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爛政法委
文革期間有個著名的口號叫做“砸爛公檢法”,即使是共產黨的“法”,
他們的“依法治國”觀念也不強,因此砸爛以後,就是毛澤東的“和尚打
傘,無法無天”了,不過還美其名曰“群眾專政”;其實群眾就是毛澤東
操控下的群氓。群眾專政的可怕,從“階級敵人”情願坐共產黨的監牢失
去全部自由,而不願在監牢外接受“革命群眾”的專政,就可見一斑。
文革結束後的“改革開放”,自然也包括司法方面的改革,先後出任毛澤
東與鄧小平文膽的胡喬木在一篇文章中批判“長官意志”,深獲共鳴而流
傳一時,那是人們對“人治”的厭惡與不滿。問題是沒有政治改革,何來
司法改革?因為在共產黨眼中,司法是他們國家機器的重要一環,只要不
廢除一黨專政,司法就永遠是共產黨手中的工具。所以即使在1980年代中
期,中共治下政治思想最活躍時期,曾經在文革期間受到迫害、當時出任
人大委員長的彭真,面對記者,也不得不承認,黨大,還是法大,他也搞
不清楚。也就是,共產黨是否必須遵守法律,即使這個法律也是共產黨自
己制定的,他也搞不清楚。彭真從1949年中共建國開始,就是具有中國特
色的法律專家,是制定中國憲法的重要參與者,尤其是“懲治反革命”的
條例,都是他主持下制定的。而後來他自己還成為反革命,所以晚年能夠
承認這一點,也算有點反省。
六四以後,中國改革的勢頭越來越微弱,人治也越來越強。其實鄧小平終
其一生,就是人治,否則不會有出任軍委主席的條件為他量身定做,也不
會有一個退了休的“普通黨員”可以威脅要江澤民下台,並指定胡錦濤隔
代接班。哪怕動機再如何良善,違反程序正義的事情,最終還是要付出代
價的,那就是“鄧規江隨”、“江規胡隨”,中國的法治無法建立,甚至
倒退。
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今年3月在宣布“5個不搞”時,也同時說:“我們的一
切法律法規都是在黨的領導下制定的,我們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規都必須有
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和完善黨的執政地位,有利於保證
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
於是,只要認為不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不利於鞏固和完善黨的執政
地位,黨就可以隨時改變它。誰來判斷這些呢?就是共產黨內一個叫做“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的機構。這個機構主管黨內的情報、治安、警衛、
勞教、司法、檢察等系統,是1980年後建立的,前身是中共中央法制委員
會與中央政法領導小組。
根據中國國內傳出來的消息,近期,“結石寶寶”家長趙連海的被捕,是
政法委決定的,艾未未被捕,也是它決定的。政法委抓人,與中紀委抓貪
官一樣,都違背法治精神,顯示黨的絕對權力。也因為程序不正義,所以
抓趙連海與艾未未這些“黨外人士”,社會上反響強烈,共產黨內部也出
現爭議,所以出現抓後無人負責的情況。尤其是艾未未事件,因為沒有人
願意負責,導致各個部門胡說八道,洋相百出,最後還違背自己制定的,
7天加30天的最長刑事拘留期,而且不通知家屬,也不接受律師,完全是
秘密警察的行事方式。
隨著國內社會衝突的加劇,加上後來國際茉莉花革命影響的擴大,政法委
諸公感到屁股底下的火頭越來越大,危機感加深,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也
越來越不擇手段了。重慶“唱紅打黑”聲勢加大,他們以為這是鞏固統治
的好辦法,於是早在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帶頭下,政治局常委們陸續到重慶
“朝貢”,以成為毛澤東的粉絲為榮。因此“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毛
澤東語錄也就鹹魚翻生,成為政法委的“圭臬”了。問題是如此發展下去,最後
連政法委也會被砸爛,那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不過,這也許反而是
中國司法改革的開始。
然而,現在要“無法無天”,也有一定難度,因為時代到底是不同了。西
方權力制衡的觀念、司法獨立的觀念已經傳入中國,至少中國也出現了律
師制度,雖然還很不完善,這就不是共產黨的防火牆所可以阻擋的。因此
例如薄熙來打黑,在2009年抓了律師李莊,判處1年半徒刑。李莊刑期將
滿,又企圖追究他的“漏罪”再判刑,結果引來眾怒,中國16萬個律師站
出來,薄熙來終於暫時讓步,停止進一步審訊。李莊是北京康達律師事務
所的律師,老闆是彭真的兒子傅洋。這等於是薄一波、彭真兩個山西老鄉
,而且都是文革毛澤東受害者的後人在鬥爭,實在也夠諷刺了。除了正義
與非正義的鬥爭,背後還夾雜什麼,自是以後慢慢釐清的問題。
無論如何,中國又進入一個決戰時刻,是前進,還是倒退?最終決定於人
們對毛澤東的評價,這是無可逃避的問題。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林保華所做的評論 20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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