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觀點》林鄭聽命錢七條 小英反擊顯主權
港共玩弄陳同佳殺人案,要他來台自首投案,聲稱是為了給死者及其家屬「伸張正義」,就像共產黨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那樣,以為動員港共及台灣第五縱隊力量,就可以轉移香港反送中焦點,並且讓台灣政府難堪,挽救韓國瑜的選情,甚至可以在19屆4中全會上作為習近平的政績來展示,應付其他派系的責難。
這次民進黨政府表現不錯。首先是拒絕陳同佳「投案」之說,表明這是政治問題而非單純司法問題。在揭露對方陰謀與守住陣地之後,隨即轉入反攻階段,表示調派檢調人員到香港緝捕通緝犯陳同佳。嚇得港共政府凌晨出來拒絕。伸張正義云云就此破功。狼狽的豈是港共而已,還有在北京指揮的京共及國台辦。
這場表面上是台灣與香港的一場外交戰,實際上是台北與北京一邊一國的外交戰。我們看這個問題,必須回溯到20多年前的「錢七條」,台灣好多人已經忘記這個東西了。
何謂「錢七條」?這是中共前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錢其琛在香港主權轉移前夕的1995年發表有關《香港涉台問題基本原則與政策》,簡稱「錢七條」。其中的第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之間以各種名義進行的官方接觸往來、商談、簽署協議和設立機構,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
可見,這次他們派管浩鳴牧師來台商談陳同佳案件,是「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而選擇身兼北京政協委員的香港牧師而非香港區政協委員,應該是管與北京有特殊的關係,更能領會北京的意圖。港共政府連夜拒絕台灣檢調人員到香港「跨境緝捕」,當然也是匯報後由北京授意,因此無法第一時間回應。而10月23日一早宣佈陳同佳不會在當天搭機來台也由管浩鳴宣佈,可見這位「欽差大臣」權力之大。
港共政府聲稱因為「跨境」而拒絕則是非常可笑的事情:第一,在「空橋」移交嫌犯,2016年已有先例,為何現在不行?第二,北京多次在香港跨境抓人,小者有銅鑼灣書店的李波,大者有中共官二代代理人、明天系負責人肖建華。為何港共那時屁也不放一聲,還要為京共掩飾?現在台灣卻不行?台灣這次準備好有關陳同佳的文件,北京抓李波與肖建華有文件嗎?是公安正式抓捕,還是土匪跨境綁架?
正式的官方往來,港共政府拒絕;土匪式的綁架行為,港共政府反而甘之如飴!這是香港的司法獨立嗎?這就是「一國兩制」嗎?這叫做伸張正義,還是狼狽為奸?蔡英文總統把司法與政治都說得清清楚楚了,林鄭呢?習近平呢?蔡英文真博士對上習近平假博士,勝敗立見。後面看北京如何惱羞成怒,官媒將如何破口大罵,逼出原形。
不要忘記這場戰役,還有第五縱隊做配角。其中前總統馬英九表演最力,連眼淚都流出來了,馬淚變成鱷魚的眼淚實在是蔚為奇觀。然而在台灣要行使司法管轄權,緝捕陳同佳而被港共拒絕,要制定兩地司法互助也被港共拒絕時,馬英九把眼淚吞進肚子裡了,也不敢批評港共一句,因為他們都是「錢七條」下的「同志」啊。而「錢七條」可以管束林鄭與馬韓,對蔡英文可是沒有任何約束力,因為民進黨政府堅持台灣主權,讓「一個中國」、「九二共識」去見他媽的鬼。
再補上兩句:一,中國為何現在不大提「錢七條」?應該是因為錢其琛的外交部長身份,由他來決定港台關係的政策,顯然容易引起把台灣當作外國的聯想。不過這也是實際情況啊。二,每當中國有所動作,他們在台灣的第五縱隊就裡應外合,請問民進黨的立法院黨團,中國代理人法要何時通過?要等到民進黨居於少數地位才能通過嗎?這讓我懷疑,民進黨內部是否也有中國代理人?請王定宇委員嚴密注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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