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案判決內幕
   盛雪 林保華
   
 鄭光迪案於9月27日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指原中國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收受賄賂九萬元,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鄭光迪是因朱鎔基愛將朱小華事件而被連環牽扯的第三位受害者。原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受賄案,自去年十月三十日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以來,已歷時十一個月。該判決書文號是(2001)二中刑初字第159號,落款日期為2002年9月27日。主審法官高潔,代理法官麻學軍,鄭敏,書記員蔡甯。北京檢察院第二分院也再度派出老辣著稱的退休起訴法官李天裕到庭支持公訴。
   
鄭案宣判迅雷不及掩耳
就像朱小華案庭審那樣神秘地一推再推,直至八月中旬臨開庭之際又被高層緊急叫停而顯得詭秘一樣,鄭案的突然宣判也是迅雷不及掩耳。其主辯律師正出差在外,無法趕回參加九月二十七日上午半個多小時的宣判。鄭光迪的家人則是於9月26日晚間收到通知,於是倉促忙亂準備,就連法院所批准的僅三名親人可到庭的寶貴名額都來不及全額受用。因此只有鄭的丈夫劉植楨到庭聽取宣判。該案的偵查階段早已結束,但連在這一點點的人權親情還是也無法得到保障。
   
黨內老幹部發難催產該案
 鄭案之所以突然宣判,據來自北京的可靠消息,由於朱小華案開審之際,由於港澳及世界各大媒體大幅報導此案內情,這些報導又傳回國內,使前些年退下領導崗位的老幹部們一片譁然。他們深感如果作為高幹子弟、紅小鬼的鄭光迪在退休後參與的一些社會團體或商務活動所獲取的薪金酬勞也被當政者因權力鬥爭的需要而定罪,這些老幹部們又豈不人人自危?他們在退休後多有程度不一地到各關係企業商號或社會團體任職發揮“餘熱”,創收比鄭豐厚的大有人在。於是六十八名老幹部緊急私下秘密串通,連署了請願信,準備在“十六大”上發起攻勢,要求江澤民把朱案和鄭光迪的案情說清楚。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北朝鮮特區的詭譎                林念
<紀元專欄>2002.9.26
    北朝鮮的官方通訊社在9月19日報導﹐當局已經將新義州闢為特別行政
區﹐這是數十年來鎖國政策的大突破。如果說建立特區是形勢所逼不得不做
﹐那麼宣佈特區的行政首長是中國人楊斌﹐則是誰也想不到的事。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艾克思:香港的“愛國狗仔隊”
作者﹕艾克思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八月軍演和中俄關係的發展變化         林保華
        <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被中共稱之為“新里程碑”﹐江澤
    民以出賣領土和購買武器換取俄國的支持﹐但是簽約後一年多來俄
    國卻倒向美國﹐原定八月舉行的中俄聯合軍事演習卻無聲無息了。
    中俄關係的發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見不得人的宣判
林保華
鄭光迪案于9月27日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指原中國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收受??九万元,判決其五年有期徒刑。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朱小華案的另一個受難者鄭光迪                          林保華
林保華
2002.8.26
    同朱小華案扯上關係的不但有港商劉希泳﹐還有前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鄭光迪的母親楊剛在中國新聞史上是非常著名的人物。她同彭子岡﹑浦熙修是“解放”前《大公報》的“三劍客”﹐再加上後來擔任<新觀察>雜誌主編的戈揚﹐是中國的四大著名女記者。楊剛在一九五七年反右鬥爭期間丟失一本重要筆記本﹐性格剛烈的她不堪精神壓力而自殺身亡﹔其他三位則全被打成“右派”﹐現在只有戈陽還活著在美國。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朱小華案的另一個受難者鄭光迪                          林保華
林保華
2002.8.26
    同朱小華案扯上關係的不但有港商劉希泳﹐還有前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鄭光迪的母親楊剛在中國新聞史上是非常著名的人物。她同彭子岡﹑浦熙修是“解放”前《大公報》的“三劍客”﹐再加上後來擔任<新觀察>雜誌主編的戈揚﹐是中國的四大著名女記者。楊剛在一九五七年反右鬥爭期間丟失一本重要筆記本﹐性格剛烈的她不堪精神壓力而自殺身亡﹔其他三位則全被打成“右派”﹐現在只有戈陽還活著在美國。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朱小華案件扯上港商劉希泳                         
林保華  2002.8.16
    原訂於八月十四日開庭的朱小華案件﹐在上午開審前被高層緊急叫停。去年十月三十一日鄭光迪案第一次開庭﹐十一月二日劉希泳案第一次開庭﹐緊接下來朱小華案應該也在十一月上旬開庭﹐但臨時延期。接下來說二月開庭再延﹐五月開庭又延﹐這次八月十四日又延﹐說明內裡複雜詭異的情況。朱案一日不解決﹐因朱案扯上作為另案處理的劉希泳和鄭光迪的案件恐怕也得繼續拖下去。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林保華:朱小華案件扯上港商劉希泳                 2002.8.16
    原訂於八月十四日開庭的朱小華案件﹐在上午開審前被高層緊急叫停。去年十月三十一日鄭光迪案第一次開庭﹐十一月二日劉希泳案第一次開庭
﹐緊接下來朱小華案應該也在十一月上旬開庭﹐但臨時延期。接下來說二月開庭再延﹐五月開庭又延﹐這次八月十四日又延﹐說明內裡複雜詭異的情況
。朱案一日不解決﹐因朱案扯上作為另案處理的劉希泳和鄭光迪的案件恐怕也得繼續拖下去。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林保華:朱小華案件扯上港商劉希泳                 2002.2.16
    原訂於八月十四日開庭的朱小華案件﹐在上午開審前被高層緊急叫停。去年十月三十一日鄭光迪案第一次開庭﹐十一月二日劉希泳案第一次開庭
﹐緊接下來朱小華案應該也在十一月上旬開庭﹐但臨時延期。接下來說二月開庭再延﹐五月開庭又延﹐這次八月十四日又延﹐說明內裡複雜詭異的情況
。朱案一日不解決﹐因朱案扯確定上作為另案處理的劉希泳和鄭光迪的案件恐怕也得繼續拖下去。
    這裡先談劉希泳的案子。
    劉希泳今年四十六歲﹐香港新立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擁有尖沙嘴君宜酒店﹐以及經營紡織品服裝出口貿易﹑房地產業等等。劉希泳在香
港非常低調﹐知道他的人不多。據了解﹐他是福州人﹐是八○年代初第一批到美國的留學生﹐哈佛大學畢業後做生意﹐從擺地攤做起﹐繼之推銷大陸國
貨成衣﹐慢慢成了美國大百貨公司Walmart﹑J.C.Penney﹑Sears所指定的服裝成衣供貨商。九○年代初期他移居香港﹐並且已經是香港永久居民。據稱
在生意好的時候﹐每年可以做到十幾億到二十幾億元(港元﹐下同)的生意。一九九九年﹐他也走高科技路線﹐投資創建美中服裝成貨鞋業的商業網站時
﹐因朱小華案發而被牽扯進去。
    一九九七年金融風暴前後﹐劉希泳曾向光大集團借了幾筆融資﹐總共七億五千萬元。劉方表示貸款有完整的法律手續和抵押物。但是當金融風暴爆
發﹐劉希泳還款有困難而正在積極籌款之時﹐中共高層因為權力鬥爭的需要而借此向朱小華開刀。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初朱小華被中紀委“雙規”後﹐當
七月二十三日劉希泳到北京準備與有關單位商討紐約﹑大陸成衣銷售網站原訂在七月下旬啟動的事宜時﹐竟在北京失蹤﹐與家人和公司失去聯繫。經家
人多方打聽﹐才知道不是共產黨員﹐而且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劉希泳﹐也被中紀委“雙規”。不久﹐被北京市安全局以“重大經濟案件”為由在北京強制
“監視居住”﹐到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又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但是到二○○一年用倒簽的辦法補辦了二○○○年八月
二十二日“涉嫌行賄罪”的拘捕手續。可見中共是先把人抓來再說﹐根據逼供﹑誘供的情況再決定以什麼罪名作為拘捕的借口﹔而且也因為超過了關押
的時間而必須更換罪名來重新計算拘押日期。為此劉希泳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字。而大概擔心在天子腳下辦案容易受到高層鬥爭的干擾﹐所以劉希泳關押
的地方在全國轉移了多次﹐甚至曾被關押在濟南軍區的看守所﹐最後再被押回北京。關押期間的審訊﹐除了家常便飯的辱罵外﹐還有二四小時的大燈泡
強光照射﹐戴鐐銬﹐和死刑犯﹑重犯關押在一起﹐還有一些不出名堂的虐待和懲罰。
    由於涉及高層的鬥爭﹐因此對劉希泳的處理未能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程序和規定來辦。除了上述的一些情況外﹐在被關押兩年多的時間劉希泳
家屬聘請的律師無法同劉希泳見面﹐連涉嫌的罪名和關押地點都無從知道﹐辦案人員聲稱這是“國家機密”﹐但是從後來起訴的“罪行”來看﹐那裡有
什麼國家機密可言﹖唯一的機密就是涉及高層的傾軋。
    從劉希泳案的一大堆資料來看﹐他的問題主要有兩個﹐倒不是原先那七億五千萬元的貸款﹐而是﹕一﹐涉嫌行賄前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二﹐與光
大集團的顧問協議。前者另案處理﹐也另文再述。
    所謂顧問協議﹐指的是劉希泳的新立基同光大集團旗下香港建設公司的顧問協議﹐由香港建設付給劉希泳一千五百萬元的顧問費。理由是經劉希泳
的穿針引線﹐香港建設承建劉希泳家鄉福州的青洲大橋而給他的顧問費。這個費用本來也合情合理﹐但是因為建橋過程涉嫌行賄鄭光迪的問題﹐劉希泳
需要說明他同建橋毫無利益關係﹐而沒有行賄的必要﹐為此就要解釋那一千五百萬顧問費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建橋顧問費﹐而是借“顧問費”的名義來補
償劉希泳在其他方面的損失﹐而這損失是同朱小華的“弄虛作假”有關。
    原來﹐光大控股在九七年金融風暴前夕香港房地產高峰時期以五千萬元買下港島中環半山梅道的一套住宅給董事長朱小華住。但是金融風暴一來﹐
物業價格暴跌﹐朱小華怕影響不好﹐便要香港建設買過去﹐再租給朱小華住。但是香港建設是上市公司﹐有關買賣必須披露﹐擔心會引起小股東的不滿
和媒體的質詢﹐所以最後決定說服劉希泳買下來﹐再轉租香港建設給朱小華住。問題是此時房價已經大跌﹐而且劉希泳資金也出現了困難﹐因此做了兩
個決定﹐一是由光大貸款給劉希泳作為買這個房產的部分資金﹐二是當時這棟物業市價只是三千到三千五百萬之間﹐而要劉希泳原價購買﹐朱小華必須
補償劉希泳的損失﹐因此由劉希泳的永希公司以五千一百萬購入此物業﹐香港建設就以一千五百萬的顧問費作為補償。後來這個物業跌破三千萬元﹐這
場交易﹐劉希泳還是損失數百萬元﹐為了“捱義氣”作此犧牲﹐當然也說明他同朱小華的私人關係是比較密切的。
    今年三月八日﹐中國光大集團入稟法院向商人劉希泳及其擔保的公司追討共達10.1億元本息。看來﹐這會是一筆壞帳﹐因為劉希泳被捕後﹐美國公
司停止了他的供貨商地位﹐公司陷於破產﹐怎麼可能還債呢﹖在西方國家﹐公司要倒閉時﹐債權銀行會儘量協助公司維持運作﹐度過難關﹐這樣未來還
有還債的機會﹔但是北京為了政治目的﹐不考慮公司的還債問題而往死裡打﹐固然劉希泳因此而破產﹐中國的銀行又增加一批壞帳﹐成了兩敗俱傷的局
面。看來﹐在黨內鬥爭劇烈的時候﹐“以經濟工作為中心”云云﹐就要丟到九霄雲外了。而問題是這個責任該誰來負﹖
2002.8.16 完稿
 (信報)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涉中共高層鬥爭﹐朱小華案件即將開庭            
林保華
香港信報  2002.8.8
    最近中共為十六大權力交接和北戴河會議所展現權力鬥爭的詭譎﹐使冷卻多時的前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的案件再度提到日程上來。據北京傳來的消息﹐朱小華的案件已經定於八月十四日在北京開庭。(筆者按:在開庭前夕,又被高層緊急叫停,這已經是第四、五次更改時間)他的案件是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縮影。從目前情況看來﹐朱小華就是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犧牲品﹐雖然他也有自己本身的一些問題。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涉中共高層鬥爭﹐朱小華案件即將開庭            
林保華
香港信報  2002.8.8
    最近中共為十六大權力交接和北戴河會議所展現權力鬥爭的詭譎﹐使冷卻多時的前光大集團董事長朱小華的案件再度提到日程上來。據北京傳來的消息﹐朱小華的案件已經定於八月十四日在北京開庭。(筆者按:在開庭前夕,又被高層緊急叫停,這已經是第四、五次更改時間)他的案件是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縮影。從目前情況看來﹐朱小華就是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犧牲品﹐雖然他也有自己本身的一些問題。

LingFengComme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