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移民綜援與法治人權
林保華
《看》雜誌 第140期 2014年 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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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香港終審法院推翻兩個下級法院的判決,裁定申領綜合援助須
符合居港7年的規定違反《基本法》第36條,下令政府恢復2004年以前、
成年人居港滿1年便可申領綜援的規定。
基本法第36條是這樣規定的,“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
綜合援助是香港政府制定對貧困戶的福利政策,而“香港居民”指的就是
居住在香港的居民,不管住了多少年,住滿7年後,才叫“香港永久居民
”。
本來,生活困難的香港居民享受福利是天經地義的社會保障制度,但1997
年後大量新移民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可以移居香港,許多在來香港後,就以
家庭貧困為名,申請綜合援助,增加政府財務負擔,也引發納稅人不滿,
因此政府在2004年修例,要在香港住滿7年才可以享受綜援。而申請租金
便宜的公屋,本來就規定須住滿7年後才可以申請。
有貢獻才享社會福利 合理!
我在1976年從中國到香港定居,當時香港房租已經很高,負擔很重,有意
申請公屋,但是規定要住滿7年以上才可以申請,理由是新移民剛來,沒
有對香港做出貢獻,就不應該享受社會的福利成果。我覺得這個規定很合
理,當年學習馬克思的《資本論》,不也批判“不勞而獲”的剝削階級思
想嗎?
初到貴境,只能在工廠謀職,薪資很低,常常看著銀行存摺嚴控家庭開支
,但是從來沒有動申請福利的腦筋。只有在家人因為心臟開刀,實在負擔
不起需要我幾年薪資的龐大費用,才在醫院的社工那裡登記,由香港御准
賽馬會撥出補助款,讓我切身體會到資產階級人道主義與資本主義制度的
優越性。因此也心甘情願畢生為這個普世價值而奮鬥。
但是後來也看到一些中國人,不論移民美國、香港,還是其他國家,往往
拋出假資料,貪盡小便宜,為“不勞而獲”而奮鬥,實在很不以為然,但
是這似乎是個趨勢。不止中國人,可以說華人在這方面的計算是非常的精
明,令人嘆服。
綜援紛爭的起因
這次香港終審院的判決,就是一位廣州來的孔姓婦人,丈夫在她來港後一
天病逝,公屋單位遭收回,她流落街頭。她不滿2006年向社會福利署求助
時,署方對新移民有偏見,說受盡屈辱才決心向法庭上訴。但是今年5月
高等法院駁回孔姓婦人上訴時,法官就指出孔婦在廣州擁有物業,兩名兒
子有謀生能力,她並非是完全無依無靠的寡婦。況且社署有酌情權,可豁
免居港規定而發放綜援金予有關人士。也就是如果真有困難,社福並不會
死扣7年居住期限而見死不救。
但是終審院只管對基本法的法律條文作出解釋,也是從廣義上的人權來解
釋,不管在香港住1年還是7年,都是平等的,才做出這樣的判決。
雖然這個判決符合法治與人權的要求,但是在香港還是引發反彈。擔心此
例一開,會湧來大批新移民申請綜援。根據學者的計算,現時40萬綜援受
助人中,僅3.3%即1.3萬人是新移民,隨著裁決,領取綜援的新移民佔所
有申請人的百分比,將彈升至2004年修例前(即要求住滿7年)的13%水平
。還有人擔心,如此一來,新移民一來到香港,也可以申請公屋,對老香
港不公平。
為此,建制派的自由黨青年團促請政府盡快修改法例堵塞漏洞。新民黨主
席、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表示,1997年回歸至今,香港社會福利開支升幅
高達179%,內地人在港產子人數已多達20萬,認為裁決涉及的綜援開支難
以估計,擔心會促使更多新移民申請綜援,長遠增加財政負擔。
不是經濟與福利問題
是中港關係的政治問題
泛民主派的看法就比較微妙。工黨和民協歡迎裁決,認為對政府財政影響
不大;這兩個政黨代表底層利益,所以觀點也鮮明。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表
示慶幸,民主黨前主席、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認為,裁決約束整個政府,有
深遠意義。由大律師與專業人士組成的公民黨,則要求政府交代裁決的影
響及提出解決辦法。
但是屬於泛民的年輕網民看法很不一樣,判決出籠後,網上隨即出現左翼
和本土派人士紛爭,有人指每個人都有權享用社會福利,有本土派就擔心
中國人會湧港申請其他福利。一個稱為“我係香港人!10萬人強烈反對批
綜援比(畀)新移民!”的facebook群組,截至19日凌晨12時有超過4.3
萬個“like(讚好)”。
這些網友把協助孔婦辦理上訴的何喜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蔡耀
昌(民主黨、支聯會副主席)等人罵到狗血淋頭,斥他們是“社棍”、“
大中華膠”,出賣香港;支持裁決的言論的人也被稱為“左膠”。有更激
烈的言論說:“反對批綜援比新移民,支持暴動,打倒幫新移民搶香港人
資源既垃圾會議員或賣港狗賊,支持立即解散垃圾會(立法會),由97前
已經係香港永久居民及97後在香港出世而父母都係香港人既真正香港人,
一人一票重選立法會,真正為香港人服務。大陸人變香港選民,香港普選
有何用?”
泛民就本土認同的分裂情況已有多年,今年九月三日,兩位泛民議員范國
威、毛孟靜與幾百位泛民與社運人士聯署在台灣報章刊登拒絕“中國化”
的廣告,也引起泛民內部一些人的不滿。十月底,范國威在立法會提出“
港人優先”的議案被否決,其實主要就是要求中國以家庭團聚為名每天放
出一百五十人到香港定居的名單審批權應在香港,甚至要求減少移民香港
的人數,但是泛民中也有人認為這是歧視中國人。
十一月一日范、毛與一批本土派人士聯署“港人優先”的聲明。但是泛民
的另一位議員梁國雄(長毛)牽頭,由二十二位泛民議員與一批社會人士
聯署另一個聲明,以示與本土派的區隔。長毛從來不隱諱他是馬克思主義
者,雖然是中共眼中的“托派”,卻也是不折不扣的“左膠”。他曾經拿
著中國的五星紅旗來台灣“保釣”而令人側目。但是他的反共也很堅決,
對共產黨的認識比一般香港政治人物深刻得多。
實際上這個“利益”問題不能單從經濟與福利角度來看,而是關係到中港
關係的政治問題,那些不顧形象、愛貪小便宜的中國人,便成為“中國”
的替罪羊。不解決這個問題,作為“中國人”的身份,不但香港人投以異
樣的目光,全世界亦然。這是“領導一切”的中共要負責的。
作者為資深評論家、專欄作家、中共黨史學者。曾擔任香港大學
經濟金融學院院長張五常教授助理研究員,研究中國政經改革。
(穿越30多年時空的重要評論,以及人生的酸甜苦辣,請看林保華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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