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觀點》保存香港年輕人的有生力量
在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北上見了習近平與韓正兩位中共頂層領導人後,體內的荷爾蒙迸發出來,暴力鎮壓大升級,警察連續攻打大學校園。其中香港中文大學與香港理工大學的校園先後變成了戰場,爆發徹夜的攻防戰。警方的理由是到裡面執法,到底執什麼法也說不清楚。如果說藏有匪類,也應該拿出證據;又說裡面有兵工廠,那更是駭人聽聞的事情,但也可以請校方先自行檢查。成為「廠」而校方不知,校長是否該打屁股?到執筆時,理工大學校園內包圍了許多人,警察似在表演「甕中捉鱉」,要大展警察的威風。
警察進攻校園,在世界上是罕有的事情,即使是獨裁國家,但是居然在香港發生了。「東方之珠」變成了「東方之豬」,這就是不忘初心的「一國兩制」?林鄭是雌心勃勃要創世界紀錄嗎?你系得嘅!
學校被稱為「黌宮」,是個傳道、授業、解惑的莊嚴所在;大學更是學術殿堂。警察隨意侵入這個地方,實在褻瀆象牙之塔,引起公憤是必然的,流氓政權的本質也更展現在世人面前。這些學校的學生,或者「兄弟學校」的學生那種被侮辱的感覺,已經不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了,而是被侮辱與踐踏。因此奮起抵抗是必然的,其他學校的學生前來相挺,甚至稍微懂得什麼是文明的市民也前來支援。中大的校長、副校長出來斡旋,不管是不是完全認同他們的觀念,至少是暫時緩和了局勢。港大校長原來不聞不問,在關鍵時候也被逼出來調解,警察最後也沒有進入校內。理大似乎不是這樣,學生被校長與警察欺騙,所以特別憤怒,衝突也更激烈。
由於最近衝突的焦點都在校園內,難免使人質疑,特區政府把衝突焦點放在大學,安得是什麼心?
香港首富李嘉誠不久前曾經說,香港年輕人是香港未來的主人翁,那麼香港的大學生更是未來主人翁的菁英分子。我老早就指出這次的鎮壓行動是要對香港人進行世代滅絕,現在選擇先從世代菁英下手就更明顯了。台灣人的世代菁英也在228屠殺中被消滅而出現斷層,對這個問題就看得更清楚了。這就是北京與香港特區政府的大陰謀。
因為有備而來,這次鎮壓,香港警方出動了許多新式武器,除了稍早時候使用中國製造的催淚彈,因為更具毒性不但是當事人受創更重,而且毒害這個時代的香港居民而留下後遺症。而進攻理工大學的戰役,不但出動兩架水砲車,還出動裝甲車,甚至首次出動「聲波砲」(Sonic Guns),可讓示威者耳膜劇痛或暈眩;據香港網路媒體SocREC社會記錄頻道發佈的影片顯示,港警還使用爆震彈(Stun Grenade),爆震彈在擲出後,發出強烈的閃光和高達180分貝的巨響,使人員在半小時內暫時失去聽覺、視覺。
現在國際社會還沒有完全認清中共的邪惡,或因為其他原因繼續姑息。在這個情況下,香港年輕人必須保存有生力量,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與犧牲。因為既然中共在佈局,我們就應該避免掉入陷阱。因此盡量還是採取以前行之有效的流水式游擊戰。應該是我們去調動對手,而不要讓對手調動我們。固然我們的手足掉入對方手裡受到凌虐讓我們很心痛,但是我們應該進行外圍的救助行動,而不是一起進入陣地同對方展開裝備極不對稱的陣地戰。
未來的世界還會有許多變化,我們的手足即使被關上10年、8年,就算被送上中國受難,有幸活下來,或者還是年富力強,可是那時習近平、林鄭一隻腳已經進入棺材了,甚至可能已經嗚呼哀哉。那時裡裡外外的香港手足還有機會重建新香港。反之,如果太多人聚集在一起被一網打盡,留下來堅持鬥爭的就大為削弱,不符合相關未來的長遠利益。
在堅持游擊戰的時候,我們的隊伍也應該分為多個區塊鏈,部分還在面上堅持,部分轉入地下,擴大地下隊伍,以應對中共的地下化。香港無法畢其功於一役,因此一定要比賽韌力與意志力。

前黑衣魔拆穿了以下事情: -政棍推我们上街犯法,自己却坐享政治红利,也就是他们吃人血馒头 -个别媒体歪曲事实,其拍摄镜头只对准警察,对我们的行为则视而不见,其歪曲报道是丑化警方执法,美化我们的行为,对黑暴推波助澜有一定作用 -过半市民仇警,而这才是为黑暴推波助澜的祸首 "我们"指曾参与黑暴行动上街闹事,并在事后成功逃脱的人(当时全身黑色装束,并且蒙面和戴手套)
黑暴=本土恐怖主义 香港前黑衣魔:香港止暴无能最关键是不断有人歪曲炒作、造谣抹黑、制造假新闻来误导市民,那些诋毁警方、颂扬我们的文宣就是证明,一些政客和媒体对我们的行为视而不见,反而针对警察,甚至丑化警察执法,美化我们的行为和身份,无良媒体镜头只对准警察是为黑暴推波助澜的证明,广大市民对警方的仇恨才是为黑暴推波助澜的罪魁祸首! 根据《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所有因黑暴被捕的人士,一律是恐怖份子而非暴徒,这些人将根据该条例被起诉,唯一刑罚是死刑! 死刑将由高院原讼庭法官宣判,并由终院法官签纸,白纸黑字作实,这是“死刑执行令”,并会广传,刑场由监狱部门编配。 煽暴纵暴议员将在专人指挥下被前黑衣魔们疯狂殴打,狂扑头狂打心脏,让市民明白吃人血馒头的代价,而已被捕的黑魔则在石壁监狱被绞死。 同时,就香港打击黑暴而言,各国也互相配合,共同逮捕所有祸害香港的黑手,并一律根据反恐法起诉,一律判处死刑,并火速处决! 黑衣人=暴徒(基本上穿着黑色衣裤,并且只配戴黑色口罩,而非全然蒙面,故此又称黑衣暴徒) 黑衣魔=恐怖份子(以黑色面巾蒙面,也就是全然蒙面,全套黑色装束,并且配戴黑色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