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按:
中共一再指責別人是漢奸。真夠上“漢奸”稱號的正是中共自己。這是中國黨史學者自己披露的資料。
作者: 資料 楊奎松:共產國際為中共提供財政援助情況之考察(一) 2009-03-13 07:29:08 [點擊:5]
中共自成立之初就不能不依靠共產國際(實際上主要是從蘇聯)定期提供的經費援助開展活動,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30年代初中共建立起南方根據地,中共中央由上海遷往中央蘇區,才有了根本性的轉變。而定期獲得經費的情況雖然就此改變,中共依據自身的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向共產國際提出申請,進而獲得相應的財政援助的情況卻一直延續到共產國際解散之後。來自共產國際的這種財政援助,無疑對中共自身的發展與成長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莫斯科方面提供援助的部門和管道變動不定,再加上中共長期處於秘密工作狀態和戰爭環境之中,接受共產國際資金支持一事極其敏感,因此,不僅許多相關資料未能保存下來,對此一問題的研究也倍受限制。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特別是在中國國內,有關這方面的資料幾乎無從獲取。任何涉及這一問題的討論,都不可避免地會遭遇到“獨立自主”論者的強烈反對。絕大多數中共黨史的研究者都相信,至少從1935年遵義會議開始,共產國際除了馬列書籍或少量藥品以外,再沒有給過中共任何實質性的援助。一些學者甚至相信包惠僧關於陳獨秀自建黨之初即“堅決主張”“不能要第三國際的錢”,“不能受制於人”的那些並不十分可靠的晚年回憶。[1]
筆者注意到這個問題,是基於一個常識性判斷,即幾乎全身心投入到事業之中的共產黨人,他們靠什麼租房辦公、發行雜誌、印宣傳品、召開會議、組織工會、舉辦夜校、去全國各地活動串連……,以及靠什麼維持自己作為職業革命家的日常生活?1980年在國內公開發表的共產國際代表馬林1921年7月11日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以及包惠僧1979年回憶中不經意透露的情況,從一個側面加深了筆者的這一疑問。因為馬林在報告中明確講到,1920年春天俄共(布)西伯利亞局東方民族部代表維經斯基(又稱威金斯基)來到上海之後,“中國共產主義者已在陳獨秀同志-他主編《新青年》雜誌多年-的領導下形成一個團體。這個團體在七、八個城市有小組……,但自威金斯基離華後,經費無著,不得不停止。”[2]包惠僧在回憶中則印證了這一情況。他談到,1921年上半年,因陳獨秀應廣東陳炯明之請去了廣州,威金斯基這時也離開了上海,代理書記的李漢俊無法開展工作。他告訴包惠僧說:“人都走了,經費也沒了,沒辦法幹了。”包惠僧想去廣州找陳獨秀,也因為沒有路費而不能成行。後來還是靠朋友的贊助,才走成的。[3]早期共產黨人中一些人尚未全職從事黨的工作,個別人還有不菲的收入。如陳獨秀、李大釗等。故還能夠合夥自辦一兩種雜誌之類。隨著中國共產黨宣告成立,越來越多的人成為党的一分子,並且大都成了職業革命家,党在財政上如何能夠不要共產國際的援助呢?
無論如何困難,研究中共的成長過程,對於來自共產國際的援助問題無疑都是必須要去面對的一個課題。筆者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即開始留心並搜尋這方面的史料,雖時有斬獲,所得始終十分零散而無法做全面系統的研究。但這種情況在最近幾年卻有了較大的改觀。不僅國內國外大批重要史料的公開和出版披露了更多的歷史線索,而且討論這樣的問題也已經不再是什麼敏感話題了。當然,這種改觀也並不意味著事情就此有了根本性的轉變。事實上,近20年來陸續披露出來的史料,更多的只是滿足了我們想要將有關這一問題的歷史線索大致描繪出來的願望。要利用它們列出一張莫斯科在共產國際存續期間,在經費以及財政援助方面如何逐年幫助中共的一目了然的賬目表來,卻是不可能的。依據目前的資料情況,筆者在這裏所能夠做到的,僅僅是把那些看起來散佈於各種資料之中互不相關的史料稍加厘清考訂,並將其整合貫穿起來,從而讓讀者瞭解:(1)共產國際是不是曾經為中共提供了經費的以及財政的援助;(2)這些援助的由來與具體形式的變化;(3)這種援助的規模及其對中共成長的作用;(4)這種援助具體帶來了怎樣的問題或負面的影響,如此而已。
一、 相關史料狀況概述
要具體厘清自1920年至1943年共產國際為中共提供經費和財政援助的情況,是一個頗為枯燥甚至是繁瑣的過程。為便於讀者把握整個過程,並瞭解以下種種史料整理考據的必要性,筆者相信有必要首先說明一下筆者將要據以討論的相關文獻檔案公開和發表出版的情況。
有關中共得到共產國際或蘇聯提供的經費或財政援助的說法由來已久,但卻極具爭議性。世人最早看到相關的文字材料,是來自中共工人出身的總書記向忠發在1931年被捕後的一份自供狀。中共總書記親口承認接受共產國際經費幫助,自然被當年敵視中共的臺灣學者所重視,故臺灣中共黨史專家王健民於1965年將其全文發表于《中國共產黨史稿》中。然而,因為這一資料的口供性質和僅為一孤證,因此長期以來似乎並沒有人試圖利用它來作為研究這一問題的憑據。
最早披露中共早期曾得到共產國際經費援助情況的,還是中共自己。1982年由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的《中共中央檔選集》第一冊中公開了陳獨秀1922年寫給共產國際的工作報告,其中即明確提到中共從共產國際那裏獲得活動經費的情況。[4]儘管這個時候出版的這套檔選集,標明“黨內發行”,事實上卻在國內許多書店中公開發售。因此不僅國內,包括國外的研究者,大都也能夠讀到它。不過,對於陳獨秀報告中透露的這一情況,絕大多數研究者幾乎未予重視。
1989年,“黨內發行”的《中共中央文件選集》改為公開發行,並增加了公開文獻的數量。其中新增加的陳獨秀在中共三大會議上的政治報告,更是清楚地說明了黨的活動經費的來源問題。[5]1989年和1991年由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列所和近代史研究所合作編譯的《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以及由荷蘭學者托尼‧塞奇編譯的《中國第一次統一戰線的起源》(英文)這兩部資料集的相繼出版,更是提供了一批有關共產國際早年在經費和財政上援助中共的非常具體的文獻史料。[6]
新一波相關文獻史料的公開和出版,發生在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1994年和1996年分別出版的俄文版的《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和(1926-1927),進一步具體地披露了從1923-1927年間共產國際向中共提供經費或財政援助的一些情況。[7]就在這兩部資料集被譯成中文,先後出版於1997年和1998年的時候,英文版的《中國法律與政府》雜誌也在其1997年第1、2期上,發表了一組從30年代中後期到40年代中後期共產國際與中共關係問題的檔案史料,其中部分史料也直接涉及到共產國際財政援助的問題。[8]這也是世人第一次看到1935年遵義會議以後,直至抗戰期間,共產國際仍在繼續援助中共的檔案文獻資料。
直到20世紀末為止,研究者們可以利用來研究共產國際向中共提供經費和財政援助問題的檔案文獻史料,更多的仍只是集中在1921年以後至1927年以前。不僅1927年至1930年代中期存在著一段空白,而且1930年代中期以後直至抗戰期間可資利用的資料也相當欠缺,很難據以勾勒出一個完整的歷史輪廓。這一缺憾的彌補,極大地得益於1997年在保加利亞和2000年在俄國相繼出版,2002年在中國被譯成中文的《季米特洛夫日記選編》[9]和《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10]
前者通過1934-1943年間一直擔任著共產國際總書記的季米特洛夫的日記,記錄了經由共產國際提供的幾乎每一筆重要援款的申請和批准的情況;後者則提供了前所未見的涉及到1927-1931年間共產國際為中共提供經費和財政援助的相當具體的資料。與此同時,俄國學者石克強2001年在中國發表的有關中共建黨過程中的幾份檔案,也從一個側面提供了瞭解1920-1921年俄共(布)和共產國際在資金上幫助中共建黨問題的一些線索。[11]
當然,除了公開出版的文獻檔案資料之外,中國和俄國的檔案館保存並提供利用的相關檔案更值得重視。因為十分明顯的是,以上所介紹的相當部分的檔案資料,正是來自於中俄兩國的檔案館。儘管筆者目前的討論還無法真正建立在檔案查閱的基礎上,但筆者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曾經有機會前往保存有這方面檔案文獻的兩國檔案館查閱檔案,因此,部分地交待以下討論中可能涉及的檔案情況亦屬必要。
在中共中央檔案館裏,涉及到這方面情況的檔案主要有三部分:
一部分是1957年前蘇聯交還給中共中央的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保存於莫斯科的近10萬件檔案資料。在這些檔案資料當中,除去數以萬件有關共產國際協助中共在東北開展工作問題的檔案資料以外,20年代的會議以及30年代的一些來往信件當中,都有少量涉及到經費和財政援助問題的內容。
一部分是30年代中期共產國際與中共中央之間的來往電報。當年中央紅軍達到陝北,與莫斯科之間開始建立起直接的電臺聯絡。在當時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處與中共中央書記處相互往來的電報抄稿中,不難找到共產國際為中共和紅軍提供財政援助的記錄。
一部分是20-30年代的中共中央會議記錄。當年保存得最完整的會議記錄主要集中在1927年至1932年,以及1935年下半年至1949年建國前這兩個時間段。由於後一個時間段裏中共在經濟上已經基本上獨立自主,因此,雖早期仍有個別會議討論過向共產國際請求財政援助問題的內容,但數量極少。與此相反,在前一個時間段裏,無論是中央政治局會議記錄,還是中央常委會的會議記錄,涉及到共產國際經費和財政援助問題的內容卻絕不是個別的現象。
在負責保存自十月革命後到史達林逝世前黨務活動,包括共產國際工作的相關檔案的前蘇共中央黨務檔案館,也保存有涉及這方面情況的檔案資料。尤其應當提及的是,上述中共中央檔案中保存的檔案資料,由於當年中共與共產國際之間存在著上下級關係,因此相當部分其實也可以在這裏查閱到。以筆者所見,相關檔案主要也有三部分:
一部分是季米特洛夫檔案,它主要是季米特洛夫擔任共產國際總書記期間的工作檔案。由於他自1935年起即親自負責中國事務,因此他處理的有關中國問題的各種文件當中,不可避免地存有向中共提供財政援助的相關資料。
一部分是共產國際聯絡局檔案,因為該機構具體負責與各國共產黨的聯絡工作,包括向各國黨撥發經費和援助款項,故其檔案中涉及到這方面的內容自然相當可觀。但該檔案的開放程度似乎受到限制。
一部分則是中共提交給共產國際的各種會議記錄和工作報告。作為共產國際的下級支部之一,中共按照規定必須要將其工作記錄定期提交共產國際備案和審核,並隨時提交相關的工作報告。故20-30年代中共中央的幾乎所有會議記錄和從中央到地方的工作報告,大都在這裏存有備份。所不同的只是,保存在中國的會議記錄多半是會議召開時的記錄稿,而提交給莫斯科的其實已是謄清稿和翻譯稿,由於種種複雜的原因,後者時常會有一些增刪甚至修改,似難避免。
二、 關於1920-1923年共產國際提供經費的情況
還在中共一大正式召開之前,即1921年7月23日以前,維經斯基就曾經為陳獨秀領導的中共上海發起組提供過經濟上的援助。關於這方面的情況,2001年第12期《百年潮》雜誌所刊載俄國學者石克強整理的一組檔案文獻,披露了其間的一些內幕。綜合指派維經斯基來華的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亞局東方民族部1920年9月30日、10月23日的電報、共產國際派駐遠東的代表舒米亞茨基1921年1月21日給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科別茨基的信,遠東書記處主席團與中國支部1921年7月20日的聯席會議記錄,以及先前在《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一書中所發表的維經斯基1920年8月17日給西伯利亞東方民族部的信,以及該部1920年12月21日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等文獻,可以瞭解到以下情況:
(1)維經斯基這一階段是受西伯利亞局東方民族部指派前往中國開展工作,其相關的活動經費亦由東方民族部提供。而東方民族部為籌措經費,曾派遣特使帶上價值10萬美元的鑽石到上海去賣,並不止一次地托人帶錢或匯款給維經斯基,已知一次帶去的確切的經費數目為2000美元。
(2)維經斯基利用西伯利亞局東方民族部提供的活動經費,在中國上海成功地展開了工作。其報告的工作成果是:“在上海成立了革命局,由5人組成(4名中國革命者和我),下設三個部,即出版部、宣傳報導部和組織部。”“出版部現在有自己的印刷廠,印刷一些小冊子。”並將出版《勞動界》週報。“宣傳報導部成立了華俄通訊社,現在該社為中國31家報紙提供消息”,並在北京成立了分社。“組織部忙於在學生中間做宣傳工作,並派遣他們去同工人和士兵建立聯繫。”同時還將召開有10個當地工會和行會代表參加的會議,以便成立勞動組合書記部。
(3)隨著共產國際成立遠東書記處,中國工作全部歸遠東書記處領導,維經斯基因此於1920年12月離開上海並返回了俄國,“中國共產主義組織經費一度支絀,今年(指1921年)1月份後半個月,工作出現停滯。為使之重新啟動並得以改善,我(指共產國際全權代表舒米亞茨基)不得不採取大膽的辦法,舉借貸款和使用其他手段,這才挽回了局面,報紙和出版工作才得以維持下來(如布哈林和晉裏奧勃拉任斯基的《共產主義ABC》用中文印行了兩萬冊)。”
(4)維經斯基改歸共產國際遠東書記處領導後,“帶著檔和今後工作的經費”曾計畫重返中國,因“遇到了麻煩”而未能達到目的,這種情況又一度使“我們在中國的工作稍微有些停頓”。[12]
目前所能見到最早的較為具體的中共取得共產國際經費援助數目的資料,仍舊是1922年6月30日陳獨秀以中共中央執委會書記的名義,給共產國際的報告。報告中明確提到:“黨費,自一九二一年十月起至一九二二年六月止,由中央機關支出一萬七千六百五十五元;收入計國際協款一萬六千六百五十五元,自行募捐一千元。用途:各地方勞動運動約一萬元,整頓印刷所一千六百元,刷印品三千元,勞動大會一千餘元,其他約二千餘元。”
在這裏需要說明的是,中共一大召開於1921年7月,而陳獨秀是1921年9月前後由廣州回到上海,擔任中共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的中央書記一職的。故陳獨秀報告的黨費收入與支出時間,是指他接手中央至中共二大召開,即從1921年10月至1922年6月的這一段時間。它並不意味著中共一大,即從1921年7月到10月之間中共沒有黨費收入與支出。而從陳獨秀的報告中可以瞭解到兩點:(1)這個時候中共的黨費收入與支出是包括黨的一般性活動經費和工運經費在內的。相比之下,一般性黨的活動經費的收支,僅為6600餘元。而工運經費,即亦勞動運動方面的花費,則占去了這時黨的全部經費的將近三分之二。(2)這時黨的全部經費當中,自籌款數僅不足6%,只夠開一次“勞動大會”,絕大部分活動經費都來自於“國際協款”。[13]
從中共二大召開之後,共產國際為中共提供經費的方式發生了一定的變化,由於赤色職工國際[14]也開始為中共提供一些財政援助,中共用於工運上的開支明顯減少了。這一點在中共三大陳獨秀的政治報告中和馬林檔案裏,都有明顯的反映。在馬林檔案中不僅可以看到張國燾、蔡和森、陳獨秀於1922年12月9日、1923年4月30日、5月17日、5月19日、5月20日分別簽收得到工作用款400美元、1000墨西哥元(即當年也在中國流通的所謂“鷹洋”)、2940港幣,及兩個3000中國元的收條,而且可以看到赤色職工國際在1923年5月即開始與共產國際一同向中共匯款3500美元,用於幫助中共、救濟受到中國政府迫害的同志等。故陳獨秀在三大的政治報告中所提到的經費支出,沒有提到在黨的工作中佔據最大份額的勞動運動的開支,似非偶然。報告稱:“党的經費,幾乎完全是我們從共產國際得到的,黨員繳納的黨費很少。今年我們從共產國際得到的約有一萬五千,其中一千六百用在這次代表會議上。經費是分發給各個小組的,同時還用在中央委員會的工作上,用在聯絡上和用在出版週刊上。”[15]在這裏可以清楚地瞭解到:(1)與上一年度的情況相比,黨費的支出中原先占三分之二的勞動運動的開支幾乎不存在了。(2)即使加上上一年度少算的八、九兩個月的收入,在中共一大至二大期間,共產國際提供的黨的月活動經費也不超過740元。而在中共二大至三大期間,共產國際提供的黨的月活動經費實際上已經達到1250元,較上一年度有明顯的增長。
陳獨秀的報告沒有提到工運費開支的情況,並不意味著在二大至三大期間中共所從事的勞動運動已減少到無足輕重的地步,沒有單獨列項提及的必要。事實上,在1922年7月到1923年6月之間,中國的工人運動相當活躍,而北方的工人運動尤其受到中共的影響。像著名的“二‧七”大罷工,就發生在這個時期。儘管目前找不到赤色職工國際提供援助的具體資料,但僅在並非赤色職工國際代表的馬林的檔案中,也還是可以看到一些在陳獨秀報告中沒有提到的俄國人援助的工運費用的記載。這包括:(1)1922年11月,蘇聯外交人民委員會全權代表越飛為唐山罷工工人提供的1000元和準備進一步籌集的400元。(2)1923年“二‧七”大罷工發生後,俄國鐵路工人捐贈給中國京漢鐵路工人受難者家屬3萬盧布。(3)1923年3月赤色職工國際為中國召開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提供了1000金盧布。(4)1923年5月莫斯科經由北京轉交中共278英鎊,要求三分之二用於組織中國的工人運動和即將召開的勞動大會。(5)1923年5月赤色職工國際交給中共中央2000金盧布用於幫助中國的工會組織。(6)1923年7月莫斯科匯款1840墨西哥元,說明用於撫恤“二‧七”大罷工罹難者家屬。[16]
綜合這一年度共產國際提供經費的已知的情況,可以瞭解的是:(1)共產國際提供經費的額度、途徑和方式都不固定,有時甚至會出現混亂。如共產國際執委會確定給中共的預算僅為每月1000金盧布,[17]事實上共產國際的撥款經常超過此限額,以致其代表經常會弄不清楚莫斯科寄來的錢是做什麼用的,應該給中共多少。共產國際在華全權代表利金更抱怨說:“國外工作的撥款無論在我以前還是我在(莫斯科)之時都沒有完全明確的計畫”,而且數額經常變動不定。“例如,朝鮮中央得到的是:9月份6000,11月和12月份4000,1月份2000,3月份1000。在中國工作的條件下,這種波動就會造成直接有害的影響”。[18](2)由於各地黨員工作境遇不同,得到生活費的情況不一,因而難免會在黨內引發矛盾。如湖南的黨組織“大約有一半開支靠當地財源,一直在爭取自給”,得到的援款自然很少,結果那裏的“一些同志指責其他一些同志,說什麼他們從莫斯科那裏拿了錢而且生活得不錯,但不關心別人,等等。”[19](3)由於人員增多,辦公、交通及生活開支明顯增加。根據保存在馬林檔案中的一項1922年下半年的中共月開支的預算表,即不難瞭解到這種情況。在總計660元的勞動運動月預算中,人員工資一項已達到370元。在總計1200元的出版宣傳費用月預算中,人員工資一項已達到610元,租房一項也達到110元。而在總計不過170元的辦公費用中,交通費一項就達到100元。由此不難看出,隨著中共組織的不斷發展壯大,其經費的需求也必然會相應地增長起來,從而不可避免地會與共產國際發生矛盾。馬林在中共三大結束之後,就表明了他的擔憂。他寫信告訴共產國際執委會說:“党現有黨員420名,其中工人160名,但應指出以下情況:1、繳納黨費的黨員不到十分之一;2、因此,整個工作幾乎都是依靠外國經費;3、黨內的財政管理狀況至今不明;4、多數黨員沒有職業,所以黨同在職的工人、職員、教師等幾乎沒有聯繫。”[20]
馬林的擔心一時難以找到解決的辦法。儘管馬林就此專門在中共三大上提出過批評,並與陳獨秀等人進行過談話,但是現實的狀況一時難以改變。出於開展工作的現實需要,陳獨秀依舊不能不致信赤色職工國際,要求赤色職工國際提供固定的工作經費。根據他在三大後開列的工人運動每月預算表,中共為幫助京漢鐵路工會、漢口湖北聯合會、上海和廣州的工人俱樂部、北京、上海和廣州的工人週刊,以及勞動組合書記部等,每月至少需要1630墨西哥元。他在信中寫道:“望每月支援我們1000金盧布,其餘630元我黨自籌。”另外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因故延期,中共雖已得到1000元金盧布用於開會,但所需費用非2000元墨西哥元不可,亦“望支援1000墨西哥元,其餘部分擬請國民黨予以幫助”。[21]與此同時,陳獨秀亦明確要求共產國際每月提供黨費1000-1400金盧布。明確不贊成依靠外國經費開展工作的馬林,也深知中共中央的要求與現實的需要相比,已經是相當克制了。因此,他也不能不分別致信赤色職工國際和共產國際執委會,要求前者務必定期為中共中央提供經費,同時增加對召開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的財政支持;要求後者同意中共中央的預算。他寫道:“罷工的失敗確實使這個小黨處境艱難,我想支持中央委員會的請求,建議你們批准至少從7月到今年年底這個期間每月資助1400盧布。以後再要求估算黨可以從中國的財源方面拿出多少錢用於工作。”[22]
但是,自中共三大之後,由於蘇聯與國民黨之間的合作取得了重大進展,蘇聯顧問鮑羅廷等到達廣州,國民黨即將改組,整個聯共(布)中央注意的重心發生了某種程度的轉移,儘管共產黨人因為被要求加入國民黨而使自身的工作負擔明顯加重,來自共產國際的經費援助卻發生了問題。《工人週刊》因缺錢而拖期,《前鋒》乾脆無法繼續出版。就連共產國際來華的工作人員都注意到了這種不正常的現象,他們特別提醒莫斯科注意:中共中央“從10月、11月、12月都沒有從共產國際執委會那裏得到錢,而有整整6個月沒有從紅色工會國際那裏得到錢了。”這種情況給中共造成的巨大財政困難會引起不良後果,共產國際務必“要儘快採取措施把這些錢立即匯出來”。[23]
作者: 資料 楊奎松:共產國際為中共提供財政援助情況之考察(二) 2009-03-13 07:47:21 [點擊:3]
三、 關於1924-1926年共產國際提供經費的情況
1924年度共產國際提供給中共的經費數額,陳獨秀在1925年4月9日給共產國際的報告中有過具體的說明。這應該是迄今為止筆者所見到最詳盡的一個年度收入與支出報告。故將其主要內容摘錄如下:
“1924年1月至6月的預算:
(一)收入總額:800美元和10174.93元。A、由維爾德同志經手的有5926.1元和400美元;B、由維經斯基經手的有用於中央擴大全會的400美元,6月至11月的每月生活費補貼2409.5元。C、由鮑羅廷同志經手的有用於鐵路工人總工會的500元,用於民族運動的500元(借款)。D、紅色工會國際匯來的500元。E、其他289.33元。[24]
(二)支出總額:300美元和9341.366元。A、中央委員會一共收入3335.026元。(1)機關開支和各種開支:639.099元;(2)工作人員生活費:364元;(3)印刷、郵寄和電報:337.012元;(4)交通運輸:1161元;(5)專項開支及中央全會開支833.415元。B、地方黨組織共收入2973.84元。(1)山東:306.84元;(2)湖北:540元;(3)鐵路工人總工會:1310元;(4)上海:265元;(5)湖南:240元;(6)北京:100元;(7)秘書處:170元;(8)唐山:42元。C、共產主義青年團借款50美元,共產主義青年團湖南地區委員會和上海委員會向黨借款共1833元。D、償還債款250美元和1200元。收支相抵尚余520美元和833.064多元。
1924年7月至10月的預算:
(一)收入總額:14510.0164元。A、每月生活費共4000元;B、紅色工會國際提供了7、8、9月的一半經費1575元;C、向鮑羅廷同志借款2550元,民族運動經費3200元;D、前幾個月結餘833.064元和500美元;E、各地上交1398.6元。”
(二)支出總額:12053.234元。A、中央委員會(一共收入):5802.87元。(1)機關開支和各種開支:1218.54元;(2)郵件和電報:148.61元;(3)工作人員生活費:2203元;(4)印刷388元;(5)專項支出:799.72元;(6)交通運輸:1045.5元。B、地方黨組織共收入4259元。(1)安徽(用於民族運動):195元;(2)上海(用於民族運動):1200元;(3)湖南(用於民族運動):400元;(4)香港:100元;(5)鐵路總工會:820元;(6)湖南:305元;(7)武昌和漢口:330元;(8)濟南:375元;(9)唐山:142元;(10)北京:180元;(11)天津:212元。C、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上海委員會、上海店員工會、全國學聯等共借款1991.364元。收支相抵尚餘2456.93多元。
1924年11月至12月預算:
(一)收入總額:740美元和8242.225元。A、共產國際和紅色工會國際共提供2687.795元和740美元;B、共產國際給第四次代表大會的援款870元;C、向鮑羅廷同志借款1000元;D、過去結餘2456.93元;E、各地上交227.6元。
(二)支出總額:A、中央委員會(一共收入)2554.17元。(1)機關開支和各種開支:432.82元;(2)工作人員生活費1903元;(3)郵件、電報:128.65元;(4)交通運輸:202元;(5)專項開支:162元;(6)印刷:598.7元。B、地方組織(一共收入):2548元。(1)北京:550元;(2)鐵路總工會:200元;(3)山東:233元;(4)湖南:100元;(5)唐山:90元;(6)武昌和漢口:275元;(7)上海:1100元。C、各地民族運動總開支:1850元。D、償還借款:740美元和698元。E、學生聯合會借款:20元。收支相抵尚餘552.055多元。”[25]
陳獨秀在1925年3月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中曾經提到,共產國際此前批准的黨費為每月2250元。[26]相比之下,可知1924年度共產國際實際提供的經費要大大超過預算的數位。因為計算1924年1月至12月中共總收入情況,可以很清楚地瞭解到,中共這一年度每月的平均收入應當在2960元上下。但與上述報告中頗為樂觀的“收支相抵尚餘×××元”有相當距離的是,根據1924年黨員增長的數量,和中共在國共黨內合作的情況下所擔負的工作量,無論是陳獨秀,還是共產國際在中國的代表,顯然都對莫斯科提供的經費數額不十分滿意。不僅如此,共產國際的經費提供仍舊時常出現延誤數月的情況,中共中央1-6月收到的月平均經費數額與11-12月收到的月平均經費數額,相差了將近一倍。故1924年9月上旬陳獨秀在給維經斯基信中就曾對此頗多抱怨,說:“我們黨的經濟狀況很嚴重,由於經費不足許多方面工作處於荒廢狀態。我們希望您立即從共產國際和紅色工會國際給我們寄7、8、9、10月份的錢來。”[27]在他看來:“由於我們黨做工作,職工運動和國民運動在日益發展,因此我們黨的組織工作也在不斷發展。但由於工作人員和物質力量不足,我們失去了許多有利的發展機會”。共產國際不僅不應再拖欠經費,而且應當增加原有的預算,將月費2250元提高到月費3650元的水準。[28]對此,1924年底前來中國的共產國際代表維經斯基也有同感。他的建議是:“請從國民黨經費中撥給我們一定的數額來為實現國共兩黨提出的口號開展強大的宣傳運動。”他明確提出:如果堅持要中共在原有的預算範圍內進行工作,“那會是個大的錯誤”。莫斯科有必要從給國民黨的巨額援助中撥出一定的數額給共產黨,用來增加中共中央機關刊物《嚮導》週報和《民國日報》的印數,出版幾萬幾十萬呼籲書、傳單和通俗小冊子。[29]
中共四大召開於1925年1月。在四大之後的一段時間裏,共產國際批准的中共經費預算一時間並沒有加以調整,但隨著赤色職工國際從1月份正式開始提供援助,從2月份開始工運費已單獨預算,因此整體上黨的活動經費明顯增加了。據陳獨秀4月9日的報告稱:
“1925年1月預算:
(一)收入總額:5297元。A、紅色工會國際和共產國際4700元;B、過去結餘552.055元。
(二)支出總額:5520.86元。A、中央委員會1491.86元。(1)機關開支、工作人員生活費以及中央組織部各種開支:190.5元;(2)工農部:344.6元;(3)宣傳鼓動部:250元;(4)出版部:399元。B、地方組織(一共收入):3056元。(1)上海:875元;(2)天津:170元;(3)山東:306元;(4)武昌和漢口:560元;(5)香港:100元;(6)湖南:565元;(7)北京:150元;(8)唐山:30元。C、第四次代表大會開支:897元。(1)代表們的零雜開支:103元;(2)代表們的路費:490元;(3)膳食費及各種開支:310元。D、民族團結促進委員會借款:76元。收支相抵尚餘51.195多元。
1925年2月預算:
(一)收入:1998.065元。A、過去結餘:51.195元;B、共產國際提供:1946.86元。
(二)支出:1961.65元。A、中央委員會:1006.65元。(1)組織部:343.65元;(2)工農部:190.01元;(3)宣傳鼓動部:407.9元;(4)婦女部:65元。B、地方組織:885元。(1)上海:200元;(2)湖北:180元;(3)北京:255元;(4)山東:110元;(5)湖南:115元;(6)北京:20元。C、民族團結促進委員會借款:70元。收支相抵尚餘36.315多元。
1925年2月工人運動開支的預算:
(一)由共產國際提供的收入總額:1280.033。
(二)支出:1058.02。(1)上海:350元;(2)湖北:179元;(3)湖南:210元;(4)山東:130元;(5)北京:50元;(6)天津:130元;(7)郵資:9.02元。收支相抵尚餘222.31元。”[30]
由上不難看出,從1925年1月起,赤色職工國際已經開始和共產國際一同向中共中央提供經費援助;從2月起,黨費和工運費已開始分開單獨預算了。即以2月兩項經費之和3226元計算,也可以看出中共所得月經費額已超過上一年度月經費的平均額了。
1925年,是中共組織發展發生重大飛躍的一年。由於中共成功領導了“五‧卅”運動,其影響前所未有地擴大起來,以致黨員的數量從中共四大召開時的不足千人,到1926年竟達到了上萬人,到1927年5月中共五大召開時,更達到了近60000人的規模。從一個數百人的小組織,發展到上萬人的革命黨,共產國際原有的預算無論如何都跟不上形勢了。因此,進入1926年以後,共產國際提供給中共的經費預算,已經達到每月6000元的水準了。即便如此,也仍然無法滿足中共組織發展的需要。1926年“三‧二0”事變的發生,使得加大對中共資金援助的力度問題變得更加迫切和重要起來了。5月20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甚至通過了要“想方設法加強對中國共產黨的人員和資金援助”的正式決定。[31]共產國際代表維經斯基對此更是再三呼籲。他指出:“中國的同志不僅具有良好的意願,而且具有堅強的意志、堅韌不拔的精神和巨大的工作熱情,只是需要給他們以幫助。”中共現有的經費完全不足以在全國範圍內擴展自己的工作和影響,“我想再一次提醒並堅決請求,根據中央的要求給中國党增加預算,即從每月6000盧布增加到14000盧布。”“這個問題不能再拖延了”,必須儘快履行政治局的決定,“因為工作確實廣泛地開展起來了,在這裏感覺到非常需要經費。不應讓我們的工作由於缺少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必要幫助而被迫收縮。”[32]
四、關於1927年共產國際提供經費的情況
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的決定和維經斯基等人的呼籲發生了作用。在1927年初的帳單上我們可以發現,共產國際批准的中共經費預算已經達到了1.2萬元。赤色職工國際和青年國際還有單獨的預算幫助中國的工人運動和青年團組織。但是,隨著1926年7月北伐戰爭的開始,中共組織的發展和工作推進的需要,變得更加迅速和難以預測了。於是不僅赤色職工國際、青年國際要向中共提供工運費和青運費,農民國際和濟難國際[33]也一度開始專項提供農運費和濟難費。再加上軍事工作的全面展開,聯共(布)還不得不委託蘇聯軍事當局設法提供兵運費。而為應付頻繁出現的意外事件,共產國際還通過專項撥款給在華的共產國際代表一筆特別費。進入到1927年以後,隨著上海工人武裝起義的舉行、蔣介石發動“四‧一二”事變、國共關係全面破裂後中共轉入地下並在全國範圍進行武裝暴動,大小事件頻繁演出,整個經費援助的情況自然也就成了一筆糊塗帳。
下面僅據已有的資料說明共產國際為幾次重大事件提供資金的情況:
(1)上海工人武裝起義。據上海區委檢討第二次(2月22日)武裝暴動的情況時談到,此次暴動經費約支出2470元,實際花掉1789元,餘671元。據特委會報告稱,為第二次武裝暴動,曾準備用3000元活動海軍,僅花掉1000元。在準備第三次武裝起義的過程中,據上海區委報告,曾向俄國人要求援助6500元,俄國人同意提供7000元;又向國民黨人提出援款要求,國民黨人則同意給罷工工人5000元。3月5日下午已得款1.3萬元。
(2)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第93號秘密會議決定,以全蘇工會中央理事會的名義,從全蘇工會中央理事會的款項中,給上海工會理事會匯10萬盧布,以便上海工會理事會將這筆款項用於救濟南京事件中的中國受害者。
(3)開辦黨校。經莫斯科批准,決定在漢口辦黨校,開辦費4.97萬元,月費預算為1.42萬元。
(4)湖南農運。7月5日,共產國際代表同意為復興湖南農運撥款3.95萬元。
(5)轉入地下。8月9日,鑒於白色恐怖嚴重,中共中央決定政治局委員要單獨租房居住,不可兩人同住,以免發生危險。國際代表為此撥款1000元。
(6)秋收暴動。8月10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並國際代表同意,決定秋收暴動預算“至多不可超過滬鈔一萬元。”
(7)建立軍隊。8月11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批准軍事總顧問加倫關於組織南昌暴動,然後南下佔領廣東汕頭,接運蘇聯武器,以便裝備一個軍的提議。為此,在已向蘇聯駐武漢總領事伯納和軍事顧問加倫送款30萬美元之後,會議決定:還應“為此目的撥給15000支步槍、1000萬發子彈(算在庫倫儲備物資帳上)、30挺機關槍和4門山炮,帶2000發炮彈,總金額110萬盧布。”
(8)為將已經送去庫倫的41名接受過軍事或政治工作訓練的中國學生送往廣東,加強南昌暴動部隊的骨幹隊伍,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決定為把他們送回國去撥款4000美元。
(9)京漢粵漢鐵路罷工。9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並國際代表同意,決定由林育南帶去給嶽州以南至安源的罷工基金1500元,嶽州及其以北(漢口)的罷工基金由中央直接接濟。初步計畫:平均一個工人6元,堅持一個月。
(10)北方暴動。10月,共產國際代表未經中央同志,單獨匯給北方局3000美元用於組織暴動,後又寄出4500美元。
(11)緊急會議。11月,為召開中共中央緊急會議,共產國際代表同意中共中央所提2000元的預算。
(12)廣州暴動。據中共中央1928年1月16日報告稱,從1927年11月至1928年1月,總計共產國際和中共中央已為廣州暴動用去了近10萬元。[34]
除上述重要事件的專項撥款以外,已知1927年的經費援助情況亦可扼要列舉如下:
(1)5月26日,青年團中央書記報告稱:共產國際原定每年2.4萬元的預算已取消,青年共產國際決定每三個月提供經費7000元。中共中央書記報告稱:党的預算,連同特別費,只能有1.5萬元。
(2)5月26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第105號秘密會議決定,每月從中國委員會的經費中撥出1000美元用於在幫助中國同志組織軍事工作.
(3)6月23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第112號秘密會議決定致電鮑羅廷、陳獨秀等,說明已給通過領事館武漢政府寄去200萬盧布,但強調說:這筆經費“對於和陳獨秀一起組建可靠的革命軍隊部隊是特別需要的。必須瞭解實際上為此在做什麼工作,隨著這項工作的開展,我們將按確定的貸款數額(進一步)寄出經費。”
(4)8月,鑒於國共關係破裂,蘇聯對國民黨的援助全面停止,中共中央反復開會討論以後的預算問題。從最初提出總的預算每月8.2萬元,後減至4萬到5萬元,強調一定要細細地與共產國際代表核算。同時也要求黨員要自己謀生活,組織部要切實收黨費。據組織部長報告稱,自籌黨費估計或可有3000元。
(5)9月6日,共產國際為中共撥款17128美元。
(6)9月1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長報告,已與濟難國際代表商定:濟難國際每月提供兩湖地區1500元,江蘇2000元,廣東1000元,北京700元,由中央轉交各地。中共中央提出,應請濟難國際每月再增加1500美元的援助。濟難國際1928年初為1927年後3個月實際撥款1.9萬美元。
(7)11月17日,因與共產國際代表交涉困難,中共中央決定黨費月預算仍維持1.2萬元,中央7000,各省5000,工運費和特別費單列。
(8)1927年12月,中共中央又提出1928年月預算為5.5萬元。但與共產國際代表交涉談判未果。
(9)除非正常性開支外,共產國際在1927年預算內的撥款總數為187674元。[35]
由上可以瞭解到以下幾點:
(1)1927年共產國際提供的黨費一項,每月平均當不超過1.2萬元。連同特別費,中共中央每月從共產國際執委會得到的款項平均在1.5萬元左右。但加上濟難費等,特別是到8月以後,每月經共產國際聯絡局提供給中共的費用,平均應在2萬元左右。
(2)1927年幾乎整整一年中國革命的急劇動盪,造成了共產國際臨時性開支大幅增長,中共依照正常預算開支也全無可能,再加上赤色職工國際、青年共產國際、濟難國際、農民國際,以及蘇聯工農紅軍參謀部第四局等相繼介入,因此這一階段的財政收支已難有確切的統計。
(3)由於這一年重大事件頻出,受難者眾多,故濟難國際的援助力度極大,且已形成定期撥款。
(4)自8月以後,因國共關係破裂,中共轉入地下,形勢艱危,並成為聯共(布)和共產國際在中國的唯一援助物件,因此,中共
中央對共產國際經費援助的要求也明顯提高,以致與掌控金錢的共產國際代表多次發生意見分歧。為此,雙方均對現狀表示強烈不滿。中共中央領導人明確批評說:“他們不相信中國党”,“管錢管得非常糟”。共產國際援助中共的經費,中共中央應有權自己進行分配,而不應採取交給共產國際代表掌握,中共中央反而要向其申請批准這種作法。共產國際如果放心不下,可以派一個懂財務的人來擔任會計。但共產國際主管向中共發放款項的代表卻嚴厲批評中共中央不斷要錢的作法。他在給共產國際聯絡局局長的信中寫道:現在的情況非常不好,由於共產國際的撥款不是從一個管道進行的,因此在中共黨內造成了極不健康的現象。“迄今為止,黨通過國際聯絡局每月收到大約2萬墨西哥元,但這項預算被認為是不完全的,中央以各種理由請求我們為這樣或那樣的事情撥給或多或少的款項。而且幾乎為每件小事都提出請求。什麼樣的要求沒有提出啊!只是建議散發個傳單或宣言,需要調人到某地去,中央派個書記到省裏去,就連某某人生了病,中央都會立即向我們提出撥給追加經費的要求。他們利用經費來源不同(國際聯絡局、共產國際執委會代表、軍事組織)這一情況,得以弄到這些經費,因為這一個來源不知道另一個來源已經撥出。”結果,“所有從地方上來的同志都要舉行報告會,以款待俄國同志。例如,如果俄國同志對暴動特別感興趣,那麼在每次報告會中都會十分詳細地?述暴動的準備情況,幾乎所有報告都千篇一律地這樣做。如果對必須立即舉行暴動的情緒已經消失,而方針是進行組織工作,那麼所有同志就立即開始?述他們省裏這方面工作的前景。有趣的是,前來的同志總是不僅十分清楚地瞭解俄國同志的情緒,而且甚至瞭解應該怎樣區別對待與這項或那項撥款相關的某位同志。”而一旦“多數同志相信不能通過正式途徑弄到,就開始逃避(同上海省委書記鄧中夏)的事務性會見。然後採取最粗暴的敲詐手段,如散佈謠言,說什麼基層工作人員似乎責備蘇聯,把錢給了軍閥,而不給中央。還開始濫用感情,每天跑來要求經費以救援被捕同志出獄,歇斯底里地責備我們,說我們為救援這些同志沒有做任何事。”[36]
(5)共產國際方面的撥款仍舊存在著嚴重不足和拖欠的現象,對危機中的中國革命影響甚大。這一方面是因為雙方對救助激進工人的態度有所不同,中共中央沒有任何資金可以救助那些因為投身中共的事業而失業的人員,不得不從自己的預算中撥款,而共產國際代表相信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拒絕為此增加預算;另一方面是因為共產國際方面對中國形勢的變動往往難以迅速反應,做事拖拉。對此,青年共產國際代表即曾表示過很強烈的不滿。他在給青年共產國際執委會的信中寫道:“為什麼你們一次也不給我寄來薪水?光靠空氣是難以為生的,只好東借西湊靠別人恩施。總之,錢的事情令人難以置信地混亂:昨天和前天我們才收到一部分錢,這是四個多月來第一次。你們自己可以想像,沒有錢會對團的立生什麼影響。日子一天比一天難過,盡可能地借著、拖著。各省在這段時期裏幾乎沒有得到一個戈比,有些團委簡直是四處散逃,大概是因為饑荒”吧。[37]即使是主持對中共撥款並嚴厲批評中共中央的共產國際代表,也明確認為:“現在給中共的預算,即大約2萬墨西哥元是不夠的。如果考慮到困難的工作條件,黨所擔負的諸多職能,如在農民中、工會和軍事組織中的工作,以及必須建立經常的聯繫,路途又很遙遠等等,那麼党用這些錢是不能完成任務的。我建議撥給黨的總預算為3.5萬墨西哥元。應該責成它放棄任何慈善活動,通過國際工人階級聲援的辦法幫助它來做這件事(指救助失業人員-引者注)。責成它按時給五個大省-上海、湖北、湖南、廣東和北方省委各3000墨西哥元。責成它撥給其他省各500墨西哥元,最後責成各地將全部預算的2/3用於報刊。責成党為工人和農民出版一份通俗的報紙。”“如果黨同意這些條件,那麼預算必須增加到3.5萬元。”[38]
作者: 資料 楊奎松:共產國際為中共提供財政援助情況之考察(三) 2009-03-13 07:51:54 [點擊:2]
五、關於1928年共產國際提供經費的情況
來自中共中央和共產國際代表要求追加經費的呼籲,共產國際有沒有在1928年的預算中做出反應呢?關於這一點,可以從共產國際聯絡局局長皮亞特尼茨基給其在中國的代表的兩封信裏一探究竟。
在4月3日的信裏,他說明了共產國際上半年向中共、日共和朝共撥款的情況。在談到對中共的撥款時,他提到:第一季度應撥給他們25641美元;第二季度每月撥給他們12820美元。同時撥給中國共青團7692美元作為整個上半年的經費,而青年共產國際亦資助給中國共青團10256美元。[39]在這裏,給中共的撥款頭兩個季度合計應為38461美元,平均每個月約為6410美元。給共青團頭兩個季度的經費合計為17948美元,平均每個月約為2991美元。
在8月10日的信裏,他說明了共產國際下半年給中共、日共、朝共撥款的情況。具體到給中共的撥款是:下半年經費128205美元;給中國共青團第三季度3653美元、第四季度3666美元,及支援款5128美元。同時依照商量好的預算,以濟難國際的名義撥給中國黨上半年的經費2.73萬美元,撥給廣州專款8000美元,撥給廣東和漢口專款各1000美元。[40]給中共的撥款平均到每個月,應為21367.5美元;給共青團的撥款平均到每個月應為2074.5美元。而從另一則文獻中可知,1928年度濟難國際提供給中共的濟難費,上半年每月為6000美元,7-10月每月為9000美元,合計為7.2萬美元,加上通過在國際上開展募捐運動所募集到的5.9萬美元,僅濟難國際提供的經費在頭10個月就達到了13.1萬美元。[41]
注意到這時美元兌中國元的比價約為50:100,可知中共上半年每月可得經費1.28萬中國元左右,下半年每月可得經費4.27萬中國元左右;共青團上半年每月可得經費5892中國元左右,下半年每月可得經費約為4145元。
192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共產國際撥款數量所發生的這種變化,顯然與中共中央的反復要求和新一屆代表大會的召開有關。已知5月和6月中共中央派往莫斯科的代表曾幾度向共產國際執委會和赤色職工國際執委會強烈呼籲給予援助,並提交了新的預算。在他們看來,正是因為經費不足,才導致近半年來黨的許多負責同志不是被逮捕,就是被槍殺。因為就連黨中央委員每月也只能得到27元,不僅不能有效地掩護自己,更無法在被捕後實施救援行動。[42]由於中共中央這時提出的經費預算過於龐大,超出共產國際聯絡局權力所及,因此共產國際的反應只是迅速與濟難國際和聯共(布)政治局協商,然後通知其駐中國代表,準備再為中國党撥款14000美元,並由蘇軍參謀部第四局另撥35000美元,用於救濟項目。[43]然後,把中共中央所提出的那個雄心勃勃的預算送給了史達林去決定。
中共中央新的預算大致分為5個專案,各省的費用、中央的費用、工運費、濟難費和特別費。它提出,共產國際從8月起,每個月應當提供的工作經費應為10.4萬元,另外應為5月和6月追加每月3萬元的經費,為7月追加5.7萬元的經費。另外,蘇軍參謀部還應為中共提供軍事工作經費每月3萬元;赤色職工國際應為中國工人運動提供工運費每月2.3萬元;濟難國際應為受難的中國同志提供濟難費每月5.38萬元;青年共產國際應為中國共青團提供團費每月2萬元;農民國際應為中國農民運動提供農運費每月1萬元。共產國際執委會1928年為中共準備的預算總額為20萬盧布,折合中國元約等於22萬元,上半年已撥出12.5萬元。共產國際執委會1928年度總預算中尚未分配的經費,也只剩有12.5萬元。然而,僅中共中央要求的黨費一項,連同5、6、7三個月的追加經費,就已經達到63.7萬元。若再加上預算中要求的軍事工作經費、工運費、濟難費、團費和農運費等,總共需要195.8萬元。中共中央還要求另外提供一筆100萬元的基金,以備緊急時可以動用。這樣的數字顯然讓共產國際無法接受。皮亞特尼茨基在給史達林的信中寫道:中共拿縣數乘上要給縣委撥出的一定的錢數,就得出需要給省委撥出的錢數。但卻沒有說明:“有沒有縣委?縣委需不需要錢?”他們提出有4600名被監禁者,每人每月要援助3元,共1.38萬元;有1萬個家庭需要救濟,每個家庭4元,共4萬元,合計每月需要5.38萬元。但是,他們沒有說明:“所有被監禁者,所有家庭是否都需要救濟?能否可以不給救濟?”他指出:“我不知道,有沒有可能為他們提供他們的工作所需要的款項。無論如何,我覺得,對他們的預算不作詳細討論,是不能給他們撥款的,因為經驗表明,我們給各党的錢越多,它們就越不想深入群眾,同群眾建立聯繫。而在這個報告中所表明的傾向是:要由党來養活大量的同志,要建立龐大的機關,並且所有經費都要從這裏取得。我認為,滿足他們的要求,就意味著葬送黨。”[44]
史達林並沒有輕易地否定中共中央的新預算。為準備在莫斯科召開的中共第六次代表大會提供了大約10萬盧布之後,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根據史達林的建議,於6月14日一次撥出9萬盧布給中共用於應急。共產國際因此電告中共中央稱:3個月內可增加黨費9萬元,約合4。6萬美元,濟難費3個月也可增加1。2萬元。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同時決定成立一個委員會來審查中共以往的收支情況,以便確定對中共中央所提預算的態度。[45]委員會研究的結果,最終同意為中共增加下半年的預算,比較上半年撥款12.5萬盧布,聯共(布)政治局決定下半年給中共的經費可增至34萬盧布。[46]折合中國元,平均每月已超過6萬元。
共產國際在這一年裏也曾有過大規模援助中共的設想,但未能實現。這就是4月6日共產國際東方部給總書記處布哈林的建議。以米夫的名義提出的這個建議主張,由共產國際向中共中央發出指示,要求中共在南方創立革命根據地,爭取建立由領導同志參加的軍事政治中心。“中心的任務是:1、隨著遊擊運動的開展,最大限度地擴大正規的紅軍;2、堅決實施土地綱領;3、建立蘇維埃政權機關;4、首先在毗鄰地區開展農民運動;5、在附近的工人中心地區建立聯繫和加強工作。”為此,它提議要求蘇聯軍事部門:“(1)將今年蘇聯軍校畢業的20到30名共產黨員立即派往中國革命部隊活動的地區。規定每個小組都要掌握各種武器的專家。(2)採取措施立即將軍事裝備運往暴動的地區。(3)撥給100萬中國元由中共中央用來進行上述地區的軍事政治工作。(4)儘快派軍事顧問去中國。(5)爭取與上述地區建立無線電聯繫,採取措施運去相應的工作人員和無線電器材。”[47]這一計畫顯然未能具體實施,除了派遣軍校學生和通訊專業的學生回國,以及由蘇軍參謀部派出軍事人員前往上海就近觀察指導的設想很快落實了以外,撥款百萬以及輸送軍事裝備的工作顯然都沒有成為事實。
六、關於1929-1931年共產國際提供經費的情況
1928年下半年的預算沒有能夠在1929年得到繼續。由於聯共(布)成立了預算委員會,對中共以往的收支情況進行反復審核的結果,是決定要適度削減給中共的經費。決定:“撥給205128美元,扣留百分之三用於黨在這裏的開支和東方出版社方面可能的支出……剩198974美元,可以分四次撥出(每三個月撥一次)。”對中國共青團1929年度預算的決定是:“每季度正式預算4120美元,一年16408美元。此外,還將有援助款項,第一季度可以給援助款5128美元,以下季度的援助款額另告。”[48]由此可知中共1929年每月得款應為16581美元,以1929年的最高兌換價,應可折合中國元約為3.68萬元;共青團每月得款約為3080美元,折合中國元約為6844元。比較1928年下半年平均月預算6萬元的水準,這個數字無疑對中共的觸動極大。
還在1928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就得知了共產國際決定削減自己經費到每月3.3萬元的消息。12月26日,中共中央為此專門致信共產國際主席團稱:中共經常費每月6萬絕不能減少,且應提供兵運費每月2.4萬元,特別費年預算也應達到100萬元。[49]當然,中共中央也注意到自身的問題,開始嚴格進行徵收黨費的工作,要求每月收入20元以下者要交5個銅幣,30元以下者交2角錢,60元以下者交3角錢,100元以下者交5角錢,收入在100元以上者要特別徵收。同時則檢討過去經常不照預算開支,導致虧空現象嚴重的問題,決定今後嚴格照新預算開支,各省1.9萬元不變,宣傳部由2300元壓縮為2000元,特科由3600元壓縮為3000元,給共青團的補貼減少到1000元,交通費保持4000元,中央本身3700元,所有領導人的生活費均減少2元,原有的娘姨費等一律取消,原住大房子的全部搬小房子。
但無論怎樣節約開支,黨的經費仍然存在很大的空缺。新任總書記向忠發不能不向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乃至史達林本人發出呼籲。他一方面告訴共產國際執委會說:“我們收到了關於削減我們預算每月達33000中國貨幣單位的電報。考慮到中國的條件要求有更大一筆款項,我們打算再次申明我們的理由,請求增加預算。”另一方面則以中共中央委員會的名義寫信給史達林,明確提出:駭人聽聞的白色恐怖遍佈整個中國,我們的處境異常艱難。六大之前工作人員的損失已經相當嚴重,六大之後被殺被捕的人數更大大增加,六大新中央開始工作不到半年時間,其組成人員就有三分之一多被殺被捕。最近兩個月,包括滿洲、直隸、河南、山西、陝西、山東、湖北、福建、浙江、廣東、湖南等總共21個省的省委被國民黨摧毀,一些省委的全部工作人員都遭到殺害。基層黨組織的情況自然更加糟糕。任何群眾性鬥爭的結果,都不可避免地會導致激進群眾被開除或辭退,在失業現象極其普遍的情況下,我們很難在群眾中建立和鞏固黨組織的影響。而在國民黨力量有所加強的地區,農村蘇維埃也受到嚴重損失,許多地方紅軍和遊擊隊久經考驗的軍事工作人員陷入絕境,而党又難以向他們提供必要的幫助。所有這一切,重建黨的組織、深入到工人群眾中去建立黨的影響、幫助農村中被打散的軍事人員、派人到軍隊中去做宣傳鼓動工作,乃至於為了預防萬一而設立儲備金,都需要共產國際在財政上給予大力的援助。但就在這種情況下,共產國際卻突然減少了我們的預算。“在過去的月份裏我們竭力節省開支,把我們工作人員的生活支出縮減到最低限度,但是我們還是沒有能力克服財政上的困難。如果這樣繼續下去的,那我們就無法開展工作了,我們在黨內的基礎會更加薄弱。”據此,中共中央懇請史達林“理解我們的這些困難,並向我們提供我們所要求的援助。我們希望您建議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恢復我們最初的預算,此外,根據那個預算,您還可以撥給專項經費。這些專項經費的作用主要在於恢復國內被摧毀的黨組織和恢復在農村失去的地位。為此中央必須擁有軍事幹部,如果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本身無法解決專項經費問題,那我們請求您將此問題提交聯共(布)中央討論,以期它能在我們處於絕境時給我們以幫助。”[50]
中共中央的要求並沒有很快地得到反應。共產國際聯絡局的代表明確認為由於在撥款的操作上存在一些問題,才導致中共中央對1928年下半年預算的增加產生了誤解。他們報告稱:審核中共1928年收支情況的結果證實,負責具體撥款的共產國際工作人員“撥給中共的款項要比應該撥給他們的多。共撥出了15500美元(我們已經注意到,寄去救急的46000美元他按月撥給了他們。因此1928年最後四個月他每月撥給他們68000墨西哥元)。很可能由於這種情況,中國同志給史達林寫了充滿絕望的信。信的副本送給了我們。他們認為,與去年相比,他們的經費幾乎削減了一半,(現在每月撥給他們約33000墨西哥元)。相差確實幾乎一半”。但是,他們多半是把按月撥給他們的那用於救急的46000美元連同定期撥款的數額算在一起,當成是正常撥款了。當然,他們也承認,濟難國際1929年撥給中共中央的款項比應撥給他們的少了一半,這對中共中央也產生了壓力。因為幾乎每個党多餘的錢大都是從濟難國際的錢裏挪用的。[51]
但很明顯,凡是在中國的共產國際工作人員都不會認為1929年度共產國際提供給中共的經費是合理的。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局代表雷利斯基就坦言:他不理解共產國際執委會為什麼要削減中共的經費。他在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信中寫道:“他們的經費是不足的。他們有18個省,走一趟要花很多錢。他們有紅軍。他們出版4個機關刊物,印製大量傳單。我們不講應由誰提供資金,他們應該弄到自己的經費,但暫時還沒有這個能力。沒有錢就會影響工作的開展。無論如何我想像不到會減少他們的預算。這對工作會有影響。他們有300名黨的工作人員,但這些人拿到預算的很少比例,減少編制不會有什麼好處。中國人的住房條件不允許在黨員家裏舉行會議,為此需要有專門的房子,而這需要大量的錢。國民黨在按照奸細工作的常規搞暗中破壞活動。國民黨學生得到指示,要潛入我們的組織。所以你們可以看得出來,黨的處境是相當艱難的。”[52]
雷利斯基的質疑不僅沒有得到共產國際執委會的理解,直接參加預算委員會,並負責聯絡局的皮亞特尼茨基反而明確告誡雷利斯基不要干預經費問題。然而,眼看中共的經費不僅得不到增加,而且還因為貨幣貶值在進一步減少,特別是注意到共產國際聯絡局的代表為控制中共的開支,竟將每月的經費分成10次,即3天一次小額付給,雷利斯基忍不住還要向共產國際執委會提出自己的看法。他寫道:儘管指示我不應干預經費問題,“但我仍認為有義務提及這一問題。現在在當地那裏只付給中國同志3.3萬元。過去付這3.3萬時美元比價為2.2元,而現在付這筆款項時美元比價已為2.8元(2月),換句話說,黨的預算由於貨幣貶值削減了近30%。”如果說共產國際提供的經費削減了,而且還故意要每隔幾天發放一次,這已經給中共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和損失,那麼濟難國際經費不能按時到達,所產生的影響就更加明顯了。因為,濟難國際在1929年頭三個月幾乎沒有送來一個戈比。4月之後經過長時間交涉,到後來也只收到了幾千元。8月份以後濟難國際答應寄來1.8萬元,結果一直拖到11月。11月又藉口中國的濟難會還有3萬元儲備,只給了它6000元,12月只給了3000元,1930年1月也只給了3000元,2月負責撥款的代表乾脆告訴中國同志說沒有收到濟難國際的錢。“党和國際革命戰士救濟會經費時斷時續,影響到黨的工作,關於這一點代表團已多次給你們寫過信。我認為除了安排好這個問題外,有必要討論一下中國整個預算問題。黨的各方面工作都在擴大,党正在利用合法和半合法的可能性……,開辦黨校,巡視員經費外出-這一切都要求增加黨的預算。如果這一點做不到,那就仿照西方(波蘭)黨的例子,(應)同時撥給黨用於不同用途的專項補助。”[53]
進入到1930年,隨著紅軍和農村根據地的迅速發展,共產國際開始有了新的藉口。他們明確要求中共中央設法從紅色區域通過打土豪等辦法,去獲得經費。並且因為自身經濟上的問題,通知中共中央5、6兩個月將停發經費。這種情況不能不進一步引起中共中央的強烈不滿。這個時候,因為共產國際給款始終存在拖欠現象,中共中央已經處於極端困難的狀況。5月16日,它甚至通過江西省委密告紅四軍前委,提出:“望你們萬分注意的一件事,中央經費目前斷絕來源,正在向前發屬省全國革命非常緊張的,全黨工作將受經費之影響。中央目前已無存余,萬望你們立刻竭盡所有所有的方法,迅速解款到中央。目前一次最低五萬元,以維繫全國工作上之需要。你們要同群眾作廣大的鼓動與宣傳,引起群眾認識共產,擁護共產黨,自動向黨捐助。當然,經過黨團的活動,同時要極力節省你們的開支。經常解款到中央至急。”[1]
因此,它在得知莫斯科的決定後,不能不在5月18日再度直接寫信給史達林和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提出申訴。
在給共產國際主席團的信中他們寫道:“中共中央請你們注意經費問題方面的以下事實:1、到4月底一直沒有支付給我們6.3萬墨西哥元,[54]而5月份我們迄今尚未收到應領的半個月的經費。2、每次撥款都延誤,而已撥給的經費中央也無法有計劃地進行分配,因為這些經費大都以很小的數額一點點地撥來。3、共產國際批准給我們創辦報刊的經費,我們迄今分文未收到。但印刷廠無法推遲創辦,我們只得把作為其他用途的錢拿來辦印刷廠,這自然又使其他工作處於癱瘓狀態。我們的工作因此大受影響。由於經費困難,已處於危險之中的機關搬遷,聯絡員出差,給各省組織的經費,救援被捕人員等等,都不能及時進行。這使工作困難重重。儘管半年來中央多方努力,這裏負責經費問題的同志仍未取得任何改善。不久前獲悉共產國際5月和6月根本不給經費,因此這裏的同志不得不自己設法找錢。如果這裏偶爾能找到一些辦法,那根據經驗來看,這只會使本來就一再延誤的撥款工作變得更糟。目前革命的階級鬥爭日趨激烈,國內工作,尤其是中心城市的工作恰恰要求經費上的支持。在白色恐怖反攻的條件下用錢營救被捕者比以前更有必要。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不多的款項延遲撥付,在最重要的關頭也會造成巨大的政治損失!因此中共中央希望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認真關注這一問題。”[55]
在給史達林的信中,他們在重申了經費不及時、不到位、小額撥付無法分配,以及金價上揚,繼續照跌價後的墨西哥元付款,月收入與預算相比減少30%等情況之後,明確告訴史達林:不能指望來自蘇區的幫助,因為紅色區域提供的支援不僅不經常,而且根本不能滿足工作的迫切需要。[56]
1930年夏,史達林確定了重點發展蘇區和紅軍的方針,要求中共中央開始把工作重心向農村轉移,為此幫助中共起草和制定了許多重要文件,並力主派遣大批幹部和工人到蘇區和紅軍中去。顯然,要落實所有這一切,都需要經費的支援。這種情況促使他重新關心起中共的經費問題來了。史達林和共產國際聯絡局局長皮亞特尼茨基8月間分別會見了即將回國的中共代表周恩來,保證經費問題一定能夠得到圓滿解決。顯然是受到史達林的壓力,皮亞特尼茨基明確承諾:“今年共產國際駐上海全權代表將給中共支付一切舊債,從4月份起中共每月將領到金幣。”周恩來提出應把款直接匯給中共中央,皮亞特尼茨基則表示:“我負責通過新的途徑把款項寄給中共,我向您保證,在你抵達之前中共將及時收到按照黃金比價折算的所有現款。如果沒有辦到,你可以致電莫洛托夫同志,而且我是當著奧斯廷[57]同志的面說這個話的。”史達林也對周恩來許諾說:“今後你們應按黃金比價收到經費。”
然而事實上,當周恩來於8月下旬回到上海之後,發現情況並沒有好轉。周回國後馬上就向共產國際聯絡局駐上海的全權代表馬克斯說明了上述情況,沒想到馬克斯告訴周說:經費沒有給夠,這是事實。但共產國際的經費很大程度上要靠將倉庫裏的貨物變賣出去換取現金才能支付,而現在倉庫裏積壓著價值14萬美元的貨物賣不出去,自然不能很快支付中共的經費。周恩來難以理解共產國際經費變成商品的這種情況,要求馬克斯設法解決這一問題,馬克斯答復稱:“如果共產國際每個月都寄給我新的經費,即固定的月津貼,那麼我就可以支付舊的欠款。”但隨後中共中央很快就瞭解到,要指望馬克斯把庫存的貨物賣掉來付清拖欠的經費,短期內完全沒有指望,況且共產國際即使給馬克斯寄來了經費,他也出於生意上的需要沒有照約定拿它來如數支付給中共中央。
中共中央政治局因此不能不再度直接寫信給史達林、莫洛托夫和皮亞特尼茨基進行投訴。它在信中告訴他們稱:從2月份到9月份,共產國際一共少支付給中共17.97萬墨西哥元。10月份共產國際寄來2萬美元,馬克斯卻只支付給中共中央不到1萬美元。鑒於周恩來回國,肩負史達林要求中共中央加強蘇區工作和將大批為蘇區起草的文件送達蘇區的重要使命,中共中央明確說明:“由於經費困難,我們無法與蘇區保持聯繫,我們無法建立一系列聯絡機關,甚至不能派人前往這些地區。由於這個原因所有檔仍然放在中央。”不僅如此,由於經費困難,我們失去了派人到軍閥部隊做瓦解敵人工作的許多機會;由於缺少經費,我們甚至不能轉移我們受到破壞威脅的組織,不得不把它們仍然留在原地;由於缺少經費,中央印刷所遭到破壞後,我們再沒有錢來建立印刷所,報紙已找不到固定的印刷所印刷;由於缺少經費,我們與許多地方的黨組織失去了聯繫,無法組織和領導工人鬥爭。不僅如此,即使是為維持現有的工作規模,“中國共產黨每月的開支早已超過了1.5萬美元。最近兩個月實際上我們已經支出了6萬多中國元(大約等於2萬美元)。因此我們已經從中華全國總工會借了22693中國元。我們從國際革命戰士救濟會借了7630中國元。我們為日報就花掉經費25576中國元。此外,我們還向各省委支付日常的經費58648中國元。這個月的狀況簡直無法忍受,各省委都致電致函來要求提供經費。我們都回答說,沒有經費。”“我們懇請共產國際立即給我們一個具體的答復,並電告我們。再說一遍,先要付給我們2萬美元,作為拖欠的舊款。然後每個月再給我們補1萬美元,記在我們沒有收夠的經費帳目下(總共拖欠的舊款等於179700中國元,即52800美元)。此外,我們請求每月給我們按時寄1.5萬美元,作為固定的資助。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度過我們現在所經歷的最困難時期。”[58]
中共中央的這些抱怨,共產國際遠東局也深表同情。它于10月下旬接連致信皮亞特尼茨基指責馬克斯,稱:“財政混亂在很大程度上已經造成了黨、共青團、甚至工會整個工作的混亂”,甚至使遠東局的工作也處於癱瘓狀態。周恩來-這位“很平和和深明事理的人”如今也變得焦燥不安了。他直截了當地告訴我們:“你們在這裏自作聰明持說:請出版報紙、呼籲書,請派人到蘇區去,請組織蘇維埃代表大會等等,可是我們卻沒有一分錢用來招待來上海辦事的人。我們失去了許多人(如在漢口的軍事工作者),只是因為沒有錢租用住宅”!十分明顯,遠東局強烈地批評說:“中國的政治局,由於不能按期收到經費,也不知道明天是否會收到和能收到多少,就到處奔波,開始向私人借債,最後為了黨的需要經常要花工會的錢。政治局的一些優秀的委員不去做政治工作,卻花費整天整晚的時間咒?我們,並為了黨的某種需要而到處找門路去弄幾個美元。我們認為,在這裏向您重複中國同志的一切理由都是多餘的,我們只向您提出請求:為了中國運動的利益請解決資金問題。馬克斯是不會支付的,也不要指望從他那裏擠出錢來。請派一個工作小組來,它會向您講述馬克斯那裏的真實情況。”[59]
因為不能按照預算支付經費而使史達林向蘇區和紅軍大量派遣工作人員的工作受到阻礙的情況,就連按照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的要求前往上海就近幫助制定聯絡和指導蘇區與紅軍辦法的蘇聯軍事工作人員小組都深切地感受到了。以蓋利斯為首的這個小組到達上海,並進行了數周的工作後,就直截了當地致電第四局負責人別爾津要求匯款。蓋利斯指出:“党的財政狀況非常嚴峻。他們從莫斯科得到的預算不能保證完成現有任務。”要想指望紅軍把蘇區裏面一些值錢的物品拿來變成現金,在目前的條件下幾乎行不通。黨現在比任何時間都更需要錢。因為黨如果不掌握一定數量的資金,培訓人員和派遣他們去蘇區是絕對辦不到的。“在党現有資金的情況下,只能偶爾派遣個別一些工作人員,根本談不上派遣大批工人。派遣一名工作人員需要花費200到240墨西哥元,用於購買食品、車票等花銷。”現在必須要花錢來“建立通往蘇區的固定路線、向蘇區派遣人員、寄發指示等。在這方面迄今為止都以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工作。人員派去了,但是在他們出發後,誰都不瞭解他們的情況。他們中一部分人失蹤了,一部分人在路上耽擱好幾個月,而到達的人員也無法報告什麼。在護送站沒有建立固定的路線之前,軍隊的工人化、指導人員的派遣等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停留在紙面上。中央沒有錢,周恩來特別請求我向你(他不認識你)提出這個問題並給他們以幫助。我們局認為有必要幫助他們,因為中國人的經費狀況的確不好。他們不能經常收到從共產國際方面寄來的錢,而開支卻很大。舉例說吧,印刷所被搗毀了,要建立一個新的印刷所需要1萬墨西哥元(3000美元)。劉雲犧牲了,主要是他沒有錢租用住宅。”在目前的情況下,“當一切勢力為了消滅我們而動員起來圍剿黨和蘇區的時候,應該通過發放一次性補助金的辦法去幫助中國人。”為了瓦解軍閥部隊、建立固定的路線和聯繫、向蘇區派遣人員等目的,至少應當匯來10萬美元作為一次性補助金。[60]
得知這種情況後,史達林顯然對皮亞特尼茨基的工作提出了批評。這導致皮亞特尼茨基不得不找其下屬算帳。在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和遠東局的申訴信後,他馬上寫信給在中國上海長期負責為此撥款的馬克斯,指責他自作主張地將錢投入了企業,沒有按照市場的比價向中共支付金美元,等等。這位代表也非常委屈,他抱怨說:他在中國工作了3年之久,從未聽到過皮亞特尼茨基提出什麼意見,這意味著他過去的工作沒有問題。而把大部分的款項變成商品運到上海來,爭取將本來是用於掩護的假公司確實變成一個企業,也是皮亞特尼茨基同意的。至於沒有能夠按照預算支付給中共經費,多半也是因為莫斯科寄來的錢不夠,且明令其“每月支付1萬金美元,並把整個款額壓縮到10萬金美元”,並非他個人的作為。但無論如何,馬克斯還是逃脫不了自己的責任。由於他和聯絡局之間就整個公司的運轉問題並沒有留下任何文字上的記錄,他自知自己將會成為這種局面的犧牲品。[61]
馬克斯被調離之後,中共得到共產國際的撥款變得順利多了。儘管共產國際依舊沒有增加對中共的經費,仍舊是每個月1.5萬美元,但再不用墨西哥元付款了,中共中央也用不著幾天一次跑去領取那些小額現金支票了。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31年的整個上半年。在1931年6月向忠發被捕後的自供狀中,他的供詞也清楚地記述了共產國際經費沒有變動的這種情況。他寫道:“國際幫助中國共產黨每月一萬五千美金,(相當於)中國五六萬元。”[62]而值得注意的是,在1931年六屆四中全會以後,中共中央與共產國際之間由於經費問題而發生的爭論已經幾乎見不到了。這裏面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六屆四中全會以後,整個中共的工作重心按照史達林的要求已經發生了轉移,即60%以上的幹部和工人骨幹被派到蘇區和紅軍中去了。再加上羅章龍等工會幹部另立中央,中共發生嚴重分裂,其城市工作自然大為收縮,機構和人員都大幅減少,所需各種經費自然也就相應減少了。第二是與蘇區和紅軍的聯絡線在蘇聯軍事工作人員小組的指導下建立起來之後,蘇區與中央之間的聯絡開始變得暢通起來,結果中共中央很快就從紅軍那裏得到了幾十萬銀元。[63]這意味著,中共不再完全指望從共產國際那裏取得經費支持了。隨著1931-1932年間中共中央機關接連遭到破獲,中共中央主要領導人被迫分別離開上海前往蘇區或莫斯科,中共中央最終甚至完全遷去了江西中央蘇區,來自莫斯科的這種固定的經費支持也就逐漸地中止了。當然,依據現有的零星的史料記載,至少到1932年底前後,莫斯科仍舊在以每月7萬元左右的標準向中共中央提供經費。
七、關於1936-1937年間共產國際提供財政援助的情況
定期經費援助的停止,並不意味著來自共產國際的一切形式的資金的或財政的援助從此就都沒有了。被停發的經費,相當部分被用來建立了一個“中共基金”。這個基金的建立,無疑便利了專項援助經費的提供。由於文獻資料的欠缺,目前尚無法弄清在1933-1934年間除了人員培養、輸送等方面的撥款以外,這個基金發揮過怎樣的作用。1935年,共產國際動用這個基金所做的最大的舉動,似乎只有援助李濟深、陳銘樞、蔡廷鍇等人重建十九路軍的努力。當時,這些福建事變的發動者向莫斯科求援,並以“中華民族革命同盟”的名義與中共代表團展開了合作談判。在共產國際新任總書記,直接負責中國事務的季米特洛夫親自過問下,共產國際表示可以考慮按照雙方所達成的條件從中國基金中向“中華民族革命同盟”撥款。“中華民族革命同盟”這時要求的資金援助包括:提供10萬元訓練軍事幹部;提供20萬元購買兩千支步槍;提供10萬元用於各項軍事開支;提供4萬元用於“中華民族革命同盟”的各項開支,等。[64]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共產國際和中共代表團的態度前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陳銘樞等人的條件沒有能夠被接受。最後,中共代表團只向“中華民族革命同盟”提供了大約2萬美元。[65]緊接著,由於共產國際和中共代表團把統戰工作的重心轉向了南京政府,這一合作過程未能繼續下去。
在1934年夏天之後,莫斯科就與中共中央和中共在各地的武裝力量失去了聯繫。在這種情況下,向中共提供援助自然沒有可能。1936年6月16日,中共中央終於在陝北建立了起了一台可以用來接通與莫斯科電訊聯繫的大功率電臺。在給其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王明、康生的第一封電報當中,它就迫不及待地向後者說明了自己的財政經濟情況。電報稱:紅軍已經與張學良和東北軍建立了統戰關係,並準備發動抗日反蔣的西北國防政府和抗日聯軍。但是,東北軍月餉兩百萬元全靠南京,一旦發動反蔣即完全斷絕。陝西雖然物產較豐,但供給楊虎城部3萬人尚嫌不足,甘肅人口200萬,稅收不足10萬元,紅軍所處的陝北地區更加困難。“請你們訊問國際能否每月幫助我們三百萬元。再則向美洲華僑及各國工人募捐有希望否?財政問題之外,軍火問題也是重要的。我們希望的是飛機、重炮、子彈、步槍、高射機關槍及架橋技術等,請訊問按政治情勢所許,可能幫助我們至何種程度?”[66]
1936年8月下旬,由於共產國際否定了紅軍與東北軍發動抗日反蔣的西北大聯合計畫,要求中共把統戰的重心轉向南京政府。中共領導人不得不聯名電告王明轉電共產國際,陳說利害,請求援助。電稱:陝北甘北蘇區人口稀少糧食十分困難,非多兵久駐之地。目前陝北蘇區即已大為縮小,紅軍之財政糧食已達十分困難程度。如不能與東北軍聯合反蔣,南京國民黨一時又拒絕停止剿共,紅軍迫于生存的需要將不得不向較富庶地區發展。如此不僅將被迫放棄現有蘇區,而且將導致內戰大規模爆發。“如果蘇聯方面能答應並且做到及時的確實的替我們解決飛機大炮兩項主要的技術問題,則無論如何困難,我們決乘(黃河)結冰時節以主力西渡接近新疆與外蒙。”[67]
剛一得到中共中央8月25日來電,史達林就很快批准了軍事援助的方案。9月11日,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處直接複電中共中央書記處稱:“同意你們佔領寧夏地區和甘肅西部的計畫,同時,堅決的指出,不能允許紅軍再向新疆方面前進,以免紅軍脫離中國主要區域。”與此同時,蘇軍開始準備經過外蒙古向中國紅軍提供將近600噸的軍事裝備和彈藥,包括1.5萬-2萬枝步槍,8門火炮、10門迫擊炮和相應數量的外國制式彈藥,要求紅軍主力經過寧夏前往綏遠定遠營方向進行接運。[68]
莫斯科的來電無疑是一個讓中共中央和全體紅軍將領盼望已久的好消息。面對這幾乎是千載一時的好機會,他們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寧夏戰役計畫,並於9月14日先後通知了正在北上的二、四方面軍,要求後者與紅一方面軍密切配合,共同佔領寧夏,以接取國際援助。但是,這一作戰計畫由於南京政府中央軍推進過快,在10月下旬宣告失利。紅軍三個方面軍被分隔在黃河兩岸,各自為戰,軍事形勢更形艱危。特別是因為中共中央和中央紅軍早已是靠向張學良借錢買糧以度日,如今二、四兩個方面軍又來到甘北,紅軍人數猛增一倍以上,糧食問題更難解決。而二、四兩個方面軍又來自溫暖的西南地區,部隊不僅全無過冬準備,甚至久經征戰之後,大部分戰士單衣和單鞋都已破爛不堪。甘北的冬天又來得格外早,11月初已經開始下雪,許多戰士倍受凍餓之苦,傷病者與日俱增。雖然這時求助於張學良和宋慶齡,紅軍解決了部分糧食需求,並得到了幾萬雙鞋子和一萬套冬裝,但不論糧食還是衣服,都還有一半以上的部隊沒有解決問題。故中共中央要求共產國際緊急寄送款項的心情極其迫切。這時在中共中央負總責的張聞天明確電告王明等:“請你們迅速地確實地將幫助我們的經費從天津、上海兩處交款”,“不論五萬十萬都要快”,否則,“你們多推遲一天,則紅軍的凍死餓斃即多增加一人,此非革命之福”。[69]
實際上,還在9月20日,共產國際領導人就已經開會討論了對中共提供財政援助的問題。季米特洛夫為此向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寫了專門的報告,請求提供200萬盧布的貸款。經過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批准後,10月18日,共產國際就已經致電中共中央表明要從財政上來援助中共了。其電報稱:“我們準備向你們提供數目可觀的現金,以便你們能夠在國內自行購買必需的物品”。11月3日,注意到南京政府的軍隊與日偽軍將要在綏遠爆發戰爭,莫斯科在要求紅軍改向新疆接運軍事物資,並主動將援助物資的噸位提高到1160噸的同時,也制定了專項撥款援助的計畫。11月12日,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處通過王明和陳雲電告中共中央稱:“經濟上不能按月幫助,決定對你們幫助的總數五十五萬美元,第一批送去二十五萬。你們大約在十一月底可以在你們指定的上海轉款人手中收到。”[70]對此,中共中央已急不可待了。張聞天剛過了一周即致電王明等催促說:“因為沒有現金,糧食也買不到了。請即刻經過天津付款處送一筆款子來,以救燃眉之急。我們的交通正在那裏等候。上海方面也已通知小開(指中共這時的談判代表潘漢年-引者注)準備接收。”[71]至11月底,中共中央仍未收到來自天津和上海接收到共產國際第一筆匯款的消息,張聞天更是沉不住氣了,又去電訊問王明等:“你們答應十一月底在滬交款,究竟實行了沒有?第一次交了多少?是否交給了孫夫人?我們派人於本月十五日由西安乘飛機到滬取款,決不可使落空,八九萬人靠此吃飯!”[72]
終於,來自共產國際的第一筆援款於12月初到達了上海,很快即轉送到甘北蘇區。隨後,經過共產國際總書記季米特洛夫的努力,共產國際還進一步擴大了援助的規模。據季米特洛夫日記,他在12月2日曾再度致電蘇聯政府財政人民委員會,要求在撥出200萬盧布之外,再提供50萬美元另5000盧布給中共。[73]在與聯共(布)中央政治局反復交涉後,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處於1937年3月2日頗為興奮地電告中共中央說:“我們為你們撥款80余萬美元,這筆錢將送交給你們。另外,你們還能夠指望收到相同數目的另外一筆援助。只是轉交這些錢在技術上存在著極大的難度。但無論怎樣都必須確保實現這一轉交。”[74]不難看出,共產國際和蘇聯這段時間先後向紅軍承諾提供的援款數量應當在200萬美元以上,它對正處於危難中的中共和紅軍無疑有重要的幫助。
作者: 資料 楊奎松:共產國際為中共提供財政援助情況之考察(四) 2009-03-13 07:56:54 [點擊:1]
八、關於抗戰期間共產國際提供財政援助的情況
抗戰期間共產國際從資金上援助中共的情況,過去最醒目的一筆是來自于關於王稼祥的回憶。回憶稱,王稼祥1938年從莫斯科回國時,曾經帶回30萬美元。經過研究者們多年的研究之後,如今這一情況已經被寫入正式出版的《王稼祥年譜》之中。[75]
依據現在已經公開和披露的檔案文獻資料,這樣的記錄看來還有不少。
1937年9月,潘漢年致信王明,轉達毛澤東和張聞天要求共產國際再度按月提供經費的請求。他在信中寫道:中共中央急需錢,因為有許多戰士犧牲在前線,而南京只提供了很少一點薪金。而且要把工作擴展到全國範圍去,也需要一筆數目適當的資金。因此,中共中央要求你們能夠繼續按月撥給經費。[76]而後,在1938年2月初,中共中央書記處又通過任弼時和王稼祥電告共產國際書記處,提出黨在財政上的困難極端嚴重,國民黨每月只發餉50萬中國元,合美元約16萬,連前線部隊開銷都不夠。因為沒有錢,缺少武器,擴軍困難不說,部隊挨餓受凍十分普遍。他們要求莫斯科迅速提供經費上的援助,“最好是派飛機送來”。[77]這時在武漢的王明、周恩來等也通過延安轉電莫斯科,要求儘快得到財政上的援助,以便為部隊購買緊缺的各種槍支和彈藥。對此,季米特洛夫給予了高度重視,緊急同蘇共政治局領導人進行了磋商。在2月17日的日記中,他就記下了他與史達林、莫洛托夫談話後的結果:“援助中國共產黨50萬美元。”[78]
兩個月後中共中央重新又提出了援助請求。這一回是前往莫斯科彙報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任弼時向共產國際提交了新的求援信。信稱,目前有三批人員急需救助,一是從國民黨監獄釋放出來的近4000政治犯,他們受盡折磨,健康狀況極差,要回到黨的隊伍中來重新工作需要治療和營養;二是數千因傷致殘的紅軍人員;三是大批被國民黨殺害的烈士的遺屬以及當年留在蘇區失去了生存條件的紅軍親屬,以及現在在黨、政、軍工作的6000家屬。任弼時寫道,目前黨只能保證各機關工作人員的簡單溫飽,抗戰後原定每人發一元至五元不等的補助金,也因經費匱乏經常發不出來,缺醫少藥更是家常便飯,毛澤東和朱德也不例外。因此,中國黨急需在物質上和醫療上得到蘇聯的幫助。
任弼時的求援信沒有列出要求援助的細節,只說明“隨後我們會向您提供具體的數位和資料”。莫斯科批准的援助數字還不得而知。但聯繫到7月份回國的中共代表王稼祥帶去30萬美元的援款,可以想像它或許會與這一情況有關。當然,對此也有另外一種解釋。那就是,因為任弼時這時還向季米特洛夫提出了請蘇聯向八路軍提供一些武器的要求,季米特洛夫對此的態度是:“給八路軍武器援助,這要蘇聯政府決定,不過照他的看法,假若援助了,這可能不是幫助了你們,而是害了你們。”因為這會惡化國共關係並為國民黨孤立和封鎖延安提供口實。最後,“共產國際從它的外匯中撥出三十萬美元送給中國共產黨”。[79]
能夠看到的1938年中共中央另外一份要求援助的檔是12月30日的,那上面列舉了大量用於印刷的機器和其他各種用品的名稱。中共中央強調,這些物資對於八路軍在居民當中和在部隊裏開展文化宣傳工作是極端必要的。據當年在延安工作的同志回憶,經過國民黨的同意後,蘇聯人確實把一批印刷機械送到了延安來。
在此之後的一份重要文獻是1940年2月23日的。這個時候周恩來正在莫斯科醫治傷臂並彙報工作,他顯然再度詳盡地彙報了中共財政上所面臨的嚴重困難。季米特洛夫為此一面要求周恩來告訴中共中央,儘量動員所有國內的資源以解決困難,一面致信史達林,附上周恩來提交的預算表,說明他贊同周恩來的說法,強調周恩來提出的預算是可信的,每個月黨的經費的缺口為58280美元,軍隊的缺口為30萬美元,他“認為可以在1940年向中國党提供35萬美元的援助”。據此,他要求史達林“向有關部門下達撥款指示”。而史達林的答復很簡單:我很忙,“很多東西我未能讀完,請你們自行決定。我們將提供30萬美元的援助。”[80]
1941年1月發生了震驚中外的皖南事變,莫斯科與毛澤東之間圍繞著如何對待蔣介石國民黨的問題發生了爭執。但是,由於蘇德戰爭突然爆發,應中共中央的要求,史達林還是批准向中共提供了數目更大的一筆援款。據季米特洛夫在7月7日電告毛澤東稱:“援款(100萬美元)已獲批准,將分批寄出。”16日,季米特洛夫又寫信給莫洛托夫,說明這筆援款數額巨大,用途甚急,而由於國共關係惡化,蔣介石拒絕蘇聯飛機飛往延安,因此援款不能及時送到。他提議:“由於使中國同志儘快獲得至少是一半的援助非常重要,我們認為有必要採取非法手段用飛機經過蒙古發送經費。以前第五局的同志曾這樣成功地做過。請求您指示潘菲洛夫用這種方式組織這次行動。”[81]
來自莫斯科的經費援助和各種物資幫助,可以說從1937年斷斷續續一直持續到抗戰結束。即使在共產國際於1943年5月22日宣告解散以後,這種情況事實上也還在繼續著。1944年1月12日的一封信顯示,季米特洛夫仍在與蘇共政治局領導人莫洛托夫和馬林科夫討論向中共提供經費援助的問題。這一年的12月7日,季米特洛夫還在向聯共(布)領導人轉達中共中央的援助請求,並提議幫助中共中央5萬美元。[82]
九、幾點簡單的總結
綜合上述分析,可以發現,依據已公開和出版的文獻資料說明共產國際提供經費和財政援助的情況,還存在許多令人遺憾的地方。十分明顯,除了1932-1934年間還存在著資料空白之外,我們對中共建黨過程中,以及對抗戰期間共產國際援助情況的瞭解,也不盡完整。即使就那些資料較為充實和連貫的年份來說,文獻記載的詳略不等及其收支差異,也增加了我們今天理解和分析問題的難度。事實上,筆者在這裏之所以沒有提供一張更容易看懂的年度帳目表,也恰恰是因為對把複雜的歷史情況簡單化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缺少足夠的把握。比如,筆者曾經逐年列出過共產國際提供給中共黨費的大致數目(如下表),但它顯然既不能清楚界定黨費的範圍,也無法包含那些明顯無法計入其中的來自共產國際的各種特殊的或專項的撥款。因為我們至今也弄不清楚,那些名目繁多又是曇花一現的這個費、那個費具體是何時開始,又是何時停止支付的;更不用說,還有相當一些很重要或很具體的援助資料可能並不在今天公開的這些檔案文獻之中。
年度:
1921-1922
1922-1923
1924
1925
1926
1927
1928
1929
1930
1931
黨費總數:
0.66萬元
1.5萬元
3.5萬元
約4萬元
7.2萬元
18萬元
44萬元
40萬元
45萬元
45萬元
黨員總數:
約170人
約380人
約700人
約900人
約1萬人
5.8萬人
13萬人
不詳
不詳
不詳
人均開支:
約40元
約40元
約50元
約40元
約7元
約3元
約3元
不詳
不詳
不詳
但即便如此,通過上述資料的整理和分析,我們還是可以得出簡單的幾點重要的結論出來:
(1)共產國際自1920年起,就一直在為中共提供著財政援助。自中共成立之日起,在10年左右的時間裏,這種援助是以按月提供經費的形式給予的。在以後的日子裏,它變成了針對中共所需的臨時性的專項撥款的形式。中共中央一直希望能夠恢復按月提供經費的形式,但未能被共產國際所接受。
(2)共產國際的這種援助,對於中共,特別是其前期的生存和發展,曾經起過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其經費援助的多少,與黨的活躍程度乃至發展的的快慢,明顯地是成正比的。援助的力度大,數額多,中共開展活動的範圍就大,影響也就隨之增加;一旦援助中斷,哪怕只是暫時的減少,都不可避免地會造成中共許多工作的混亂和萎縮。這種情況即使在改為專項撥款之後,也還是或多或少地存在著。至少,在一些關鍵時期,共產國際的緊急撥款,對黨的命運發生過重大影響。
(3)由於共產國際是在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的直接領導之下,其援助的目的性自然會帶有濃厚的俄國色彩。而由於各自的利益所在和考慮的目標不盡相同,共產國際的財政援助的力度、形式及其實現的快慢,事實上並不完全符合中共自身的實際需要。雙方為此發生矛盾衝突在所難免。中共中央固然能夠考慮到共產國際自身的困難,但它更多考慮的還是中國革命自身的處境和需要。
(4)中共逐漸擺脫對於莫斯科財政支持的全面依賴,走上獨立自主的道路,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農村根據地的開闢和紅軍力量的發展,取決於中共逐漸把工作重心從城市轉向農村,並切實在農村立穩腳跟。在此之前,即在中共全面依賴於莫斯科的財政支援的情況下,中共中央很難不聽命於共產國際,並聽任其干預党的領導機構和方針政策,而只是在日後中共政治上基本上獨立自主的情況下,共產國際的這種援助才真正難以束縛住中共的手腳了。
注釋:
[1] 包惠僧:《我所知道的陳獨秀》(1979年5月),《“一大”前後》(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4頁。
[2] 《馬林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報告》(1921年7月11日),《“一大”前後》(一),第421頁。
[3] 同注1,第383頁。
[4] 《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書記陳獨秀給共產國際的報告》(1922年6月30日),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檔選集》(1),中共中央黨校1982年版,第27頁。
[5] 《陳獨秀在中國共產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1923年6月),《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68頁。
[6]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列所、近代史研究所編譯:《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版;Tony Saich,, The origns of the First United Front in China, Netherlands, 1991。
[7]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譯:《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版;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譯:《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年版。
[8]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vol.30, no.1, January-February 1997。
[9] 季米特洛夫著,馬細譜等譯:《季米特洛夫日記選編》,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0]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譯:《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
[11] 見《百年潮》2001年第12期。
[12] 參見《百年潮》2001年第12期,第56-59頁;《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第31-33,56頁。
[13] 同注4,第27-32頁。
[14] 這裏沿用當時通用的稱謂,新的譯文為“紅色工會國際”。
[15] 同注5,第168頁。
[16] 參見《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第98,151154,168,169,173頁;Tony Saich,, The origns of the First United Front in China,p.347.
[17] 在薩發羅夫1922年底開列的1923年中共月支出預算中,只同意用210元支持一份《嚮導》週報;用40元支持一份《工人週刊》;用60元支持印刷各種傳單和宣傳品;為兩名中央委員提供旅差費100元;為兩名固定的宣傳演講員提供食宿旅差費120元;為漢口、上海、北京、湖南各提供3個人的生活費,每人20元;為山東提供兩人的生活費,每人15元;為香港和廣州各提供一人的生活費,每人40元。另外提供一筆100元的意外開支做為機動。月總支出不應超過1000元。《中國共產黨1923年支出預算》(1922年12月),《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第184-185頁。
[18] 《利金就在華工作情況給共產國際執委會遠東部的報告》(1922年5月2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1920-1925),第83頁。
[19] 前引《馬林致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和薩發羅夫的信》(1923年7月3),《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第278頁;《斯列派克給維經斯基的信》(1923年11月25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第318頁。
[20] 《馬林致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信》(1923年6月20日),《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第243頁。
[2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致紅色工會國際的信》(1923年7月1日),《馬林與第一次國共合作》,第273頁。
[22] 《馬林致紅色工會國際書記處赫勒爾的信》(1923年5月30日);《馬林致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和薩發羅夫的信》,同前引書,第181,278-279頁。
[23] 《斯列派克給維經斯基的信》(1923年11月25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第316頁。
[24] 在這裏總收入額與單項收入之和不完全相符,以下內容中也有類似的情況。
[25] 《陳獨秀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報告》(1925年4月9日)。
[26] 《陳獨秀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第2號報告》(1925年3月2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第593頁。
[27] 《陳獨秀給維經斯基的信》(1924年9月7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第529頁。
[28] 《陳獨秀給共產國際執委會的第2號報告》。
[29] 《維經斯基給加拉罕的信》(1924年12月7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0-1925),第558-559頁。
[30] 《陳獨秀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報告》(1925年4月9日)。
[31] 《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第27號(特字第21號)記錄》(1926年5月2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第267頁。
[32] 《維經斯基給皮亞特尼茨基和聯共(布)駐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代表團成員的信》(1926年6月7日,6月11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第300,303-304頁。
[33] 全稱應為國際革命戰士濟難會,是用於援助各國因革命受難者及其家屬的一個國際性組織。
[34] 參見《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第119號(特字第97號)記錄》(1927年8月11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第120號(特字第98號)記錄》(1927年8月18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會議第124號(特字第102號)記錄》(1927年9月15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16-19,20,71頁;《中央常委會速記錄》(1927年9月6日);《中央常委會速記錄》(1928年1月16日)。
[35] 《阿布拉莫夫給諾羅夫的電報》(1927年9月6日);《皮亞特尼茨基給阿爾布列赫特的信》(1928年4月3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35,396頁;《中央常委會速記錄》(1927年5月26日);《中央常委會速記錄》(1927年9月15日),等。
[36] 《阿爾布列赫特給皮亞特尼茨尼的信》(1928年2月),《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360-362頁。
[37] 《希塔羅夫給青年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信》(1927年8月26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30頁。
[38] 《阿爾布列赫特給皮亞特尼茨尼的信》(1928年2月)。
[39] 《皮亞特尼茨基給阿爾布列赫特的信》(1927年4月3日)。
[40] 《皮亞特尼茨基給阿爾布列赫特的信》(1928年8月1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525頁。
[41] 《阿龍施塔姆給阿爾布列赫特的信》(1928年9月29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8),第36頁。
[42] 《蘇兆征和向忠發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信》(1928年5月7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445-446頁。
[43] 《皮亞特尼茨基給阿爾布列赫特的信》(1928年6月6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525頁。
[44] 《皮亞特尼茨基給史達林的信》(1928年6月11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483-485頁。
[45] 《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第29號會議(特字第28號)記錄》(1928年6月14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493頁。
[46] 《聯共(布)中央政治局第35號會議(特字第34號)記錄》(1928年7月26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521頁。
[47] 《米夫給布哈林的信》(1928年4月6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7),第472頁。
[48] 《皮亞特尼茨基給阿爾布列赫特的信》(1928年12月14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8),第52頁。
[49] 《中共中央給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的信》(1928年12月26日)。
[50] 《向忠發給中共駐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代表團的電報》(192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給史達林和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的信》(1929年2月27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8),第77,84-86頁。
[51] 《卡佐夫斯卡婭給皮亞特尼茨基的信》(1929年4月3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8),第101-102頁。
[52] 《雷利斯基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信》(1929年9月3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8),第172頁。
[53] 《雷利斯基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的信》(1930年3月2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9),第77頁。
[54] 在附件中說明,6.3萬元包括2月所欠經常費3.5萬元,報刊維持費4000元,印刷廠創辦費1萬元;3月欠經常費1.1萬元;4月欠經常費3000元。
[55] 《中共中央給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主席團的信》(1930年5月18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9),第159-161頁。
[56] 《中共中央給史達林的信》(1930年5月18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9),第157頁。
[57] 即雷利斯基。
[58] 《中共中央政治局給史達林、莫洛托夫和皮亞特尼茨基的信》(1930年10月12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9),第369-373頁。
[59] 《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遠東局給皮亞特尼茨基的信》(1930年10月20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9),第400-401頁。
[60] 《蓋利斯給別爾津的信》(1930年10月20日),(11月28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9),第416-417,479-481頁。
[61] 《阿爾布列赫特給皮亞特尼茨基的信》(1930年10月21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9),第429-432頁。
[62] 轉見王健民:《中國共產黨史稿》第二編,臺北正中書局1965年版,第159-164頁。
[63] 《蓋利斯在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東方書記處處務委員會擴大會議上所作〈蘇區和紅軍〉的副報告》(1931年5月7日),《聯共(布)、共產國際與中國蘇維埃運動》(1927-1931)(10),第280頁。
[64] Principles of the “National Revolutionary League” for Negotiations with the Communist Party Regarding the Anti-Japanese United Front, 1935(Draft),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vol.30, no.1, January-February 1997, pp.41-47.
[65] 《王明致中央書記處電》(1936年7月15日);Resolution of the Secretariat of the ECCI Concerning Begotiations between the CCP Representative and Chen Mingshu, June 19, 1936,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vol.30, no.1, January-February 1997, pp.48-50.
[66] 《中央書記處致王明、康生電》(1936年6月16日)。
[67] 《洛甫、恩來、博古、澤東關於紅軍行動方針給王明同志電》(1936年8月25日)。
[68] 《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處致澤東、洛甫、恩來、博古電》(1936年9月11);《季米特洛夫日記》,第46頁。
[69] 《中央書記處致王、康、陳電》(1936年11月8日,9日)。
[70] 《王、陳致中央書記處電》(1936年11月12日)。
[71] 《張聞天致王明、陳雲電》(1936年11月20日)。
[72] 《張聞天致王明、陳雲電》(1936年12月5日)。
[73] 《季米特洛夫日記》,第48頁。
[74] ECCI Secretariat to the CC CCP Secretariat, March 2, 1937,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vol.30, no.1, January-February 1997, p.67.
[75] 徐則浩:《王稼祥年譜(1906-1974)》,中央文獻研究室2001年版,第190頁。
[76] Wang Ming;s Note to Moskvin and Pan Hanniaan’s Letter to Wang Ming, September 1937,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vol.30, no.2, March-April 1997, pp.10-11.
[77] Russian Center for the Preservation and Study of Documents on Modern History(RPSDMH), 495/74/291.
[78] 《季米特洛夫日記》,第64頁。
[79] 徐則浩:《王稼祥傳》,當代中國出版社1996年版,第296-297頁。
[80] RCPSMH,495/74/317.
[81] 《季米特洛夫日記》,第107頁。
[82] Dimitrov to Molotov, December 7,1944,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vol.30, no.2, March-April 1997, p.59.
本文刪節本刊於《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4年6月號,第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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