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住權 香港掀波 林保華
就外傭在港居住7年,能否申請居港權問題,高等法院於9月30日作出判決
:外傭有資格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外傭申請永久居民身分 檢視香港法治程度
香港《基本法》第24條規定有6種情況可以被列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永久
性居民,其中第4款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
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7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
國籍的人”,但這是否適用於在香港居住連續7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
住地的外傭?
這個官司由菲律賓籍的 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 申請,她來港當外
傭已25年,2008年向入境處及人事登記處申請永久居民身分證被拒,去
年入稟提出司法覆核,今年8月審理。
香港現有住滿7年的外傭約12萬5千人,假設他們全部都申請為香港永久居
民,然後全部再申請他們的直系親屬在香港團聚,則香港將增加約40萬名
原本是外籍的永久居民,這給香港目前的7百多萬人口生態帶來比較大的
變化,對現有的就業與福利結構,都產生衝擊;就是外傭因為成為香港永
久居民後可能轉行,也引發僱主因為她們的離職而不安。因此這件案子在
社會上引起重大爭議。特區政府以此恐嚇民眾,也有不少民眾擔心自己利
益受損而持強烈反對的態度。
然而香港是一個法治地區,基本法白紙黑字,法官如何判決引發關注。尤
其是一般外籍人士在香港工作7年,申請為香港永久居民都沒有問題,為
何有一個“傭”字就被拒絕,這是否涉及歧視?
居港權爭議 各方角力
類似的居港權爭議在12年前也發生過。那是基本法第24條中的第3款,也
就是在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也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然而這個“所生”比較含糊,有婚生與非婚生;更重要的是,這些人的
子女還不少,因為他們是香港永久居民,香港特區政府沒有理由不讓他們
來香港居住,中國政府也沒有理由阻止他們出境到香港。當時法庭判決這
些子女勝訴,結果北京出來解釋基本法,認為那是指獲批單程證的才算,
否決了香港法庭的判決。至今這些人的子女還在抗爭中,還發生過火燒入
境處事件。
目前也還有一宗爭議也涉及基本法,那就是大批中國孕婦運用各種手段來
香港生產,根據基本法第24條第5款規定,他們在香港所生的子女也是香
港永久居民,當然也享有香港永久居民的各項權利。孕婦的大量湧入導致
香港的醫療能力不堪負荷,影響香港孕婦的權益。但是堂堂基本法擺在那
裡,誰也奈何不了。
顯然,基本法在制定的時候,偏重政治、經濟與司法條款,尤其在政治問
題上如何杜絕香港的民主發展,在司法方面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釋法
”守住底線給北京干預的權力,對這些民生條款不夠重視而出現問題。但
是北京又不能承認基本法有問題而修法,除了有損中共“英明”的形象,
更因為北京擔心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因為泛民也會要求就阻止民主化的
條款進行修法。但是香港民眾都不希望事事由人大來“釋法”,因為這樣
做就摧毀了香港司法獨立的精神,打開大門讓北京插手,香港的“終審庭
”就變成“中審庭”了。因此至今由北京“釋法”的案例還只是3項。
利益凌駕理念之上 恐非單純司法問題
這場官司的攻防焦點,在“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7年以上”的“通常居住
”4個字上。主審法官林文翰根據終審法庭之前的案例認為,“通常居住
”應了解為“以安頓作為目的而自願留下”,只要外傭自願留港工作,已
滿足“通常居港”定義,而政府根據入境條例,只可限制外籍人士留港年
期,不可以剝奪基本法第24條賦予已連續通常居港7年人士的居留權,故
裁定入境條例指外傭“不得被視為通常居港”屬違憲。不過,林文瀚認為
入境條例對外傭所施的限制不涉及歧視,因主權國有權決定哪些外籍人士
可擁有居留權。
雖然政府敗訴,但是入境處決定上訴,即使上訴失敗,還有中央“釋法”
的最後關卡。
然而這場官司不純粹是司法問題那樣簡單。一般來說,從法律與人權的角
度出發,應該支持外傭的權利,因此泛民多站在這個立場,尤其是由幾位
大律師作為核心的公民黨更是如此,案件申請人也由身為公民黨黨員的資
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那天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在高院外遭人圍攻,斥責梁
及公民黨要為結果負責。
那天判決,中共外圍組織的工聯會組織了約百人在場外向法官施壓,到場
支持外傭的只有10位左右。在這以前,親共人士已經煽動民粹情緒廣造輿
論及製作文宣攻擊泛民的立場。由於11月香港舉行區議會選舉,這種民粹
式的攻擊,會有相當大的影響,因此泛民的政治人物相對都比較低調。
親共人士的這個立場,當然也與北京有關,除了把利益凌駕在理念之上一
貫就是共產黨的行徑,也還因為,如果有十幾萬外籍人士突然成為香港永
久居民而擁有選舉權,他們當然會支持泛民而不會支持親共人士。以香港
目前外傭中最多的菲傭與印尼傭來說,他們自己的國家已經是民主國家,
而且過去也經歷過共產黨的暴亂,怎麼會認同共產黨的價值觀,怎麼會支
持親共人士?加上他們不是“炎黃子孫”,也可能增加香港未來的涉外事
務,這當然也是北京所不願意見到的“麻煩”。
作者為資深評論家、專欄作家、中共黨史學者。曾擔任香港大學
經濟金融學院院長張五常教授助理研究員,研究中國政經改革。
《看》雜誌 第98期 2011/10/13~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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