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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腔走板的張顯耀“共諜”事件     
林保華

八月十六日上午,台灣行政院公布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因家庭因素請
辭獲准。張顯耀是馬英九總統特任的政務官,還是對中國談判的首席代表
,他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的重要職務也一併辭去。由於他的能力
與經驗、認識均在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與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之上,且獲馬
英九總統重用,因此消息引人關注。

        張顯耀事件掀政壇波浪

但是八月十七日晚上張顯耀以簡訊表示:在陸委會任職期間,一直盡忠職
守,國家需要我時全力以赴,長官不需要我時,也坦然接受。

陸委會也於十八日上午做出回應說:張顯耀因工作上有一些疑點有待釐清
,必須調離現職接受調查,因此陸委會日前進行副首長職務調整。於是張
顯耀就不是家庭因素,而是存在其它問題而被調職。焦點就轉到張顯耀有
什麼問題與陸委會為何要說謊?於是台灣政壇掀起張顯耀風波,雖然涉及
國家安全的嚴肅事件,因為政府處理的粗糙可笑,像是一場鬧劇,導致風
波歷盡三個星期還沒有落幕。

當天下午,張顯耀立即再做出回應說:“顯耀自任公職以來無時不以國家
利益為重,凡事則先公後私絕無個人之好惡,而顯耀在陸委會之一言一行
皆係遵從總統、國安會秘書長及主委之指示辦理。今陸委會更改顯耀辭職
理由為『調離現職接受檢查』,此ㄧ聲明更係無的放矢讓人含冤莫白,顯
耀特此表明萬般諸事皆『莫須有』,並請陸委會謹慎發言切勿傷人傷己。
”這裡最值得注意的是“一言一行皆係遵從總統、國安會秘書長及主委之
指示辦理”,亦即若有工作上的問題,是上述三位上司的問題。

在這兩天,各種流言也紛紛傳出,顯然是政府散佈的,藉以坐實張顯耀有
他的問題。例如說,他有什麼問題,他心裡明白。還說,他與綠營的要角
打麻將,輸贏很大;暗示他對國民黨不忠,勾結綠營。又說,他代南部某
財團向來訪的國台辦主任張志軍遞交文件;暗示他是財團代理人。張顯耀
出身高雄,在國安部門工作過,忠黨愛國甚於他人,以前是親民黨,後來
歸順馬英九。南部的藍營立委說,張根本就不會打麻將;至於遞交文件,
台中市長胡志強也做過。

八月十九日上午,陸委會副主委吳美紅表示,張顯耀工作上的疑點,部分
涉及國家安全,決定將全案移送法務部調查局。下午調查局長汪忠一在法
務部受訪時表示,張案與洩密有關,目前還沒派人到陸委會去了解過,僅
電話溝通,仍需要深入查證、搜證,才能決定是否約談張顯耀,確定涉案
程度是否違法。

        張顯耀被指共諜掀高潮

當晚,張顯耀受訪時表示,對於涉案被送調查局,自己事前毫無所悉,而
一開始被調查時,也無人知會他。張痛批,這種不尊重的做法讓他感覺“
被直屬長官出賣”。由於張顯耀一直表示尊馬的態度,直屬長官只能是陸
委會主委王郁琦或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張顯耀還激動的表示,他已將相
關事情寫在遺言裡交給律師,“一定要捍衛個人的清白與人格!”

張顯耀還透露,王郁琦與他談調職時,表示會給他安排一家國營事業董事
長的職務。給一個有國安問題的人出任國營事業的董事長,簡直匪夷所思
。行政院長江宜樺後來更解釋是讓張顯耀可以養家,更被罵翻。

王郁琦八月二十日親自出來說明,指出他在七月下旬接獲情資,得知張顯
耀涉嫌洩漏國家機密,他當時率先向金溥聰報告,再於八月初向行政院長
江宜樺說明。金溥聰則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意圖誤導視聽、詆毀本人
名譽的言論,本人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親馬的《聯合報》在二十一日的頭版頭條更是聳人聽聞:“調局懷疑 張
顯耀已被吸收成共諜”。報導說:“調查局清查後懷疑張已被大陸吸收成
為共諜,至少洩漏五件以上『密』與『機密』資料給大陸官員,調查局昨
天正式立案調查,最快明天展開約談行動。”“辦案人員說,『張顯耀如
果被指控是共諜,恐將是歷年來層級最高的政府官員』。”報導還說:“
專案小組透露,張顯耀洩漏的資訊確實有影響國安之虞,『而且是長時間
有計畫性的洩密』,屬於故意犯,張是否有被冤枉栽贓,很快就會有答案
。”

調查局是法務部屬下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局長是今年三月出任國安會
秘書長後破格提拔上來的。這番言論自然特別受到關注。張顯耀當天下午
立即召開記者會痛斥白色恐怖。他不相信,“少數人”能夠隻手遮天,且
他一直以來都忠於國家、忠誠執行總統馬英九交代的工作,現在,不管馬
被蒙蔽也好、被挾持也罷,都請馬英九多保重。

        外患罪為何變成洩密罪?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一般刑事洩密案件由一審地檢署管轄,涉及國安層
級的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罪等案件由二審高檢署偵辦。張顯耀所涉是“
外患罪”。然而調查局二十一日報請高檢署偵辦,檢方初步認同張涉洩密
,但也認為法律適用恐有問題,要求調查局補強事證,再決定是否依此分
案、或發交給一審地檢署偵辦。

實際情況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律架構,都認定對岸不是外國,
因此兩岸事務不等同外國事務,不宜以“外患”的法條對張論罪。果然,
後來此案交給一審地檢署去偵辦。而這兩者的不同在於,外患罪的刑期是
七年以上或無期徒刑,而一般洩密罪則是三年以下。如此,沸沸揚揚的“
共諜案”已經大事化小。不過,這也給人們思考一個嚴峻的問題;中國不
是台灣的外患,無法嚴懲共諜,那不是鼓勵中國對台灣的侵略與顛覆活動
嗎?台灣的法律可以這樣的解釋嗎?

在偵辦期間,八月二十五日的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台北地檢署發現陸
委會收到的檢舉文件,其實不是檢舉函,而是張涉嫌洩漏出去的公文,但
蓋有“機密”、“極機密”等字樣的封面都被人撕掉。二十八日,《自由
時報》根據權威消息報導,早在三年前,國安系統即國安監聽相關案件,
據悉,此案一開始並非針對張顯耀,但監聽到某個階段後,發現張顯耀有
問題,因此直接改掛線張顯耀,進而發現他涉嫌洩密對岸。

從二十八日早至二十九日凌晨兩點,檢調經過對張顯耀住家與辦公室的搜
查與歷時十七小時馬拉松式偵訊後,檢方將張顯耀請回。離開時,張顯耀
面帶微笑。顯然,他知道檢方根本沒有什麼證據在手裡。

也許為配合檢調的搜索與約談,八月二十九日的《聯合報》報導,檢調懷
疑張顯耀透過秘書張素玲與立委時期的助理陳宏義,分別以傳真公文、口
頭告知方式,將國家機密資料洩給台商,再由台商攜往大陸交給國台辦官
員。

        張顯耀事件將不了了之?

根據九月三日出版的台灣《壹周刊》報導:所謂的檢舉信函根本是封黑函
,因為沒有檢舉人確切的身分;而且調查局在承辦該案件時,也未掌握到
任何確切的證據,甚至辦案前連張顯耀曾經經手過哪些機密案件都不清楚
。因此可能不會起訴。

亂七八糟的消息都是政府放出來的,企圖影響輿論與檢調辦案非常明顯,
這是台灣的常態,可見台灣在“法治”上的嚴重問題。

馬英九一直沒有出來講話,到二十六日由總統府出來聲明,張顯耀去職是
王郁琦本人的提議,總統也支持,絕非國安會祕書長指示,為金溥聰設防
火牆。又由於這被解讀為馬英九可能犧牲王郁琦,於是二十七日總統府又
出來說:“層峰沒有一絲一毫換王郁琦的想法。”到二十八日,馬英九才
親自出面與媒體茶敘,聲稱“一旦發現樹上有害蟲,一定要以啄木鳥的態
度,把害蟲找出來除掉,這棵樹才能正常的發展”。以此力挺對張顯耀的
查辦。

綜觀上述事件,尋找源頭,最應該釐清的是所謂“檢舉信”是什麼樣的檢
舉信,才有如此巨大威力迫使馬英九調走張顯耀,在他抗命時導致當局手
忙腳亂。估計這有兩個可能:

其一,純屬內鬥,依照張顯耀說法,他知道太多事情是禍源。根據《新新
聞》周刊報導,張訪問美國時,美國官員告訴他台灣與中國駐華盛頓的武
官滿著美國私自接觸(談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當時金溥聰是台灣駐美
代表。這是馬英九、金溥聰私下與中國接觸的秘密管道。

其二,檢舉信來自美國,表面指控張顯耀洩密,意在警告馬英九不得踩越
美方的紅線。美國在台協會對此已經加以否認。九月上旬,國台辦主任張
志軍訪問美國,接觸美國國務院,被認為中國需要美國的“澄清”。

        檢舉信來自何方是關鍵

總而言之,馬、金本來以為安排張顯耀一個好職位就萬事大吉,哪裡想到
他敬酒不吃吃罰酒。但是也因為沒有想到這一點,臨時編出多種版本的檢
舉信,反而把事情搞砸。

“共諜”案自然是北京很不滿意,酸了一下馬政府的內鬥,但是很快雙方
達成共識,不能影響兩岸發展的大局,也就是和平統一的大局,因此馬英
九在二十九日又將“害蟲論”改為“小波瀾”說,企圖化了。但是《自由
時報》的社論則是警告:“在他任期所剩無多之時,國人自須提防困獸之
鬥,包括不計代價、犧牲台灣利益繼續追求在其他場合的『馬習會』。”

由於這次事件涉及很高的層次,對未來中美台關係會產生什麼影響,還須
密切關注。
《動向》雜誌  2014年9~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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