面以答應他“保外就醫”,迫使獄中的趙連海撤掉他的
律師,從而避免“上訴”的尷尬,也禁止他與外界接觸;一方面由國務院
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出來警告香港的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河水不犯井水
”,中國的事情,你們少管,引發香港“愛國人士”的寒蟬效應。
到去年12月下旬,在事件稍微淡化後,北京私下通知個別“愛國人士”說
,趙連海就要放了。本來以為平安夜會放出來,但是共產黨沒有耶穌基督
的博愛觀念。拖到12月28日,中國為毒奶粉受害兒童維權的部落格網站“結石寶寶之家”,出現署名“趙連海”所發的通告,稱已獲保外就醫,正於醫院接受治療,現在“拒絕與任何人接觸及打擾我的家人,我要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是中國政府毒害他的小孩,又將他關在牢獄裡,使他不能“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怎麼變成關心他的人們使他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只有共產黨才會這樣混淆黑白。所以估計趙連海的確“保外就醫”了,卻還被軟禁,不許他與外界,尤其媒體接觸,以維護共產黨的面子,卻以他的名義發表那個通告。
連想到馬英九政府與中國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後,據說已有中共政法委人士
被馬政府當作“專業人士”訪問台灣。從上述事件也可看出,所謂“政法
委”,根本是共產黨的組織而不是司法機構,由黨棍把持,他們來台灣交
流,除了促使台灣本來已夠糟糕的司法向中國看齊,還有什麼好結果?
即使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也不得不承認協議的執行收效甚少,中國只送回通
緝犯的小貓兩三隻,對中國有用的大咖怎麼會放?至於台商所關心的毒奶
粉索賠,雖然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已經認錯,但是就是不肯賠償;可嘆
海基會與陸委會的袞袞諸公為何不敢“為民前鋒”向中國索賠?身為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是不是害怕與趙連海一樣,“尋釁滋事”而被老共判刑?還是“太子黨”之間的利益勾結?
周永康迫害人權,從四川(曾任省委書記)到全國,罪行纍纍,早被法輪
功在美國等國家控告,嚇得他不敢再去了。馬總統是否也該為他心繫的中
國同胞的人權說幾句話?何況“兩岸”交流後大批黑心商品也會光臨台灣,台灣人將生活在恐懼之中。總統那個人權諮詢小組不是當作花瓶擺設而已嗎,連香港的“愛國人士”都不如。
《玉山周報》 第82期 201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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