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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焦點>程翔間諜案的焦點在哪裡﹖        凌鋒

    程翔在今年8月31日以間諜罪被判處5年徒刑後﹐雖然立即上訴﹐卻一直
拖到11月24日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才開庭二審﹐花二十分鐘駁回上訴說﹕
“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因為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法規定,裁定如下:駁回程翔的上訴,維持原判。”

    為了安撫香港民意的強烈反彈﹐中通社引用中國消息人士的話說﹕“香
港方方面面對程翔案的關切和聲音,我們都聽到了,而且聽得很充分”,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麼人,也不管他是什麼身份或者什麼背景,只要
違反了法律,就必須受到法律的懲處,更何況間諜犯罪侵害國家利益,危害
國家安全,“國家利益至關重要”。

    如果真正相信這位消息人士所說的﹐中國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套
用共產黨的術語﹐“腦袋掉了還不知道是怎麼掉的”。特別是涉及言論﹐共
產黨從來是政治考量﹐所以憲法形同廢紙。

    考量程翔的案情﹐因為牽涉到胡錦濤的智囊陸建華﹐有人會想﹐怎麼胡
錦濤不會手下留情呢﹖分析這個案情﹐只要抓住幾個焦點﹐就可以明白了。

    一﹐台灣中華歐亞基金會不是間諜機構﹐只是要給程翔定罪﹐才拿它墊
背。因為如果那個機構的確是間諜機構﹐咱們的大護法許崇德教授就不可能
今年二月去那裡交流。雖然消息被披露後許教授大發雷霆﹐聲稱他與程翔不
一樣。也許他真的和程翔不一樣﹐許教授是中共間諜而被派到台灣摸底﹐否
則怎麼會批准他去同台灣間諜機構交流﹐而且沒有被中共逮捕﹖

    二﹐王友金比我還早就從中國來到香港的法律工作者﹐以後一直研究中
國事務﹐特別是法律事務﹐因此他認為事件涉及中共黨內鬥爭是正確的。程
翔那篇揭露江澤民出賣國土的文章觸怒江澤民是可信的。之所以觸怒江澤民
﹐還因為這是法輪功長期揭發江澤民最有力的武器﹐包括國內出現的一些電
視插播事件﹐這也是重要的內容。而問題還在於﹐胡錦濤雖然現在大權在握
﹐但是因為賣國他也有份﹐而且要討好他的“卓婭和舒拉”﹐至今還不想切
割﹐所以不但需要犧牲程翔﹐連親信陸建華也要委屈一下。

    三﹐如果程翔的確是間諜﹐涉案的陸建華與王英都難逃法網。但是至今
為止﹐中共沒有對他們判刑的消息。因此主要矛頭只是針對程翔也就很清楚
了。另外﹐要澄清這是間諜案也很容易﹐只要把程翔﹑陸建華﹑王英給歐亞
基金會的文章公佈出來﹐讓公眾來評判是否那就是間諜所竊取的國家機密就
可以了。或者中共說﹐這些是機密﹐怎麼可以公開﹖答案很簡單﹐機密既然
已經給了台灣﹐讓敵人都知道了﹐那還算甚麼機密呢﹖因此中共敢不敢公開
程翔這些文章內容﹐是真假間諜案的試金石。

大紀元新聞網《香港焦點》20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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