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專欄》“台灣共識”的程序與內容
馬金集團為了強迫民進黨接受子虛烏有的“九二共識”投降綱領,無所不
用其極,不顧體制與倫理,由金小刀親自披掛,跟到美國叫陣;還有馬媒
配合,不論蔡英文說啥,他們都加以歪曲,然後圍剿。看在有民主素養與
遵守法治的美國人眼裡,果然是個青紅幫的“混混”;台灣人怎麼看,相
信也會在以後的選票裡表現出來。
他們打擊的對象,集中在與“九二共識”對陣的“台灣共識”。金小刀說
它“空洞”,遠在台灣的馬大統則說是“預售屋”。但是預售屋不就是根
據圖紙從空地上建造起來的嗎?
蔡英文表示執政後凝聚共識,進行立法,作為與中國談判、簽訂協議的基
礎,猶如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比起馬金僭建的豆腐渣鐵皮屋的“九二
共識”,這才符合程序正義的原則。美國以台灣關係法來規範美台關係,
相信日本也會制定台灣關係法,以穩定東亞的區域和平與穩定。
“台灣共識”的內容絕不會空洞,內容由民意決定,遠比由國民黨一黨製
造出來又解釋不清的“九二共識”更符合民主原則。
目前台灣內部對兩岸關係基本上有三項觀點:第一項是主張統一(統派)
,第二項主張建立台灣國(獨派),第三項是維持目前的中華民國體制(
維持現狀派)。根據以往的民調,支持第三項的居多數,但是支持第二項
的不斷增加。第二項的獨派是狹義的獨派,因為中華民國是獨立主權國家
,所以第二加第三項,是廣義的獨派,在台灣居住的人口中,約有八成幾
。馬英九的“不獨”主張,以欺騙手段把中華民國各表為“中華台北”,
違背民意,更是賣國行為。
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說:“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
,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
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它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也否認
“一個中國”原則,因此囊括上述的第二項、第三項。因此可以相信,未
來台灣共識的內容,與此差不多。至於是否建立台灣國,根據決議文,也
須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這是民主程序的第二步。
如果台灣多數人主張統一怎麼辦?我認為,民進黨是民主政黨,雖然反對
統一,但是會尊重(不是主張)台灣人民的選擇,但必須經過獨立自主的
民主程序,完全自由的意願選擇。面對一黨專政的中國,目前看不到絲毫
可能性。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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