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專論》台灣即將出現第二權力中心
兩岸兩會復談﹐其中一個險些獲得“成果”的議題被急剎車的﹐是雙方
在對岸互設辦事處的問題。原因是台灣陸委會沒有授權。然而海基會的高層
對此非常感到興趣﹐使人非常驚訝。例如﹐副秘書長龐建國聲稱,兩岸達成
互設辦事處共識,這是重大突破﹐甚至還是賣點。而董事長江丙坤更把簽證
辦事處“提升”到兩會的辦事處。
不管甚麼辦事處﹐這又意味著甚麼﹖表面上﹐這是對等﹐實際上絕對不
是這麼一回事。先說﹐台灣駐中國辦事處能做甚麼﹖不要說北京﹐先說香港
好了。台灣駐香港的辦事處﹐叫做“中華旅行社”。九七前後的“總經理”
﹐就是因為馬英九特別費案被馬英九“犧牲”的馬英九辦公室主任鄭安國。
一九九九年李登輝總統提出“兩國論”時﹐中國﹐包括它在香港的官員﹑喉
舌﹑外圍媒體等對之進行“革命大批判”﹐鄭安國僅僅在接受香港媒體訪問
時解釋了一下﹐就被扣上“台獨”大帽子﹐甚至被迫離職﹔而新任的張良任
﹐則被中國施加下馬威﹐被“扣押”多年無法上任。在批判鄭安國時﹐親共
人士明確說﹐中華旅行社的職責﹐就是簽證﹐其他一概不許做。
但是我們看﹐中國駐香港的辦事處又是怎麼一回事﹖管簽證的是“中國
旅行社”。更不得了的是新華社香港分社。它成立於一九四七年﹐表面上是
通訊社﹐但是實際上有“小社”﹑“大社”之分﹐小社指的是真正的通訊社
﹐大社實際上是中國駐香港的總領事館﹐人們一般稱呼的新華社(香港人有
簡稱“新記”者)均為大社。
問題還在於﹐這個總領事館還不同於駐其他國家的總領事館。因為中國
始終認為香港是它的領土﹐當年的割讓是“不平等條約”(卻承認被俄國不
平等條約割去的一百五十多萬平方公里國土)﹐因此在香港為所欲為﹐包括
文革期間領導香港大暴動﹐被人們稱為是香港的第二權力中心。因此九七前
的香港﹐座落在下亞厘畢道的香港總督府是第一權力中心﹐第二權力中心則
是地處跑馬地的香港新華社(九七後改名為中聯辦﹐並遷移至西環)。
這個香港新華社一套班子﹐兩個招牌。所謂兩個招牌﹐一個是公開的新
華社﹐一個是秘密的“中共港澳工作委員會”﹐後來香港與澳門分開﹐也就
是一個是行政組織﹐一個是黨組織。因為有兩個招牌﹐所以麻雀雖小﹐五臟
俱全﹐中央政府的主要部委與黨中央的主要部門﹐均有代理人在新華社裡﹐
只是名稱有不同。例如中共中央統戰部﹐在新華社叫“協調部”。最敏感的
則是北京的各個間諜情報機構﹐在香港全套複製﹐例如外交部﹑統戰部﹑安
全部﹑軍隊的總政﹑總參等等。
香港新華社領導香港親共人士的反英鬥爭。除了原來的土共外﹐還有原
來效忠港英﹐為了迎接新主子而靠攏新華社﹐他們為了“洗底”﹐表現的會
比土共還要“愛國”﹐以至不忍卒睹﹐被譏稱為“港英舊電池”。
有這樣“第二權力中心”﹐香港每天就吵吵嚷嚷﹐因為“挑動群眾鬥群
眾”是中共的專長。原來的一些群眾團體是自由派的團體﹐例如記者組織的
香港記協﹐大學生組織的專上學聯等﹐到九七前由新華社策動﹐成立對立的
親共組織﹐來表達共產黨的黨意。
台灣本來就存在藍綠惡鬥﹐其中就有中共的統戰因素。一旦“第二權力
中心”在台灣公然運作﹐那些親共人士不必到北京或香港接受指令﹐而是“
就地受教”﹐台灣會變成甚麼樣子﹐不必多說﹐人們也會知道。中共的“黑
手”已經把台灣弄得七葷八素﹐“黑腳”再踏進來﹐真是不敢想象。
臺灣時報200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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