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自己人”的國營事業毒瘤 林保華
因為油電飛漲,迫使人們去追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才逐漸把內幕揭開,
尤其是台電,存有那麼多的弊病,居然長期沒有解決,像毒瘤一樣日漸擴
散,現在讓台灣民眾像全身的細胞一樣被侵蝕毒害了。
人們談到國營事業,一般是薪資高、福利好,還有固定獎金不論績效。但
是更嚴重的不在這裡,而是他們的高層,也就是所謂“肥貓”,與政府高
官結合,形成了一個特權利益集團,吞噬民脂民膏。
這個利益集團的形成,乃是作為政府高官,退休後,可以到國營事業單位
。或者他們的子公司、孫公司,撈到一個薪資甚至高過政府官員的職務,
而且不必上立法院接受民意代表的質詢。因此,因此大小官員為了“高薪
養老”,在手中有權力時,不會為難這些國營事業單位,避免退休時沒有
安樂窩可以養老。
而繼任的高官為了答謝提拔自己的前長官,或者給他安排一個好位置,或
者退休高官創立一個“民辦企業”時,由政府發包工程或其他事務,台電
向前高管退休後所辦的民辦企業以高價購買他們的電力,而且是在台電有
剩餘產能,並且一簽就是25年合約,保障到他們的子孫,就是最明顯的、
肆無忌憚的例子。
說穿了,這就是“圖利他人”,嚴格說來卻又是是“圖利自己人”。檢調
很喜歡偵辦“圖利他人”的案子,例如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被整得死去
活來,最後以“無罪”收場,已經遍體鱗傷。即使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與民
進黨立委林佳龍不斷揭露這些弊案,檢調卻麻木不仁,不聞不問,也實在
佩服他們的耐力。為何會如此呢?就是因為涉嫌的這些弊案,不是“圖利
他人”而是“圖利自己人”,中華民國的法律中沒有“圖利自己人”的罪
名。
那麼“他人”與“自己人”的區別在哪裡?由於國民黨長期執政,法律是
國民黨訂立的;潛規則也是國民黨長期統治養成的,因此可以說,在某些
人的心目中,國民黨以外的是“他人”,國民黨以內的是“自己人”。於
是無罪變成有罪,至少是涉嫌有罪,應該有罪的,卻是無罪。
國民黨抓住扁案窮追猛打,把整個民進黨打成“貪腐集團”;而國民黨用
執政的便利,不管是否需要,“把餅做大”,給自己人賺錢。不要太相信
什麼“投標”,有的人已經練就一身假投標、真輸送的絕技了。花博是一
個例子,連文建會的“夢想家”也是如此。然而因為圖利自己人,所以最
後都不了了之。
台電所涉及的不是“夢想家”的2億,而是幾百億、幾千億,這是台灣人
多少的血汗!
民進黨執政的8年,沒有痛下改革,這點必須反省。目前最重要的,必須
凝聚全民力量,向馬英九施壓,不容許圖利自己人的情況再繼續下去。
520我們必須展示自己的力量,逼迫馬英九解決這些圖利自己人的弊案與
陋習,否則就拒絕漲價。
馬英九口口聲聲的“市場化”,聽來就與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一
個樣子,讓國營事業成為權貴的安樂窩。但是壟斷本身不就是“市場經濟
”的對立面嗎?因此國營事業的民營化是必然趨勢,才能切除這些毒瘤。
但是鑑於中國要吞併台灣,民營化過程也必須以國安為前提,拒絕中資與
變相中資介入。
極光電子報 20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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