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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手操控﹐讓步旨在分化 
    ----香港政府為二十三條立法的新發展        艾克思  

 

    香港特區政府以高效率公佈了民眾對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意見和當局的
修改意見。雖然當局做了些小修改﹐但是在根本問題上完全沒有讓步。而北
京的中共喉舌卻急急公佈藍紙條例草案刊登憲報日期﹐說明為二十三條立法
事全在中共一手操控之下。


    臘鼓聲催﹐急景殘年。香港特區政府爭分奪秒﹐在一月二十八日召開記
者招待會﹐公佈民眾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意見和特區政府的修改建
議。但是不論是公佈的時間﹐還是港府公佈的意見和建議﹐香港特區政府都
大耍手段。

            學者質疑分類方法有問題

    特區政府是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停止立法諮詢﹐才一個月的時間﹐中
間還經歷聖誕和元旦假期﹐這樣快九將十萬條意見書整理好﹐並且提出修改
建議﹐這個官僚機構的效率舉世難以匹敵。但是反過來看﹐不是說明這個諮
詢太形式主義了嗎﹖而趕在農曆新年前夕發表修改意見也是包藏禍心。因為
此時市民已經聚精會神準備過年﹐注意力的分散使港府的修改建議容易蒙混

過關。

    政府在諮詢期間共收到十萬九百零九份意見書,涉及三十六萬九千六百
一十二個簽名。在意見書的彙編公佈出來以後﹐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主任
鍾庭耀與港大專業進修學院附屬學院講師蔡世增,發表了題為《意見書匯編
疑點》的文章﹐就政府對意見的彙編提出五個疑問。其中指出,根據港府的
分類辦法,有六成七意見書支持立法;但若以整體意見書簽名數量計算,其
實有六成人反對立法。但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暗示用簽名的形式是如何的
作假和不可靠﹐把“一人一信”和簽名表格本來可以合併計算的硬是拆開來

﹐因為若把兩者合計,反對者明顯較多,但港府把兩者分開處理,製造了支
持、反對相若的結 果 。

    當局將民眾的意見劃分為贊成﹑反對和難以判定三種﹐但是在諮詢過程
中﹐大律師公會﹑民主黨和香港記者協會的反對態度非常鮮明﹐這是人所共
知的事情﹐但是在當局整理出來的《彙編》中﹐上述團體的反對意見居然被
劃為“難以判定”一類。以這樣的“手腳”來整理意見﹐真不知道他們還能
做出些什麼事出來﹖


            一些重要諮詢意見被遺漏

    此外﹐也有團體發現﹐他們的二百六十份意見書沒有列入《匯編》內。
這是由立法會保安與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召開的九次聯席聽證會,超過二
百個團體及個人曾出席,發表意見。其中一個受害團體「中國勞工通訊」與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等若干團體及一些活躍街頭的抗議人士,都發現他們
提交立會的意見書,沒有列入《彙編》﹐保安局一名聲稱負責處理《匯編》
的趙姓官員承認已收到意見書,但由於並非經諮詢文件列明的三種渠道:電
郵、傳真及郵寄方式遞交,因而意見不會列入《匯編》中。但是當時為何不
即時提出改換提交方式呢﹖可見是有意的將這些意見拒之門外。該官員更表
明﹐收到意見不表示一定會處理﹐這就有更多的隨意性了。

    由部份民主黨成員組成的新力量網絡主席張炳良也透露,去年十一月新
力量網絡發表名為《以香港方式維護國家安全》二十三條意見書後,葉劉淑
儀隨即與他們見面,聽取意見,席間葉太親自收下他們提交的意見書,並答
應會詳細研究﹐但是同樣沒有列入《基本法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意見匯編》內
,他已去信保安局要求解釋,並促請政府發出《匯編》補遺,補刊「失蹤」
的意見書。

    對特區政府提出來的修改意見﹐中共喉舌和親北京的媒體及政治人物大
唱讚歌﹐聲稱是解除了市民的疑慮﹐保障了新聞自由云云。但是這種說法不
也承認原來的文件的確造成市民的顧慮﹐也危害到新聞自由。可他們在“挺
”的時候﹐不是把諮詢稿也吹捧得盡善盡美嗎﹖可見他們完全沒有是非觀念
﹐只是根據“領導”的指揮棒轉而已。

            有小小進步但還不能接受

     對意見彙編和修改建議﹐《蘋果日報》社評指政府沒有實質上的讓步﹐
這點倒頗符合當局的認識﹐因為葉劉淑儀就否認當局有“讓步”之說。《信
報》社評則是“樂見讓步仍有不足”﹐大律師公會新任主席陳景生的評價是
有小小進步﹐但是還是不能接受﹐這恐怕是最有代表性的說法。

    分析特區政府的“讓步”﹐是作過精心設計的。例如取消“管有煽動刊
物罪”(但仍保留“處理煽動刊物罪)﹐收窄“中央與特區關係”機密資料
的範圍至國防、外交等部分來討好新聞界﹔將機密資料的“非法獲取”範圍
收窄來討好商界﹔刪除非中國公民干犯叛國罪的“域外效力”,使叛國罪無
論是在境內外都不適用於非中國籍人士來討好外國人和外國籍的香港永久居
民等等。當然也還有其他方面的讓步﹐例如進屋抄家﹐由警司決定﹐改為由
總警司決定﹐取消知情不報的”隱匿叛國罪“等。對此﹐天主教香港教區主
教陳日君和一些人權團體可謂一眼看穿而加以揭露﹐提醒市民不要上當。

    這些之所以“讓步”﹐也是因為這樣苛刻的條文當局根本無法執行而形
成廢紙。例如“管有刊物罪”﹐以香港長期以來的自由主義傳統﹐“煽動刊
物”肯定遍及住家﹑圖書館和書店﹐莫非來個全城性的大抄家來清理﹖而要
香港市民都來個“大義滅親”檢舉“隱匿叛國”者﹐就要等待香港市民淪為
“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爹親娘親不如董建華親”的畜生﹐看來董建華
也沒有這個能耐。如果明知無法司法而仍然立法的話﹐只能破壞司法權威。
董建華就是這樣愚蠢﹐ 梁愛詩該不會這樣笨吧﹖

            執意把中國法律延伸香港

    而最關鍵的是如何避免中國大陸的法律延伸到香港的問題﹐特區政府堅
決不讓步。那就是堅持禁制在內地被取締的組織。而這點正是在基本法二十
三條中沒有規定而特區政府卻執意要訂立者。這是對法輪功在內的各宗教或
準宗教組織及民運團體的最大威脅﹐是對“一國兩制”的最大破壞﹐也是當
局在江澤民集團授意和緊催下急於立法的主要目的。

    《信報》社評還揭露﹐政府的手法是先擺出殺氣騰騰的姿態,施加各種
苛刻限制,現在突然給一些甜頭,大家立即拍手稱善,皇恩浩蕩,政府在立
法上的阻力因而化解。不幸的是﹐香港一些傳媒正是有意無意的充當這個角
色。這是中共同一切“敵對勢力”進行談判的手法﹐末代港督彭定康對此有
深刻體會﹐台灣對此也有所研究。

    上述這一切﹐又是特區政府和北京串謀的。保安局長葉劉淑儀不肯回答
是否諮詢過北京,只說:「做了應該做的程序。」向北京請示彙報就是必須
的程序。在這點上﹐葉劉淑儀還沒有把中共的流氓無賴角色完全學到﹐所以
還不敢厚著臉皮說謊而是偏向講話的“技巧”。

    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當特區政府決策機構的行政會議仍在閉門商議是否
提出作為詳細諮詢的白紙草案﹐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也在記者會上說對此
仍未有決定,並且表示沒有有立法時間表時,中共喉舌新華社卻在十一時三

十二分報道港府已決定在二月二十六日將藍紙條例草案刊憲﹐並在草案發表
一星期後交由立法會審議,並希望可在今年七月立法會休會前完成立法程序
云云。

    可見﹐所謂“討論”都是假的﹐港府高層同北京早把時間表訂出來了。
但是北京不了解香港的作業程序﹐過早的把“國家機密”泄露出來。如果二
十三條已經立法而沒有任何“讓步”的話﹐新華社的有關人員勢必因為“破
壞 中港關係”而受到法律制裁。

             只爭朝夕北京顯不安心理           

    由此可見﹐特區政府的所謂“讓步”並沒有解決主要的問題﹐市民的疑
慮遠未解除。當局應該做出更多的修改﹐特別是應該提出白紙草案﹐蒐集更
多意見﹐做出更深入的研究和修改。因為這是北京收回香港主權以後最重要
的立法事項。北京這種“只爭朝夕”的心態﹐給人的感覺就是江澤民這個“
末日君主”的不安和恐慌心理。只是這種做法能擋住世界的民主潮流嗎﹖

《動向》月刊  2003年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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