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卿“統獨”風波因果緣起

作者﹕林保華
2003.9.16

今年三月﹐我隨設立在美國紐約的亞洲民主基金會主辦的訪問團到台灣﹐爭取台灣朝野對中國民主運動的支持。訪問團解散後﹐我準備到香港﹐但是因為世界衛生組織對香港發出旅遊警告﹐香港去不成﹐在台灣多逗留幾天﹐在一個飯局中﹐認識了群策會的人士﹐他們告知將在六月二十八日香港主權回歸六周年前夕﹐主辦對香港“一國兩制”的研討會﹐邀請我參加。當時我表示﹐同一天我將在紐約法拉盛公共圖書館有一個“香港回歸六周年”的講演﹐如果講演能改期﹐我會來台灣參加研討會。我也仍然希望順道開會時﹐能在根據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國安條例在香港通過前到香港看看。

國際研討會六月推遲到八月

回到紐約後﹐圖書館同意將講座推遲到七月十二日﹐我告訴群策會的朋友我可以來台灣參加研討會了。但是突然SARS在台灣擴散﹐台灣也成了被旅遊警告的地區﹐因此研討會展期。

九七後的香港情況﹐考驗“一國兩制”的成敗。我對它缺乏信心﹐所以在九七前夕自我流放到了美國。但是很多香港人無法離開香港﹐所以我有責任“域外效力”﹐以自己微薄的能力監督“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執行﹐才不辜負二十年來香港給我的自由。我認為能有效監督香港“一國兩制”的執行﹐除了美國就是台灣。美國是因為它的強大﹐台灣則因為中共要用香港來垂範以收統戰之效。因此我從一九九六年底開始在台灣的《自由時報》寫專欄至今﹐早期是完全評論香港事務﹐後來連帶評論中國事務。專欄能維持到今天﹐說明台灣對香港的關心﹐也說明我的評論基本上符合事實。而在美國﹐我也常常在媒體評論香港事務﹐並且在社區講演﹐目的也是讓海外華人了解香港情況﹐當然也是督促中國政府﹐履行對“一國兩制”的承諾。我也知道“域外效力”是二十三條的打擊目標﹐但是比起在香港堅持捍衛自由﹑人權﹑法治的朋友們﹐我算不了甚麼﹐但是必須努力去做才對得起自己﹐對得起香港。

七月十三日﹐台灣外交部推動成立的民主基金會舉辦「『一國兩制』與香港民主----從基本法第廿三條看香港前途」的學術研討會。主辦單位也邀請我參加﹐但是因為和紐約的講座時間衝突﹐沒有應邀﹐只是交了一份書面稿。

七月中旬﹐群策會通知我《「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國際研討會八月中旬召開﹐要我評論香港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和民陣發言人蔡耀昌有關二十三條立法對自由﹑人權的影響的報告。我很高興接受這題目﹐因為大半年來我就一直探討和研究這個問題。特別是劉慧卿講的新聞自由問題更是我長期關心的題目。但是後來蔡耀昌改為涂謹申。與會者當中更有不少現在仍在香港的老朋友﹐以及當年在香港中文大學任教﹐如今已經回到台灣的翁松燃﹑廖光生﹑李南雄等教授。同他們已經多年不見﹐就是我回到香港或去台灣也不一定能夠見到他們﹐所以心裡非常高興。看到主講者中有陳文鴻的名字﹐我也敬佩主辦單位並非意識形態掛帥﹐因為他同北京的良好關係人們都知道。京的良好關係大家都知道。

國際研討會的內容和參與者

研討會有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會主席白樂崎和前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校長中島嶺雄發表專題演講﹐然後有四場研討會﹕第一場是《香港基本法與“一國兩制”》﹐報告人是台灣暨南大學公行所教授翁松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研究統籌員王家英﹑香港城市大學講座教授鄭宇碩﹔第二場是《從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看香港的自由﹑人權與法治》﹐報告人是香港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和涂謹申﹔第三場是《香港回歸後的社會文化變遷》﹐報告人是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畫主任鍾庭耀﹑香港政策透視主席邵家臻﹑香港浸會大學社工系副教授趙維生﹔第四場是《香港國際經濟地位之變遷與前瞻》﹐報告人是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中心總幹事陳文鴻﹑香港珠海書院講師簡澤源。最後有一場由前總統﹑也是群策會董事長李登輝親自主持的圓桌會議《從香港經驗看台灣》﹐報告人是群策會副董事長黃昆輝。我參與第二場﹐由憲法學者﹑台灣大學法律系名譽教授李鴻禧和我評論劉慧卿和涂謹申的報告。

劉慧卿是前香港記者協會主席﹐一直關心香港傳媒生態﹔涂謹申是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本人又是執業律師﹐多次出國向外國介紹二十三條立法情況﹐由他們來講新聞自由和香港的自由﹑人權和法治﹐自是最佳人選。他們的講稿內容相當全面﹐論事相當清楚。我的評論﹐只是強調幾個重點和補充若干重要事實。

研討會內外引起的爭議

開會前﹐香港左派已經對會議和劉慧卿的攻擊﹐但是事件本身就違反“一國兩制”精神。而會議的始終﹐除了對香港回歸六年來執行“一國兩制”的走樣進行分析評論之外﹐當然也是希望中共真正在香港將之落實以挽救香港前途。香港名嘴黃毓民在發言中除了批判中共﹐對李登輝講話中沒有提“中華民國”也表示不滿。而在圓桌會議上﹐前來台灣旅遊而臨時與會被安排到台上的前《九十年代》總編輯李怡認為台灣對香港幸災樂禍的批評引發聽眾熱烈反應﹐對香港的“鳥籠”處境表示關心和同情﹐劉慧卿和涂謹申也發表他們對台灣統獨前途的看法。聽眾發言欲罷不能﹐這種熱烈場面只有台灣這個民主多元和充份自由的社會才能出現。

然而台灣有些媒體對這個研討會似乎存有偏見。對會議的主題儘量迴避。第一天著力報導前來致詞的陳水扁總統和李登輝的互動﹐後一天則是大事報導李怡對民進黨的批評和香港人對“一國兩制”所抱的期望(其實是無可選擇下的期望)。結果使受眾誤以為香港與會人士同台灣主辦單位大唱反調而對“一國兩制”充滿期望。

而香港的中共喉舌則持完全相反的態度﹐認為與會人士是台獨骨幹﹑港獨骨幹﹑國際反華反共勢力骨幹﹐利用會議攻擊“一國兩制”。後來為了“打擊一小撮”﹐集中火力打擊劉慧卿﹐給她套上“台獨”﹑“港獨”和“漢奸”的帽子。一些政協委員充當老板的媒體也跟著起哄﹐歪曲了劉慧卿的言論而煽動起義和團式的狹隘民族主義情緒﹐於是出現區議員報警的鬧劇﹐還有流氓到劉慧卿的地區辦公室潑糞。

政治人物煽動統獨別有用心

現在被認為敏感的統獨問題﹐中國古人其實早已“看化”。《三國演義》中第一句話就是「話說天下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比分」就是明證。如果說歷史上的統獨問題往往以武力來解決﹐那麼吸收了現代文明的人類就更多的以和平理性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在世界現代史中﹐新加坡的獨立﹑捷克斯洛伐克的分裂﹑魁北克的統獨公投﹑蘇聯的瓦解﹑歐洲的步向統一﹐都沒有引發大規模的武裝衝突。但是如果統獨問題被一些政治人物所利用而煽動暴力﹐包括使用語言暴力﹐那就會造成打打殺殺的局面而使百姓受害。

香港目前出現的對劉慧卿議員圍攻的現象﹐正是某些政治人物要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手段﹐香港市民對此應該有清楚的認識。

到台灣參加群策會的研討會﹐是一個很正常的活動。群策會雖然有台獨色彩﹐但它是一個民間智庫﹐台灣就有好多這類有不同政治傾向的民間智庫﹔就像美國也有許多智庫﹐有自由派色彩﹐也有保守派色彩﹐也有被北京視為「反華反共」者﹐這些是民主社會的正常現象﹐都不影響政治人物同他們的交流。為甚麼李柱銘等去美國﹑歐洲﹐向當地政府和「國際反華勢力」遊說反對二十三條都沒有引起強烈反應﹐而在「台灣同胞」面前解釋和批評二十三條卻是彌天大罪﹖是否「台灣同胞」即將淪為「家奴」而不應該有知情權﹖而香港同胞則是貨真價實的家奴而失去發言權了。

一國兩制被做衰而不是唱衰

那些「革命大批判」文章指責劉慧卿唱衰二十三條﹐唱衰「一國兩制」。然而如果不是董建華特區政府和香港土共「做衰」二十三條和「一國兩制」﹐怎麼可能會有超過五十萬人上街要求董建華下台和還政於民﹖如果劉慧卿去台灣說假話唱好二十三條和“一國兩制”﹐那不但是自己否定自己﹐也否定了香港市民創造七一大遊行的歷史功績。作為民選議員﹐劉慧卿和涂謹申當然不會這樣做。

因此很顯然﹐香港土共對劉慧卿之所以做出強烈的反應﹐是政治上的需要。原因是七一大遊行之後﹐二十三條立法被迫延期﹐他們保皇派面目大暴露﹐他們的誠信受到質疑﹐他們在政治上處於下風而亂了陣腳﹐勢必影響即將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和明年的立法會選舉。這一切﹐說明他們違背香港絕大多數民眾的意願﹐他們只是考量小圈子的利益﹐他們在北京眼中的價值也降低了。他們需要翻身﹐必須翻案﹐因此借劉慧卿所謂“台獨”言論煽動民族主義情緒﹐企圖把她打成「台獨」﹑「港獨」﹐就可以否定整個七一大遊行的民眾訴求。他們的行為就類似“還鄉團”的反攻倒算。

劉慧卿的“獨”又是怎麼一回事﹖從劉慧卿到台灣前後中共喉舌對她的“革命大批判”﹐無非是她說「台灣前途應該由台灣人民自行決定」而被指為“台獨”﹔而她說香港「『一國兩制』是否成功,要視乎港人能否高度自治,選出自己的政府,撤換不滿意的行政長官」則被指為“港獨”。

民主派必須尊重人民的意願

「民主」是民主派的理念﹐也就是尊重人民的意願﹐由人民當家作主﹐所以七一大遊行喊出「還政於民」的口號。難道這就是「港獨」﹖中共就是「一黨專政」﹐也要說自己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才能取得統治的合法性。尊重台灣人民的自決並非就是「台獨」﹐也可能是「國統」。北京一再聲稱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因此如果認為自決或公投就是「台獨」﹐那是不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了。如果自決也要由十三億中國人民來決定﹐那麼還沒有享受民主權利而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的中國人民﹐是否自己先自決一下﹖在他們可以自決以前﹐憑甚麼可以決定已經當家作主的台灣人民的命運﹖

上一個世紀末﹐北京眼中的「千古罪人」是末代港督彭定康和台灣總統李登輝。在代表歐盟的彭定康向中國捐款後﹐江澤民同彭定康已經握手言歡。至於李登輝﹐本來還認同「國統綱領」﹐並且開放兩岸交流﹐但是一九九六年總統民主選舉時北京向台灣發射導彈﹐惡化兩岸關係﹐李登輝被迫提出了「特殊兩國論」﹔二○○○年台灣再次總統選舉﹐北京對民進黨執政就意味著戰爭的恐嚇和外交上的封殺﹐陳水扁於是喊出「一邊一國」的口號。須知這兩個政治人物是民選出來的﹐因此同中國越來越離心的還有他們的群眾。

如果劉慧卿﹑涂謹申同李登輝接觸是一項罪行﹐那麼﹐該由哪一個部門或哪一個人制訂這個「黑名單」﹖用甚麼方式公佈﹖多少時間公佈一次﹖彭定康又是何時得到「平反」的﹖這是法治還是人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有這個規定嗎﹖

反攻倒算妄圖否定七一遊行

這裡還要說到發假誓的問題。那個報警的區議員就是以此罪名報案﹐據說是劉慧卿支持台獨證明當年她宣誓效忠基本法是發假誓。基本法的有關內容在《序言》中是這樣寫的﹕「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狀﹐國家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講設立香港特區的因由﹐同台灣根本風馬牛不相及。所以有的法律學者表示根本沒有可能告上﹐但因為他們揭穿謊言也惹怒了左報。其實反過來﹐正是這些土共違反了基本法所規定的原有資本主義制度的“五十年不變”﹐也抵觸了基本法中所規定聯合國人權公約在香港的繼續有效。他們才是被告。

七一大遊行後﹐左報和親共的政治人物立刻大談香港不可以淪為政治城市﹐要致力發展經濟和社會和諧。但是才那麼幾天﹐他們的報紙和政治人物的語言暴力就鋪天蓋地而來﹐怎麼會如此的健忘﹐還是根本不講誠信﹖而北京的態度十分曖昧﹐顯然也希望這場反撲能夠成功﹐多少要回一些面子。

但是對香港民主派內部和香港市民來說﹐這是一場遲來的辯論。以往在中共和親共人士借“民族主義”的打壓下﹐政治人物和媒體忍氣吞聲﹐結果這些土共得寸進尺﹐發展到現在無恥的歪曲劉慧卿的言論﹐用偷樑換柱的手法先扣上帽子再胡亂批判﹔一些媚共的媒體也緊緊跟上。而一些民主派的政治人物居然噤若寒蟬﹐放棄了“人權高於主權”的原則﹐那不是自我設限﹐縮小了自己身處的鳥籠﹖自己“自律”事小﹐連帶廣大市民從此也要縮小言論和政治的空間﹐還對得起信賴他們的香港市民嗎﹖

劉慧卿是香港自由人權教母

但是就在黑雲壓城的情況下﹐劉慧卿堅持他她的理念一點沒有動搖﹐一再重申人民有權自決的觀點。她數十年如一日無所畏懼﹑勇往直前的精神令人感佩。大陸有媒體稱她為“黑色教母”﹐她的確是香港市民不折不扣的自由和人權的教母﹗

(原載“動向”9月號﹐刊出時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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