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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和理非」大中華,香港抗爭何處去?

 
▲2021年4月16日,8.31港島遊行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其中黎智英被判囚8個月,楊森被判囚8個月,緩刑1年,李卓人則被判囚6個月。圖為抗議港府審辦不公的民眾。宋碧龍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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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華
作者為資深評論家、專欄作家、中共黨史學者。曾擔任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院長張五常教授助理研究員,研究中國政經改革。

香港特區政府對這幾年來民主派的抗爭活動進行大規模秋後算帳,尤其是參與雨傘運動、反送中運動以及35+初選,不管在體制內還是體制外,幾乎無一漏網。法庭忙得不亦樂乎,每天報出的審訊新聞令人眼花瞭亂,不詳細看、不熟悉香港情況,就不清楚那是猴年馬月的事情。如果再加上《香港國安法》,情況又更複雜,不知哪些與國安無關,哪些又是觸犯國安法。

 

2019年11月12日警察與香港中大校園內的抗議者發生衝突期間,警方向學生和抗議者發出催淚彈後,一名抗議者揮舞著一面旗幟,上面寫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Getty Images

20191112日警察與香港中大校園內的抗議者發生衝突期間,警方向學生和抗議者發出催淚彈後,一名抗議者揮舞著一面旗幟,上面寫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Getty Images

 

秋後算帳 和平遊行也不放過

416日,港府對參與20198.188.31未經批准和平示威的人士進行判決。在這些年日益激烈的抗爭與鎮壓中,這兩場是最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遊行聚會,依照以往,包括九七後的多次審訊中,對這種公民不服從運動一般是判罰款。然而這次都是判刑,只有立即入獄或者緩刑的區別。大概只要是抗議當局的活動,都是大逆不道,多少都要染上「國安」的味道,也就是敵我矛盾。也怪不得香港人正在紛紛逃亡,因為即使700萬香港人都成為漢奸或反革命,相對全國14億人口,仍是毛習魔頭眼中的「一小撮」,不嚴加判刑不足以呈現21世紀皇上的威嚴以震懾刁民們。

8.18是在維多利亞公園的流水式和平遊行,雖然人數達一百多萬人,但警方說是12萬人,也只是香港人口中的一小撮,而且夜裡都和平散去。但是不論12萬還是一百多萬,總要抓幾個名人來祭旗,否則如何能討得皇上歡心?至於8.31本來只是基督徒的聚會,地點也只有在小小的灣仔修頓球場。香港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聚會祈禱毋須申請,但是因為警方不當壓制後來發展到港九許多地區,夜裡更是發生警方衝入地鐵太子站痛打民眾的嚴重暴力行為,至今傷亡情況不明。相信應該是為了掩飾警方的惡行,所以也抓了幾個與夜裡警民衝突完全無關的名人來判刑,為警方的訴諸暴力尋找合法藉口。

在前年818日大量市民參加民陣在維園的流水式集會,結果是黎智英、李卓人、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梁國雄(長毛)、梁耀忠、區諾軒、何秀蘭等9人被判刑。而參與831日遊行被判刑的則是黎智英、李卓人、楊森3人。即使不號召、不說話,也逃不掉,因為當局已經看中了你。刑期最長的是梁國雄18個月,因為他以前就有案底。最輕的8個月,就是參加8.31遊行的3人,但是因為黎智英與李卓人因為參與8.18遊行也被各判12個月徒刑,因此他們兩案加在一起都有20個月刑期。獲緩刑的有李柱銘、何俊仁、吳靄儀、梁耀忠、楊森,法官說是因為他們對社會有貢獻。具體什麼貢獻沒有說。

但是黎智英另外還有兩個案件沒有判,那就是勾結外國勢力、工業邨用地涉欺詐行為。而律政司當庭又加控兩項國安法控罪,均與逃亡台灣海上被捕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有關,包括被指協助李離港,妨礙司法公正;另被指聯同李宇軒、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律師助理陳梓華等人勾結外國勢力。

名人之外 上千年輕人也需關注

10人都是香港民主派的名人,也是歷史悠久的名人,拿他們開刀很有象徵意義。例如李柱銘號稱香港「民主之父」,1983年中共決定拿回香港後就與李鵬飛率領香港青年才俊代表團訪問北京交流,以後創立香港第一個民主政黨「港同盟」,後再與「匯點」聯合而成為民主黨。他支持中共收回香港,但是「民主拒共」。檢控他等於檢控近40年的香港民主運動。但是作為英國教育下成長的尖頭鰻(gentleman),他絕對是「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簡稱)的提倡與身體力行者。李柱銘的父親是國民黨的中將,也是大中華主義者。2016年我們去香港觀選,正好他在大圍為林卓廷助選,聽到他批判港獨,我就走掉了。但是反送中運動以後,李柱銘看到香港年輕本土派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的勇武行為,他說不與他們割蓆了。

吳靄儀也是大律師,還是文化人,起初在西報寫評論,因為國學基礎好,後來在《明報》的查良鏞時代不但執筆寫專欄,還研究金庸作品,並且是副總編輯。何俊仁是律師,1980年代初期就關心中國的改革開放,我第一次認識他是坐他的小轎車從中文大學回到市區,同行的有一位中國出來的地下黨員(何不知道),當時我是無名小卒,何俊仁完全不記得這件事情。以後何俊仁長期投身關注中國人權的事務,也是大中華主義者,但是沒有妨礙我們的友誼,因為我尊重的是人品。

是這些法律人犯法,還是中共與港共犯法?看看基本法被扭曲到什麼程度,看看香港選舉法規被修改到扼殺香港的民主選舉,已經不是循序漸退,而是一步退到1970年代香港沒有政黨而只有壓力團體的時代。這就是共產黨幹的好事,還厚顏無恥說是「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

由於這10個人都是名人,所以引起國際社會的嚴重關注。但是我們也不應該忘記,還有數百上千的年輕人已經被中共起訴或拋入監獄中,他們的罪名更加可怕,叫做「暴動」,因此刑期也重許多,他們更不應該被我們忘記,被國際社會忘記,他們以梁天琦為先驅,還有許多「光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履行者。

但是名人中要特別關注黎智英,他是《香港國安法》的首要打擊目標,相信他是未來判刑最重的一位。那是因為他為香港的根本利益去遊說美國,所以美國也必須特別關注他的案子,做出超前部署。何況,他的「壹傳媒集團」是中共長期的眼中釘,是至今沒有屈服在中共淫威下的香港大報。香港黨報《大公報》已經下令要對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動手了,共產黨在香港的太監奴婢可能違反黨的命令嗎?看看他們像花癲的語無倫次模樣,除了肉體,香港還有一場精神上的大屠殺!

最和理非的紳士淑女遇上流氓花痴,香港人除了逃亡,要怎樣硬抗軟磨,是大家必須深思與祕密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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