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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華按:台灣必須把張勇這個人列為黑名單,禁止其入境,尤其在馬英九一味討好中國人的情況下,這種人隨時會來台灣進行訛詐,其他劣質中國遊客也會有樣學樣,還有台灣媒體與名嘴會協助他們為非作歹。因此必須未雨綢繆。)

防旅霸詐賠 旅巴研設天眼

安徽客索70萬 業界憂有樣學樣  2011.2.10


【明報專訊】友佳旅遊向與女導遊林如蓉發生爭執的安徽旅客張勇賠償12萬

元,在旅遊業界掀起另一場恐慌。原來,張勇曾一度向友佳要求高達70萬港

元的賠償金額予其五口家庭,最終還價至12萬元「成交」。事件令業界擔心

引發「旅遊霸」藉機鬧事詐取賠償,有旅行社更向旅遊業議會查詢,能否在

旅遊巴上裝設閉路電視,同時保障導遊及旅客利益。


據可靠消息透露,原來在安徽司法機構任職的張勇,事發當日曾向友佳「開

大口」,要求向其五口家庭每人賠償14萬港元,即共70萬港元,以彌補他們

在港的不愉快經歷。


張勇之後「讓步」,表示可減價至每人12萬港元,即仍要60萬港元,是其五

口家1萬港元團費的60倍。友佳認為不合理,與他討價還價,指對方五口家是

一個單位,只願意賠償12萬港元,張勇思量後接受,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要求一家五口每人14萬


立法會旅遊界代表謝偉俊昨亦證實友佳旅遊向張氏夫婦賠償,表示旅行社是

希望盡快解決事情,予當事人有個圓滿結果,大事化小,當中不涉及任何條

件,但他不肯透露具體金額。


他說,不鼓勵旅行社這樣做,因擔心有旅客日後會仿效而誇大投訴,藉此索

取賠償。他又稱,導遊林如蓉與張氏夫婦都是聘用同一名大律師,是透過他

介紹,所有費用由友佳負責。


友佳與張勇講價後仍要賠償12萬元,令業界擔心開了壞先例,甚至會招徠「

旅遊霸」藉機鬧事詐取賠償。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承認,近日有接待內

地旅行團的旅行社向他查詢,是否容許他們在旅遊巴上裝設閉路電視,一方

面監察導遊表現,另方面當旅客向議會投訴時,亦可以翻查電視片段,以了

解當時情,保障雙方利益。


需表明錄影用途定期銷


他說,要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此舉會否違法,以往曾向公署查問,

當時對方表示,要向導遊及旅客表明會錄影及解釋錄影用途,並要定期銷


董耀中說,昨日已收到友佳提交有關與導遊林如蓉及內地組團社訂立的合同

,初步顯示林如蓉可獲薪金,亦無出現以低於成本價接團的情,但議會將

進一步核實資料。


另方面,針對近期社會批評旅遊業議會監管不力,本月實施的10招無成效,

三大政黨甚至要求政府另設獨立機構規管旅遊業,議會內的4名獨立理事首次

開腔回應,指批評不公正。


旅議會理事﹕外間批評不公


議會義務秘書馬豪輝說,理事會雖然以業界成員佔較多數,但負責審理旅行

社及導遊有否違規的委員會,均以非業界成員佔大多數,外界不應以口號式

攻擊貶低議會。


旅遊業議會轄下的規條委員會召集人梁家駒說,即使日後改由獨立機構規管

,不一定比現時架構優勝,尤其是議會能有效處理突發事件。導遊及領隊審

核委員會梁富華則認為,應增加非業界代表人數。


明報記者 張岳弢 盧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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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遊客獲旅社賠12萬

是團費10倍 議員﹕難證是掩口費  2010.2.9


【明報專訊】年初三女導遊林如蓉與安徽旅客張勇夫婦打架而鬧上法庭一事,原來負責接團的「友佳旅遊」為平息事件,願向在安徽司法機構任職的張勇賠償12萬港元,亦即張氏一家五口8500元人民幣團費的逾10倍賠償額。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不評論事件,但認為以錢銀解決問題不恰當。


張勇與「翻版阿珍」林如蓉日前就購物問題發生爭拗,繼而動武,張勇當日激動地向傳媒展現頸上傷痕,又揚言一定要告上法庭。他與阿蓉其後被帶返警署調查,但不足24小時,他離開警署時口風一百八十度轉變,指只是一場誤會,又稱滿意導遊道歉及公司服務。雙方雖然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但最後同意簽保守行為,他並透過與阿蓉相同的大律師在庭外發表聲明,表示「在港數天經歷甜酸苦辣已結束」,之後返回內地。


張勇任職安徽司法機構


據本報了解,原來友佳已向張勇夫婦提出願賠償12萬港元,來自安徽淮南、任職司法機構的張勇亦已簽字同意,這消息昨日更在內地業界廣泛流傳;旅議會仍在調查這宗個案,並要求友佳盡快提交與內地組團社、導遊簽訂的合同副本。


證人稱先動手 警署內嚴審口供


商台主持人李慧玲昨晚亦在節目《左右大局》中引述知情人士說,張勇是內地公務員,在法庭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識,他當晚在警署留至凌晨3時,是因為有證人供稱是張勇先動手,故他對口供中一字一句都非常緊張。胡兆英在節目中亦承認,從深圳等地聽聞友佳向旅客賠償的消息,他不評論事件,但認為以錢銀解決問題不恰當。


旅議會補鑊 提早抽查內地團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除非有人作證,證明案中人落口供前收受利益答應更改口供,或白紙黑字列明以金錢換取假口供,才有可能構成影響司法程序的懷疑,故難言當中是否影響司法程序。他又相信,好多投訴都係「下了啖氣」就不再控告,故難以指這是「掩口費」。


另外,對於旅議會本月1日實施的10招被指規管無效,旅議會決定即時厲行有關措施,主席胡兆英昨向本報表示,日內會派員到內地團隊所到之處巡查,了解是否有旅行社未有執行「一團一導遊」的規定。他又說,議會早有計劃抽查農曆新年期間來港的旅行團是否有跟足新指引,即與內地組團社及導遊訂立明確合同,但有見近日發生「翻版阿珍」事件,故現時決定提前抽樣調查。他指倘在巡查及抽查過程中發現有人違規,定會懲處。


據了解,雖然議會推新10招,但仍有旅行社私下跟導遊表示,旅行社與導遊簽訂合同的規定,延至本月18日始生效,故農曆年期間,雙方毋須簽約。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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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友稱拍下過程 旅社急補鑊  2011.2.8


【明報專訊】去年7月的「阿珍事件」,因一條YouTube短片惹起全港甚至全國關注;昨日發生的「翻版阿珍事件」,被遺棄在九龍城的團友亦一度聲稱有拍下衝突經過,並向記者表示可以公開。但是旅行社隨即作出補救措施,到了晚上,團友的口風180度轉變,早上的不愉快事情彷彿忘記得一乾二淨,他們手上的「短片」,儼然成為最佳的談判籌碼。


昨日爆發衝突後,導遊及遊客張氏夫婦分別被帶往急症室及警署,司機亦不知所終,餘下的十多名旅客無法繼續行程,被迫在九龍城碼頭停車場呆坐。兩個多小時後,有人開始不滿,表示明早就要離港轉到澳門,不希望在港的行程一拖再拖。一名團友突然向記者表示,已用相機錄下導遊辱罵團友的片段,可以複製一份給記者觀看評理。


記者趕回採訪車取出手提電腦準備複製檔案時,車上的團友即獲通知可以繼續行程,而已經返回現場的司機立即關門開車,到另一街口載回數名遊客後,隨即飛快前往黃大仙廟及尖沙嘴星光大道等景點遊覽,眾團友未有再提片段一事,記者其後多次向該名團支表示希望獲得片段,但皆遭婉拒,表示若「高調」交出片段,恐怕之後的行程會受到更惡劣對待。


團員晚上返回酒店休息時,對昨午發生的不愉快事件似乎已忘得一乾二淨,聲稱旅行社「安排得很好」,到底所謂「片段」是否真的存在,無法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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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醜聞變國家醜聞
2011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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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導遊抓傷之後像瘋狗,但在翌日卻變成死狗般的安徽旅客張先生涉嫌收受旅行社十二萬元,亦即張氏一家五口八千五百元人民幣團費的逾十倍賠償額,以及升級招待作為和解掩口費,若真有其事,這件「個別事件」已升至國家層面,旅遊醜聞變成國家醜聞。
聲稱是前軍人,現在大陸法庭工作的張先生先前透露自己來自安徽被導遊歧視,又說因為沒在指定商店購物被人罵為「狗」、「窮人」,但他在翌日的態度卻一百八十度大變,不再責怪導遊阿蓉:「因言語與導遊發生誤會。我對導遊的道歉和公司的服務很滿意」、「缺乏溝通所致」。張先生前言不對後語,令人嘖嘖稱奇,原來所謂「缺乏溝通」,只不過是求取利益輸送。


親身示範見錢眼開
十二萬元的賠償和升級招待,即使被人斥責是「狗」、斥責是「窮人」也可以心甘情願;十二萬元的賠償和升級招待,可以令一個前解放軍「掉轉槍頭」;十二萬元的賠償和升級招待,可以令一個深諳法律的人知法犯法,妨礙司法公正。
張先生的「個別事件」告訴我們,原來人的尊嚴是可以用錢買的,所謂「堅持公義」亦只不過是屈錢的談判籌碼。張先生的忽然轉軚,不但令大陸解放軍蒙羞,亦令我們對大陸的司法制度添上疑問。張先生向我們親身示範,大陸的司法人員原來是見錢開眼的。
香港的糾紛獲得「圓滿解決」,並不代表事件已經結束,大陸方面,尤其在事件之後亦大吵大罵的中央電視台應該繼續跟進事件,找出真相,究竟是香港人屈大陸人,還是大陸人屈香港人,又或彼此都在互屈。

雲尼
自由撰稿人
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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