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怪胎

 

仍有姓“社”姓“資”的矛盾

 

在中共十四大召開以前就被廣為宣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終於在江澤民的報告中正式推出。

 

江澤民在報告中說:“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利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容又是什麼呢?

 

報告說:“我們要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使經濟活動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適應供求關係的變化;通過價值槓桿和競爭機制的功能,把資源配置到效益較好的環境中去,並給企業以壓力和動力,實現優勝劣汰,運用市場對各種經濟信號反應比較靈敏的優點,促進生產和需求的及時協調。”

 

如果照這種說法,只要把前面“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改為“在資本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那就成為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了。這種姓“社”姓“資”的區分,就不是那樣重要了。

 

所以報告在後面談及“社會主義”的“要害”。報告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最重要的就是:一、在所有制結構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主體;二、通過平等競爭發揮國有企業的主導作用;三、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方式為補充,兼顧效率與公平。

 

變相的計劃經濟

 

第一,這幾年來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迅猛發展,好些集體經濟只剩招牌,實際已淪為私營經濟,股份制也使某些全民所有制企業的部分股權落入私人手裡。一旦某一地區的公有制已經不能成為“主體”時,為了姓“社”的需要就要限制和扼殺其他經濟成分了。如此是促進經濟的發展,還是扼殺經濟的發展?

 

第二,國有企業和其他企業從來就不存在“公平競爭”的問題,它是國家照顧的企業,但它又是競爭力最弱的企業,因為效益最低席。現在要讓它起“主導作用”,是否要其他經濟成分的企業也像它一樣?而國家有意使它發揮“主導作用”,豈不是忽視了市場的作用而由國家計劃安排和扶植?這不又是計劃經濟了嗎?

 

第三,如果分配制度上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話,又是誰去負責分配呢?如果是由國家去分配,豈非也是計劃經濟?市場經濟之為市場經濟,就是包括勞動力在內都投入市場去決定勞動力的價格。這又怎麼可能是“按勞分配”呢?

 

概念混亂而無法自圓其說

 

所以可以說,中共在創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個名詞時,本身的概念就是混亂的,因此無法自圓其說。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意圖推行市場經濟的同時,仍然陷在姓“社”還是姓“資”的巢臼裡不能自拔。既然要姓“社”,自然不能不拿出姓“社”的特徵,結果公有制,按勞分配的陳腔濫調再次搬出來。這樣的市場經濟,與其說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如說是怪胎市場經濟,阻礙真正市場經濟的培育,在世界上它也是“頭胎”。

 

在市場經濟問題上,實際上中共理論界就一直存在著兩條路線的鬥爭。

 

一九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六四”事件半年以後,當時剛剛被李鵬和李鐵映提拔為北京大學校長的吳樹青就在《人民日報》發表一篇文章,題目就是《中國為什麼不能實行市場經濟》,不用看內容,就知道他是反對市場經濟的。他只承認社會主義國家可以運用市場調節,而市場經濟的主要五個“先天弱點”,“必然產生經濟發展的自發性和盲目性,導致經濟震盪和社會勞動的浪費和破壞”,而“削弱乃至否定計劃經濟,把改革的方向和目標確定為實行市場經濟,不僅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不是一種前進,而且也是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特殊本質相違背的”。

 

其實是姓“社”的政治遊戲

 

但也有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很難說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有什麼區別,除非把國內市場同國際市場截然分割開來,因為國際市場是很難有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之分的,社會主義國家一旦同外界打交道,總體上就只能按國際市場的通行規則、慣例行事,要說有什麼不同的話,只有一條,就是政權性質不同,除此之外,就沒有什麼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分。

 

所以有人提出“現代市場經濟”的名稱,指的就是已有計劃的介入、國家的控制、跨國公司的出現、世界各國的經濟協調、關貿總協定的約束所形成的一個世界性的市場經濟體系總體,中國的市場經濟是其中的一部分。任何一個國家的市場都不可能獨立於世界市場經濟體系之外而存在,任何一個國家市場的波動也會引起世界市場的波動,它具有四大特徵:信息化、金融化、知識化、全球化。這種提法以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童大林為代表。

 

但是當政者由於腦筋沒有變化顯然並不喜歡“現代化”的觀念,更害怕和世界市場經濟融為一體會被批判成“資產階級自由化”,所以就將兩條路線調和成為不倫不類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強調了它的公有制、按勞分配等等,將來加入關貿總協定,是否也要將這些“社會主義特色”帶進去,去推動西方國家的“和平演變”?如果將姓“社”的政治遊戲玩過火了,恐怕會影響中國真正走向市場經濟,也會影響加入關貿總協定。

 

吳敬璉意味深長的一番話

 

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提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意味深長地說,聽說有的過去堅決反對市場經濟的“理論家”,現在也大談市場經濟了。但他們的新論調是:前一段經濟學家所主張的市場經濟是“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我們搞的是“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然後重彈姓“資”姓“社”的老調。散佈這種論調的實質是在兜圈子,兜來兜去,把認識的深化與反覆混為一談,回到計劃經濟的老路。

 

吳敬璉提醒人們注意,文革結束以來,每一個新口號在提出時,具有保守思想的人起先總是大加反對,當反對不了時,便在口頭上接受這個口號,然後在口號下面做文章,抽掉口號所包含的實質內容,使其剩下一個空殼子。

 

吳敬璉的話當然是有所指的,正如同《人民日報》社長高狄,以及吳樹青等,較早的時候,都在高狄主編的《人民日報》上發表“轉軚”文章,似乎都成了鄧小平改革開放一貫的和堅決的擁護者了。所以恐怕也應該同北京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厲以寧所主張的那樣:“過去的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給我們國家留下了很多問題,有必要對這個體制的弊端及其產生的根源進行批判。現在只能說這個體系決堤了,但還沒有崩潰。”也許組織這種批判,才能使市場經濟站得住腳,否則“社會主義”的帽子隨時可以使計劃經濟借屍還魂。

 

修改憲法才能推廣市場經濟

 

也許,我們不應對市場經濟太過悲觀,因為新一屆的中央委員會肯定比十三屆的在經濟上又開放一些。但是在推行市場經濟時,不但在技術上還有許多困難要克服,包括在公有制為主體的條件下是否可能有市場經濟,以及在公有制條件下如何去推行市場經濟,也需要創造性地去解決。也需要時間去解決,包括一些觀念上的問題需要突破,還有一些技術上的問題需要去探討。但是最重要的問題是在明年春天的八屆一次人大會議上必須修改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

 

“國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實行計劃經濟。國家通過經濟計劃的綜合平衡和市場調節的輔助作用,保證國民經濟按比例地協調發展。

 

“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國家經濟計劃。”

 

要在鄧小平還活著趕快修改憲法,否則將來由誰去承擔“擾亂”和“破壞”的罪責呢?

 

(《爭鳴》月刊,一九九二年十一月號。署名“艾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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