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按:台灣必須把張勇這個人列為黑名單,禁止其入境,尤其在馬英九一味討好中國人的情況下,這種人隨時會來台灣進行訛詐,其他劣質中國遊客也會有樣學樣,還有台灣媒體與名嘴會協助他們為非作歹。因此必須未雨綢繆。)
防旅霸詐賠 旅巴研設天眼
安徽客索70萬 業界憂有樣學樣 2011.2.10
【明報專訊】友佳旅遊向與女導遊林如蓉發生爭執的安徽旅客張勇賠償12萬
元,在旅遊業界掀起另一場恐慌。原來,張勇曾一度向友佳要求高達70萬港
元的賠償金額予其五口家庭,最終還價至12萬元「成交」。事件令業界擔心
引發「旅遊霸」藉機鬧事詐取賠償,有旅行社更向旅遊業議會查詢,能否在
旅遊巴上裝設閉路電視,同時保障導遊及旅客利益。
據可靠消息透露,原來在安徽司法機構任職的張勇,事發當日曾向友佳「開
大口」,要求向其五口家庭每人賠償14萬港元,即共70萬港元,以彌補他們
在港的不愉快經歷。
張勇之後「讓步」,表示可減價至每人12萬港元,即仍要60萬港元,是其五
口家1萬港元團費的60倍。友佳認為不合理,與他討價還價,指對方五口家是
一個單位,只願意賠償12萬港元,張勇思量後接受,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要求一家五口每人14萬
立法會旅遊界代表謝偉俊昨亦證實友佳旅遊向張氏夫婦賠償,表示旅行社是
希望盡快解決事情,予當事人有個圓滿結果,大事化小,當中不涉及任何條
件,但他不肯透露具體金額。
他說,不鼓勵旅行社這樣做,因擔心有旅客日後會仿效而誇大投訴,藉此索
取賠償。他又稱,導遊林如蓉與張氏夫婦都是聘用同一名大律師,是透過他
介紹,所有費用由友佳負責。
友佳與張勇講價後仍要賠償12萬元,令業界擔心開了壞先例,甚至會招徠「
旅遊霸」藉機鬧事詐取賠償。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承認,近日有接待內
地旅行團的旅行社向他查詢,是否容許他們在旅遊巴上裝設閉路電視,一方
面監察導遊表現,另方面當旅客向議會投訴時,亦可以翻查電視片段,以了
解當時情,保障雙方利益。
需表明錄影用途定期銷
他說,要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查詢此舉會否違法,以往曾向公署查問,
當時對方表示,要向導遊及旅客表明會錄影及解釋錄影用途,並要定期銷
。
董耀中說,昨日已收到友佳提交有關與導遊林如蓉及內地組團社訂立的合同
,初步顯示林如蓉可獲薪金,亦無出現以低於成本價接團的情,但議會將
進一步核實資料。
另方面,針對近期社會批評旅遊業議會監管不力,本月實施的10招無成效,
三大政黨甚至要求政府另設獨立機構規管旅遊業,議會內的4名獨立理事首次
開腔回應,指批評不公正。
旅議會理事﹕外間批評不公
議會義務秘書馬豪輝說,理事會雖然以業界成員佔較多數,但負責審理旅行
社及導遊有否違規的委員會,均以非業界成員佔大多數,外界不應以口號式
攻擊貶低議會。
旅遊業議會轄下的規條委員會召集人梁家駒說,即使日後改由獨立機構規管
,不一定比現時架構優勝,尤其是議會能有效處理突發事件。導遊及領隊審
核委員會梁富華則認為,應增加非業界代表人數。
明報記者 張岳弢 盧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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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遊客獲旅社賠12萬
是團費10倍 議員﹕難證是掩口費 2010.2.9
【明報專訊】年初三女導遊林如蓉與安徽旅客張勇夫婦打架而鬧上法庭一事,原來負責接團的「友佳旅遊」為平息事件,願向在安徽司法機構任職的張勇賠償12萬港元,亦即張氏一家五口8500元人民幣團費的逾10倍賠償額。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不評論事件,但認為以錢銀解決問題不恰當。
張勇與「翻版阿珍」林如蓉日前就購物問題發生爭拗,繼而動武,張勇當日激動地向傳媒展現頸上傷痕,又揚言一定要告上法庭。他與阿蓉其後被帶返警署調查,但不足24小時,他離開警署時口風一百八十度轉變,指只是一場誤會,又稱滿意導遊道歉及公司服務。雙方雖然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但最後同意簽保守行為,他並透過與阿蓉相同的大律師在庭外發表聲明,表示「在港數天經歷甜酸苦辣已結束」,之後返回內地。
張勇任職安徽司法機構
據本報了解,原來友佳已向張勇夫婦提出願賠償12萬港元,來自安徽淮南、任職司法機構的張勇亦已簽字同意,這消息昨日更在內地業界廣泛流傳;旅議會仍在調查這宗個案,並要求友佳盡快提交與內地組團社、導遊簽訂的合同副本。
證人稱先動手 警署內嚴審口供
商台主持人李慧玲昨晚亦在節目《左右大局》中引述知情人士說,張勇是內地公務員,在法庭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識,他當晚在警署留至凌晨3時,是因為有證人供稱是張勇先動手,故他對口供中一字一句都非常緊張。胡兆英在節目中亦承認,從深圳等地聽聞友佳向旅客賠償的消息,他不評論事件,但認為以錢銀解決問題不恰當。
旅議會補鑊 提早抽查內地團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除非有人作證,證明案中人落口供前收受利益答應更改口供,或白紙黑字列明以金錢換取假口供,才有可能構成影響司法程序的懷疑,故難言當中是否影響司法程序。他又相信,好多投訴都係「下了啖氣」就不再控告,故難以指這是「掩口費」。
另外,對於旅議會本月1日實施的10招被指規管無效,旅議會決定即時厲行有關措施,主席胡兆英昨向本報表示,日內會派員到內地團隊所到之處巡查,了解是否有旅行社未有執行「一團一導遊」的規定。他又說,議會早有計劃抽查農曆新年期間來港的旅行團是否有跟足新指引,即與內地組團社及導遊訂立明確合同,但有見近日發生「翻版阿珍」事件,故現時決定提前抽樣調查。他指倘在巡查及抽查過程中發現有人違規,定會懲處。
據了解,雖然議會推新10招,但仍有旅行社私下跟導遊表示,旅行社與導遊簽訂合同的規定,延至本月18日始生效,故農曆年期間,雙方毋須簽約。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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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友稱拍下過程 旅社急補鑊 2011.2.8
【明報專訊】去年7月的「阿珍事件」,因一條YouTube短片惹起全港甚至全國關注;昨日發生的「翻版阿珍事件」,被遺棄在九龍城的團友亦一度聲稱有拍下衝突經過,並向記者表示可以公開。但是旅行社隨即作出補救措施,到了晚上,團友的口風180度轉變,早上的不愉快事情彷彿忘記得一乾二淨,他們手上的「短片」,儼然成為最佳的談判籌碼。
昨日爆發衝突後,導遊及遊客張氏夫婦分別被帶往急症室及警署,司機亦不知所終,餘下的十多名旅客無法繼續行程,被迫在九龍城碼頭停車場呆坐。兩個多小時後,有人開始不滿,表示明早就要離港轉到澳門,不希望在港的行程一拖再拖。一名團友突然向記者表示,已用相機錄下導遊辱罵團友的片段,可以複製一份給記者觀看評理。
記者趕回採訪車取出手提電腦準備複製檔案時,車上的團友即獲通知可以繼續行程,而已經返回現場的司機立即關門開車,到另一街口載回數名遊客後,隨即飛快前往黃大仙廟及尖沙嘴星光大道等景點遊覽,眾團友未有再提片段一事,記者其後多次向該名團支表示希望獲得片段,但皆遭婉拒,表示若「高調」交出片段,恐怕之後的行程會受到更惡劣對待。
團員晚上返回酒店休息時,對昨午發生的不愉快事件似乎已忘得一乾二淨,聲稱旅行社「安排得很好」,到底所謂「片段」是否真的存在,無法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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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醜聞變國家醜聞
2011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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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導遊抓傷之後像瘋狗,但在翌日卻變成死狗般的安徽旅客張先生涉嫌收受旅行社十二萬元,亦即張氏一家五口八千五百元人民幣團費的逾十倍賠償額,以及升級招待作為和解掩口費,若真有其事,這件「個別事件」已升至國家層面,旅遊醜聞變成國家醜聞。
聲稱是前軍人,現在大陸法庭工作的張先生先前透露自己來自安徽被導遊歧視,又說因為沒在指定商店購物被人罵為「狗」、「窮人」,但他在翌日的態度卻一百八十度大變,不再責怪導遊阿蓉:「因言語與導遊發生誤會。我對導遊的道歉和公司的服務很滿意」、「缺乏溝通所致」。張先生前言不對後語,令人嘖嘖稱奇,原來所謂「缺乏溝通」,只不過是求取利益輸送。
親身示範見錢眼開
十二萬元的賠償和升級招待,即使被人斥責是「狗」、斥責是「窮人」也可以心甘情願;十二萬元的賠償和升級招待,可以令一個前解放軍「掉轉槍頭」;十二萬元的賠償和升級招待,可以令一個深諳法律的人知法犯法,妨礙司法公正。
張先生的「個別事件」告訴我們,原來人的尊嚴是可以用錢買的,所謂「堅持公義」亦只不過是屈錢的談判籌碼。張先生的忽然轉軚,不但令大陸解放軍蒙羞,亦令我們對大陸的司法制度添上疑問。張先生向我們親身示範,大陸的司法人員原來是見錢開眼的。
香港的糾紛獲得「圓滿解決」,並不代表事件已經結束,大陸方面,尤其在事件之後亦大吵大罵的中央電視台應該繼續跟進事件,找出真相,究竟是香港人屈大陸人,還是大陸人屈香港人,又或彼此都在互屈。
雲尼
自由撰稿人
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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