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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扁洗錢疑雲風暴錄        凌鋒

    八月十三日出版的台灣“壹週刊”﹐刊出“利用黃睿靚洗錢﹐扁密匯三
億出境”的封面故事﹐黃睿靚是阿扁的媳婦﹐事件立刻掀起前總統陳水扁的
洗錢疑雲風暴。

    當天下午﹐阿扁通過律師李勝琛明確表示,沒有匯款到國外這件事。陳
水扁的財產自二○○四年起就全數信託;太太吳淑珍也在二○○六年把自己
所有的帳戶結清,他及吳淑珍的財產,每年都要向監察院申報,甚至財產有
異動時,還要動態申報,一切攤在陽光下,不可能匯款三億元到他人帳戶,
再匯到國外。

    八月十四日上午﹐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再度舉行記者會爆料,黃睿靚在瑞
士設四個帳戶,金額超過新台幣九億三千萬元,疑涉洗錢。當天下午﹐扁親
自開記者會﹐承認“曾經做了法律所不許可的事”。他說﹐幾次選舉他不曾
接觸選舉經費,選舉結束如有剩餘也都由吳淑珍掌管。今年初吳淑珍首度向
他坦承,部分選舉剩餘款匯往海外,沒讓他知道。他還說,吳淑珍指這是預
留總統卸任後做公共之用,但他知道後馬上決定全移做台灣國際外交工作及
其他公共用途。為此他向全國人民道歉。

    由於他前一天他還尊重否認有關報導﹐因此這個消息一出來﹐像炸彈一
樣﹐掀起大風暴﹐尤其是深深打擊了一向相信他的支持者﹐紛紛做出批判或
切割。但是“國民黨更爛”﹐也是綠營支持者的共識。問題是自己不乾淨﹐
說話就不響。也由於有人放話說﹐事件是瑞士的銀行向台灣反映黃睿靚的戶
口有異動﹐因此發文給台灣要求協助調查﹔收信的是台灣駐瑞士代表(大使
)劉寬平(台聯黨員)﹐沒有立即告知台灣﹔也涉及法務部長葉盛茂﹐據說
他收到情資後﹐沒有向檢察總長陳聰敏報告。因此特偵組也擴大調查範圍。

    這個事件的基本性質有兩個﹕第一﹐阿扁由原先的否認變成後來的承認
﹐涉及誠信。綠營支持者感到受騙﹐受傷最重﹐反應也特別強烈﹐有的因此
要求阿扁切腹自殺。第二﹐這些錢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的選舉剩餘經費﹐還
是有其他不法來源﹐也就是“黑錢”﹖如果涉及黑錢﹐就是洗錢﹔如果僅僅
是選舉剩餘經費和其他正當來源的款項﹐情節就輕多了。由於阿扁以往申報
的三次選舉經費基本上用完﹐因此至少是申報不實。這個申報不實是國﹑民
兩黨的“歷史共業”。因為幾乎沒有一個選舉人老老實實申報。據說﹐只有
民進黨內後來擔任過司法部長﹐號稱“陳青天”的陳定南老實申報過﹐因為
超出上限反而被罰款。最近監察院剛剛公佈國﹑民兩黨申報今年總統選舉的
經費﹐馬蕭陣營的總支出為六億三千九百餘萬元﹐扣除收入後還餘現金三千
七百四十六萬餘元,另有非現金的一千五百二十八萬餘元財產﹔長昌陣營的
總支出為四億二千七百餘萬元﹐扣除收入後還不足二千三百六十五萬餘元。
民進黨的財政赤字﹐正由新任主席蔡英文在各地開“募款便當餐會”來還債
。但是國民黨的開支則很難使人相信﹐因為就是龐大的廣告﹐恐怕就不止這
些錢了。

    新上台的馬英九政府﹐如果能堅持司法獨立精神﹐秉公調查事件﹐委實
不是一個減少藍綠對立的機會﹐也為未來清查國民黨內部的貪腐事件創造條
件。然而這宗司法案件立即被濃濃的政治力介入。正在拉丁美洲訪問的馬英
九立刻表示﹐阿扁事件使他想到菲律賓的馬可斯。其實﹐阿扁案子還在查﹐
所涉金錢肯定也遠遠不及國際大貪污犯的菲律賓前總統馬可斯﹐何況馬可斯
還涉及暗殺反對派領袖阿奎諾。馬的這個發言當然引起民進黨支持者的反彈
。而新出任監察院長的王建(火宣)﹐雖然號稱“聖人”﹐也擺脫不了藍綠
鬥爭的舊巢﹐他鬥志昂揚的說﹕裡面牽涉的不只一個人,若是沒有一群人的
幫助,想要犯下大案,也犯不了,對於這些助紂為虐的人,一定要繩之以法
。他要打擊“一群人”﹐是不是要打擊一大片﹖

    檢調對第一家庭及相關人員立即開展大規模的搜索﹐約談內容與“內幕
”也流傳出來﹐如果不是檢調人員說出來﹐又有誰會知道﹖相關官員﹑統派
媒體更同仇敵愾﹑大事炒作。

    國民黨現在是執政黨,有甚麼資料,可以通過一定程序交給他們自己掌
管的部門調查。但是洪秀珠、邱毅,以及媒體及檢調人員天天爆料,製造社
會動蕩,顯然有其他用心。爆料導致流言滿天飛﹐真假難分﹐涉及款項則不
斷加碼﹐但檢調常常沒有做出必要的澄清。尤其邱毅在沉寂一時後再度亂槍
掃射﹐點名所有扁妻吳淑珍在國外的親屬﹐甚至表示流到海外的款項達到一
百億元,更導致綠營強烈反感。而以往的一些有爭議的弊案﹐包括已經釐清
的﹐再度全部搬出來﹐例如三一九槍擊案﹑國務機要費﹑巴紐案等等一些細
節。

    風波還席捲經濟領域﹐因為邱毅認為阿扁款項來自二次金改所涉及的金
融控股公司的經營權與併購﹐亦即阿扁從那些金主中受到錢﹐政府有的財經
官員也火上加油﹐導致台灣股市雪上加霜﹐台北股市暴跌﹐尤其金融股﹐其
中幾個被點名的金融股跌到停版﹐台新金更跌破十元票面價。由於有中國官
員曾向台灣一位學者透露國民黨有人要把台灣股市踩到五千五百點﹐迫使馬
英九換上他們的屬意人馬進內閣﹐因此邱毅的表現除了針對民進黨﹐是否也
反映了國民黨內部鬥爭﹖由於邱毅沒有證據的胡說﹐台新金還告邱毅誹謗。

    民進黨對事件的反應比較低調。除了表示尊重司法以外﹐主席蔡英文多
次向民眾道歉。但是由於這些政治力的介入﹐使一些綠營支持者認為事件涉
及“陰謀”。根據報導﹐劉寬平五月收到資訊﹐拖到六月才傳回台灣﹐但是
為何到八月才通過其他管道公開﹖因為八三○是馬英九執政一百天﹐而馬英
九的威望直瀉﹐只有百分之二十七的滿意度﹐因此本土社團在七月底就決定
八三○組織大遊行﹐並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集會﹐就主權與民生表達
對馬英九政府的強烈不滿。而八月中旬放出扁家這個訊息﹐並且大事炒作﹐
就有破壞八三○嗆馬大會之嫌。而馬政府的研考會在阿扁事件爆發後立即進
行民調調查馬英九的威望﹐果然得出“回升”的結論﹐使“陰謀論”更大行
其道。

    閣揆劉兆玄說﹐來自瑞士的資料是“極機密”﹐但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指
控,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從法務部拿到資料後,先提供給某電視政論節目的
常客江岷欽,希望他在節目中爆料,江拒絕後,薛香川又找上TVBS政論
節目主持人張啟楷,張擔心有“洩密”之責,才再找上洪秀柱在立法院公布
。對此﹐有關人並沒有辯解﹐也使“陰謀論”得到佐證。

    根據民進黨的調查,綠營支持者有七成認為司法的處理不公正﹔就是藍
營支持者也有近四成認為這次的司法調查并不公正。

    由於阿扁隱瞞這些選舉經費﹐還表示這些海外資金用於“公益”﹐綠營
有人對阿扁沒有把錢拿來救助目前處於困境的民進黨表示懷疑與不滿。阿扁
女兒陳幸妤則因為壓力太大﹐在電視台圍堵時情緒失控﹐一方面罵馬英九要
鬥死他們全家﹐還問台灣要獨立建國﹐難道不需要錢嗎﹖

    陳幸妤還責難民進黨一些人假清高﹐她責問﹐民進黨內參選的人﹐哪些
沒拿過她老爸的錢﹖於是民進黨內反陳水扁最激烈的前立委李文忠出來﹐聲
稱他拿過阿扁的競選經費﹐因此是“共犯結構”。當這些錢還沒有被證明是
“黑錢”時﹐怎麼可以把拿過選舉經費的人都說成是“共犯”﹖另外﹐國民
黨也參與選舉﹐用的錢比民進黨多許多﹐他們就不是“犯”嗎﹖

    而國民黨“橫掃”所謂涉及金改的銀行與企業﹐大有迫使他們破產之實
﹐更被綠營支持者懷疑是打擊一切與民進黨關係比較好的銀行與企業﹐是要
割斷綠營的金脈﹐徹底打垮綠營﹐使他們沒有翻身的機會。陳幸妤“獨立建
國難道不需要錢嗎”﹐以及被國民黨追殺的痛苦與無奈﹐更激發綠營一些人
對扁的同情心。

    根據一些比較客觀的分析﹐國民黨因為有長期運作的經驗和豐厚的黨產
﹐所以已有制度性的分配辦法。民進黨從無到有﹐沒有形成制度﹐所以政治
現金獻給陳水扁﹐扁庫變成為黨庫﹐經費控制在阿扁家族手裡。因此阿扁之
所以成為民進黨的共主﹐除了個人的魅力﹐還因為控制金錢﹐所以沒有人敢
得罪他﹐哪些人代表黨出選﹐幾乎是他說了算。因此事件的爆發﹐對民進黨
來說固然是重大打擊﹐然而如果因此使捐獻與經費制度化﹐未嘗不是一件好
事。

    阿扁的家庭﹐也是這個案子中人們所關注的。由於阿扁說開始他不知情
而由吳淑珍主導﹐因此藍營中人大罵他不是男人﹐把責任推給太太。然而人
們其實很清楚阿扁在家裡沒有甚麼地位﹐因為殘障的吳淑珍在不遂意時會尋
死尋活。阿扁基於對她的歉意﹐只能退讓與放縱。然而阿扁身為總統﹐必須
懂得“齊家﹑治國”的道理﹐這是投入政治時就必須明白的。如果阿扁對太
太的所作所為都不清楚﹐那麼這個家庭外的綠營支持者又怎麼能夠知道這個
家庭做了些甚麼﹖

    對民進黨來說﹐雖然阿扁已經卸任﹐但是國民黨一直用醜化阿扁來打擊
民進黨﹐而民進黨內也有些人走不出阿扁的陰影﹐即使事發後阿扁已經退出
民進黨。其實﹐阿扁即使沒有這次的弊案﹐由於性格的缺陷﹐他也不是一個
好的政治領袖﹐何況在他執政期間﹐也的確做的不是那麼好。因此民進黨應
該借這個機會﹐讓阿扁的事情交給司法解決﹔而民進黨必須根據新的情況走
出一條新路。這條新路還是台灣主體價值的路﹐只是要採用新的手法。而民
進黨的支持者﹐必須走出效忠於某個領袖的迷失﹐而要效忠於台灣這塊土地
﹐這塊土地上的人民﹐以及這塊土地上的制度﹔這樣台灣的民主才能深化﹐
法治才能健全。

    面對這些弊案﹐人們也指責國民黨一直掌控立法院的多數﹐為何就是不
肯通過陽光法案﹖包括與國民黨有長遠關係的陳長文律師也提出批評。人們
尤其希望移植香港廉政公署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要收入與生活水準不
相稱﹐就可以立案審查。因為國民黨執政幾十年﹐那些人貪腐有術﹐人們抓
不到證據﹐只是看到現象﹐也難起訴。例如選舉期間﹐有人揭發副總統候選
人蕭萬長以其數十年公務員的收入怎麼可能擁有三座豪宅﹔而他的夫人還聲
稱每年給他們女兒兩百萬。蕭萬長夫婦並非大戶出身﹐哪來的錢﹖但是因為
沒有她貪污的證據﹐所以無法告他。二○○四年選舉時﹐連戰被揭發隱瞞海
外物業近億元﹐最近監察院才罰他十萬。然而連戰父親當年是國民黨的接收
大員﹐當時被稱為“劫收大員”﹐是公務員﹐連戰也是公務員﹐他的幾百億
家產又是哪裡來的﹖但是拿不出他的貪污證據﹐他反而告別人誹謗。

    為台灣好﹐應該把反貪腐制度化﹐而不是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尤其是
國民黨全面執政﹐馬英九如果是真清廉而不是偽君子﹐為何不敢制度化﹖也
怪不得對這次查扁﹐人們有“強盜捉小偷”之說了﹐豈止強盜與小偷分量的
不同﹐還在於本來都應該是屬於強盜的東西﹐小偷居然敢來分享﹐是可忍﹐
孰不可忍耶﹖
“開放”雜誌 2008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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